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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苏爽的网红人生 第2节 (第2/2页)

她欲哭无泪,wifi作为和空调一样重要、远远比对象重要(划掉)的存在,竟然2009年都还不流行吗?

凌南第一次直观而深刻地意识到,2009年究竟意味着什么。

wifi在国内还不流行,智能机的用户远远少于非智能机,多少人买了苹果手机也不过是用来接打电话。

如果说这还不够让她震撼的话,那么只需要再想一想,2009年对一名网红意味着什么?

微博、微信都还没有上线,淘宝模特照片俗的可以,ps只要能拉长腿不扭曲背景就能被称作大神,至于网络直播,呵,那是什么东西?

2009年的网红产业,是多么大的一片蓝海市场,可以让她任意驰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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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南决定还是先把自己要用来吃饭的家伙买齐。

于是她跑去超市买了一套锅碗瓢盆……划掉!

作为一名准网红和作者,吃饭的家伙当然是手机和电脑3gs再差强人意,她也得买啊。

一夜暴富的穷鬼花起钱来多半疯狂,更疯狂的是,一个曾经富过又穷了的一夜暴富的穷鬼。

凌南买了一只手机,笔记本电脑买的也是苹果的,然后猛然间发现,刚刚转入银行卡的一万两千块钱,马上就所剩无几了。

还是好穷啊……凌南重重地叹了口气,提着一大一小两个袋子,走出商场的大门,心想需要买的东西还很多很,然而只能挑着最急需的买了,还不能买太贵的。

凌南不知道在她走出专卖店后,几个店员在背后议论了她很久,“现在有钱人家的小孩儿,真是越来越让人看不透了,那件格子衬衣也就是十块钱一件的地摊货吧,牛仔裤看着质量也很差。”

另一个店员说,“哪里像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了?面黄肌瘦的,而且你看皮肤都晒成什么样了,和我们村在外面跑了一夏天的孩子们一个颜色。”

“一部手机一台电脑,眼睛眨都没眨就买了,上来直接报型号,刷了卡拎上就走,这要是没钱什么样的才叫有钱?比那些看半天却磨磨蹭蹭不肯买的‘大老板’们干脆多了。”

另一个店员依旧不服气,低声嘀咕道,“谁知道她的钱哪里来的……一副穷酸样……”

直到领班过来训斥了一顿,两个店员才闭上嘴。

凌南出了苹果专卖店的门,直接到一楼的化妆品专柜,买了一套百雀羚的套装,都是最基础的清洁和护肤,洗面奶、水、乳,原主之前洗脸要么清水要么肥皂,小姑娘的皮肤实在是禁不住这么折腾,如今惨到不行,她得好好挽救一下。

如今她兜里又没钱了,只能买一套便宜点的,百雀羚最起码是国产老牌子,经过时间的检验,质量可以放心。当然,凌南还买了一只护手霜、一只防晒霜,她的手也粗糙的可以,至于防晒更是重中之重。

原主身体上衣服遮盖的地方,皮肤都还是很白的,说明她好好补救,一张脸早晚也能白回来!

凌南拎着苹果笔记本的袋子、苹果手机的袋子和百雀羚的袋子,走出了商场大门,带上为了防晒的口罩,又吃力地撑开遮阳伞。

其实不是遮阳伞,只是一把最普通的长柄黑色雨伞,原主只有这一把雨伞,凌南只能暂时凑合着用。凌南身上还穿着长袖的格子衬衫、长牛仔裤和包住整个脚的运动鞋,在夏天最热的时候,满街都是短袖短裤和凉鞋,凌南的打扮实在怪异。

凌南在马路边上等出租车的片刻,发现人人经过她的时候,都会诧异地看上两眼,她只能让自己忽略这一道道目光。她也热啊!但为了变白,有什么办法呢?

终于等到一辆出租车开过来,凌南使劲招手,司机半天才犹犹豫豫地停下来,半个车窗摇下来,小心翼翼地问道,“去哪儿啊?”

凌南报了地址,司机说道,“上来吧。”

等到凌南上车,摘下口罩,司机看清楚是个年纪不大又长得很瘦的小姑娘,才松了口气,“怎么这副打扮啊?吓我一跳,刚刚还犹豫着要不要拉你。”

凌南笑道,“这不是晒得太黑了嘛,想要捂回来。”

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两眼,语气惊讶地说道,“呦呵,小姑娘怎么能把自己晒成这样啊?我天天开着车在大太阳地下晒,都还没你黑!”

凌南看了司机一眼,您聊天的时候能不能别说这样的大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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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南准备这个夏天就宅在家里了,写写小说,修修淘宝照片,一边挣钱一边捂白。

之前老旧的台式机用起来实在不顺手,凌南在锦江文学城上注册了笔名后,就放弃了用他写小说的打算。如今新笔记本买回来,凌南立刻就动笔了。

先敲下文名《桃之夭夭》。

接下来是文案,凌南思考片刻,敲下了一行虽然简单但却能概括全文的话——

冉香桃出生于青楼中,却出人意料地走出了一条艰难却纯净的人生道路,以泼辣而旺盛的生命力,从容面对多舛的生活和变幻无端的命运,顽强地灼灼其华。

凌南上辈子也写过一篇小说,文名同样是《桃之夭夭》,大纲也和现在自己准备写的差不多,但当时已经是几年之后了,这篇文碰了太多读者的天雷,出身青楼,和多个男人暧昧过,最后却没有和任何一个在一起,这篇文是她上辈子所有的小说里争议最大的一篇,收益在她的小说中也算偏低的。

但是凌南真的很喜欢这个故事,喜欢自己笔下的冉香桃。

如今再想一想,上辈子这篇文骂声一片,除了当时的读者已经看厌了女主在多个男人之间周旋的小说,更喜欢简单粗暴从一而终的甜宠文之外,其实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她很多地方写的还不够好。

上辈子她就想在等自己水平再进步一些后,重写一遍这篇小说,没想到还没有来得及重写,就发生了意外。

如今回到2009年,她需要码字挣钱,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重写这个故事,将原先自己不满意的剧情和人物心理变化全都修改掉。

或许2009年真的是更适合这篇小说的年代。

凌南沉下心来,下笔如有神,对着笔记本电脑没有停歇地写了整整一个下午。直到肚子饿得咕咕叫,她才回过神来,低头看了一下字数,发现竟然已经写了一万多字。

凌南找到剧情波折有悬念的地方卡章,将一万多字分成三章,上传到锦江文学城。然后连忙到厨房开火做饭了。

出去吃又贵又要晒黑,外卖行业又还没有发展起来,自己做菜是最好的选择。

凌南做的都是简单的家常菜,晚上炒了一个西红柿炒鸡蛋,又加热了一下中午没吃完的红烧肉。两道菜都很下饭,凌南不知不觉就吃下了一碗半,红烧肉软烂入味,入口即化,拌着汤汁和米饭一起吃简直是绝配。凌南发现口味和身体状况大概真的有些联系,上辈子她肥肉一口不吃,现在却一点都不排斥,觉得肥瘦相间的红烧肉特别香。

大概自己现在的身体太需要脂肪了。

西红柿炒鸡蛋则酸酸甜甜的,又清爽又开胃。凌南吃完之后,一边洗碗一边打着饱嗝……太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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