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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迪拜的这些年 第14节 (第2/2页)

安珩把black放到床上, 雪白的床单瞬间浸红了一片。

她手抖得厉害, 手机都快握不住了。

black嘶了一声, 慢慢睁开眼, 抬起沾血的手握住了她的手,然后骤然收紧, “别打电话。”

“那、那怎么办?”安珩眼睛跟black身上的血一样红, 她的声音忍不住颤抖, “你留了这么多血, 必须叫医生。”

black舔了一下苍白的嘴唇, 握着安珩的手微微用力,直视着她的眼睛, 加重了语气:“安珩,我的伤绝对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 所以,只能由你来做我的医生。”

他眼窝幽黑,明明难受得很,却极力弯起嘴角, 扯出一个笑容来,“安珩, 我相信你,所以我把命交给你。”

这句话的重量, 比她任何时候拿过的奖杯都要沉重, 压在她的心上, 让她每一根神经都在紧绷。

可是,black的伤势容不得她再三的犹豫,她必须当机立断。

安珩抹了一把脸,手回握着他,坚定而有力,她说,“black,今天之后,你的这条命,就是我的了。”

black莞尔:“好。”

在这种豪华顶级配套的房间里,各种东西都十分齐全,安珩从柜子里翻出医药箱,拿出里面消过毒的医用剪刀,将black身上的黑色短袖从中间剪开,然后打了热水将他身上的血迹清洗干净,才看见背后横起的刀伤,从左边的肩胛骨一刀下去,几乎跨越了整个背部,止于右边的肩胛骨下。

安珩眉心突突的跳,她呼吸又急又粗,看着背上这道触目惊心的伤痕,都能想象到下手的人有多狠。

她深呼一口气,说,“我要给伤口消毒,你忍不住就叫出来,我不会嘲笑你的。”

black淡淡地答:“好。”

消毒,清洗伤口,缝接,上药,一连串的动作几乎一气呵成,她绷紧了每一神经,不敢有一点分心,等到最后用纱布条将伤口包住,安珩才发现,自己的上衣已经全部湿透,尽管房间里开着恒温21度的空调。

black额头上已是汗珠涔涔,他向来能忍,安珩缝接伤口的时候,他一声未吭,只是闭眼紧咬着牙,腮帮子一突一突的,那似乎已经是他忍耐的极限。

安珩坐到床边握住他的手,这才后知后觉流出眼泪来,声音也哽咽着,喉咙里似乎有什么东西要拼命地往外面冲,她看着他,不说其他话,只是一味的甚至略显偏执的叫他的名字。

“black……”

black眼波流动,眼底波涛汹涌,突然就想摸摸这个姑娘的头,他也就这么做了,一下一下,轻轻地,带着专属于他的温度,他说,“对不起,吓到你了,本来不想这么和你见面的。”

他来,确实是存了私心。

从安珩踏入迪拜的那一刻,他就收到了消息,或者说,安珩离开迪拜,回到望舒市,做了什么,见了什么人,他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不为其他,只为了确保她是安全的。

因为他的缘故,安珩曾经两次意外的卷进了一些事情,不管是黑沙,还是另外一方势力,只要想对安珩动手,便轻而易举,现在这个世道,死一个人和死一只蚂蚁没什么区别。

所以,他找了人暗中保护她,从她出机场遇到的出租车开始,她的一举一动他了如指掌,自然也知道她重新回到迪拜是为了他,可是他清楚,自己和她不可能。

便是在安珩去3866仓库的前一天,他搬空了3866仓库,将所有她熟悉的地方都换了,包括那一间廉租房,反正,游轮酒会之后,所有的一切尘归尘土归土,这个世界在不会再有一个叫做black的人。

但是今天,他和上次在文化中心那帮人意外交手,他受了伤,那边也没讨到好,本来原计划是破坏对方交易之后,直接从后厨逃出去,走库尔沙漠,去无人区,可是当他看见徐徐关上的电梯门和里面的人的时候,他几乎只是迟疑了一秒,便闪身冲进了电梯里。

那一刻,他是想待在她身边的,就像现在这样。

安珩摇头,因为泪水,睫毛更加分明,染了水润显得更黑了,她将他的手握得更紧了些,眼睛直视着他:“现在不说这些,等你的伤好了我们慢慢算,现在我决定暂时原谅你。”

她认认真真的将他眉眼看了个遍,过了会儿,轻声问他:“疼吗?我是第一次在人身上动刀。”

“不疼。”他喃喃说,“心更甚。”

后一句,声音实在太小,安珩没听清楚,凑近了些,问:“你说什么?”

black轻轻一笑,气息有些虚,“没什么。”

之后,他便昏睡了过去。

安珩将屋里收拾了一下,重新找了一床干净的被子给black盖上,然后转身去浴室洗了澡,温热了水流遍全身的时候,那股子后怕劲儿才后知后觉的升上来,她抱着身子,只觉得浑身冰凉,又将水温调高了些。

洗完澡,她将室内的空调调高了一度,走到床边确认了black没有异样,她才拿了房卡出门。

老城区文化中心左行三百米,有一条隐蔽的商业街,因为店主百分之九十都是印度人,所以又被当地人称为印度一条街。

虽然名字里带了个街字,但是其实是个狭窄的巷子,每一个店铺门外面挂着印度饰品,一条巷子显得神秘又离奇,安珩只觉得自己像误入了另外一个国度。

她最后找了一家看上去还不错的男装店,店主是个会说中文的印度人,问她:“买给男朋友?”

安珩没否认,问他:“就上面挂着的那件黑色的,给我拿一个最大号的。”

店主朝她摆摆手,抬手指了指另外一件衣服,也是黑色的,只是在袖口的地方,绣了字,字太小,又隔得远,安珩看不清,店主给她介绍:“这是情侣装,还有女款的。”说完,他指向另外一边,果然还有一件一模一样的。

正合她意。

安珩让店主把两件衣服都取下来,拿到手里仔细一看,她才发现这套情路装做得竟然有些讲究:

男装袖口的英文字在左袖口,是英文花体,写着“love never dies”;女装的在右袖口,也是一串字母,写着“spero spera”。

不过她并没有查到这两个单词的意思,直到后来,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才知道这是希腊语,译为——活着就是希望。

买了衣服安珩并没有在外面逗留,她不知道是谁伤了black,也不知道这些日子他到底去干了什么,所以,她不放心他一个人待在酒店。

匆匆赶回去,black还没有醒过来,安珩轻手轻脚走到床边,伸手探了探他的额头,好在并没有发烧,好像除了身体有点虚弱,其他并没有什么。

终于松了一口气,她紧绷的身子一下子就松垮了下来,她将新买的衣服拿去洗了晾好,然后便坐在床边的地毯上,将脸趴在床沿,盯着black看。

男人睡着的样子其实没什么看头,她更喜欢他睁着眼,敛着眉,微微勾着嘴角,看着她笑的样子,他一笑,笑容里起了褶子,安珩却喜欢极了他眼角的褶子,就像她喜欢赛车一样,没有什么理由,就是喜欢,喜欢到她觉得只有报之以吻才最为虔诚。

看着看着,困意涌了上来,一波一波的袭向她,脑袋一歪,倒头就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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