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手朝歌 第14节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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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看着人家不理解自己,心里头难过呢?
唉,他胡思乱想些个什么,人家就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跟着的师父风格比较奇怪,所以带歪了而已,怎么会是什么妖怪呢?
周德心虚地上前帮着顾朝歌一起收拾。以他的思想觉悟,并不能理解顾朝歌那高端大气的师父是何等心系苍生,但是动刀之后的效果却是实打实的好,眼见为实,这立竿见影的神奇疗效,十分令他佩服。
口子缝合之后,顾小大夫说还未脱离危险,她硬是亲自在郑林老头子的屋子里守了好几天,食物、药、水,什么都要精细预备。一直等到老头子醒来,可以正常排便和进食,她才宣布郑老先生已无大碍,如今只需要喝些中药调理即可。
她高高兴兴收拾东西准备走人,省得留在刘府讨嫌,周德却发觉刘府大小姐失望的眼神,好像很不甘心没弄死顾朝歌呢。
这刘府的人,果然不是好东西。周德皱了皱眉,想起顾朝歌在刘府的这些日子,刘大小姐没少在外头宣扬顾朝歌是个会给人开膛破肚的妖怪,许多愚妇看她衣着光鲜像个人物,眼巴巴地都信了她,回去就一传十、十传百,搞得街里街坊都知道顾朝歌会剖开病人的肚子。
唉,这些愚不可及的人,不知道事情真相,更没有亲眼目睹,怎么知道她这一出手,堪称是从阎王手里救人的仙人呢?
周德在心底哀叹这些不读书不看报不爱学习的百姓多可怜,好像忘了他当初也差点以为顾朝歌是妖怪来着。
“顾小大夫,老夫觉得,待郑林完全恢复,你再走吧。”不知道那刘大小姐会出什么幺蛾子,周德毕竟社会经验丰富许多,于是在顾朝歌身边小声提醒。为了弄死仇人,把自己公公一并送上黄泉,这种事情也不是没有的啊。
可惜人家小姑娘不开窍,她奇怪地看着他:“为何?他再吃些日子的药便活蹦乱跳了,我动刀救了他,这不是显而易见吗?”难道刘府的人还能否认?
周德愣了愣,忽然灵光一闪,对啊!只要刘府的人不能否认,承认她确实治好了郑林,那张字据就无效了,刘大小姐再想陷害顾朝歌,她难不成还能上天!
“老夫这就把滁州城里有名望的大夫,通通都召集来!”周德捋着他的宝贝胡子,红光满面,显得很兴奋:“让同行们都来亲自诊诊,看你是不是真的动刀治好了郑林,如果确实如此,谁也别想把脏水乱泼!”
很多年后,周德每每回想起自己这个灵光一闪的主意,都觉得自己机智无比。每次和儿孙们说起这个故事的时候,除了描述这位后来名满天下的顾先生在动刀时如何手法卓绝,就是强调自己在此次事件中的善后功劳了。
“若不是老夫请全城大夫都来给顾先生作保,刘福青那个蛇蝎心肠的女儿一准要陷害她,真等到那时候,恐怕就没有现在的她啦!”讲故事的末尾,捋着又白又长的胡须的老头周德,抬头挺胸,得意不已。
“曾爷爷,那伊大人呢,听说那时候伊大人就在咱们滁州城,他肯定会给顾先生撑腰的呀!”天真烂漫的曾孙女托着腮畅想:“只要有人想害顾先生,伊大人会把他们通通教训一顿,狠狠的!”
伊大人?周德从遥远的回忆中拉出一个高而瘦削的人影,在顾朝歌蹲守刘府看护病人的数日里,那位大人似乎的确短暂地出现过一回,只是连马车也没有下,好像只是顺便路过来看看而已。
而见过那位大人之后的顾小大夫,脸色阴沉,气鼓鼓的,到处找东西,说是要贴上某人的生辰八字扎小人呢。
呵呵,这种残酷的事实,还是不要当成故事讲给曾孙女听的好,周德想。
作者有话要说:某人:明明我什么都没做,为什么今天也一样浑身上下哪里都痛=_=
我决定周四自己给自己放天假,周五见么么哒
☆、第 19 章
入秋的雨凉而轻,飘飘荡荡,有种让人心里无着无落的空寂。
顾朝歌从刘府出来,一手执一把油纸伞,一手宝贝地抱着一个长匣子,雨丝贴在她的脸蛋上,凉凉的,冰冰的。
除了郑氏父子,刘府的下人奉刘大小姐的命令,皆不许送她。便是连刘府的大门,也是郑谷为她开的。
“郑老先生,不用送了,好好回去休养,您是个有福的人呢。”顾朝歌微笑着对拄拐的巧匠郑林说道,郑林对她充满感激,坚持要亲自送她到街口方才作罢。
郑林不明白顾朝歌所说的“有福”不是一句套话,给他动刀并非全无风险,这入秋的天气比起炎炎夏日,活下来的几率要大得多。
这是顾朝歌和她师父的经验之谈,但是只要是治病,就没有万无一失这么一说。谁也不知道她在动刀前后的这些日子里承受了多少压力。
朦胧的细雨中,立在街口的郑氏父子渐渐远了,小了,成了两个笼罩在雨中的细长灰影。顾朝歌转身,朝父子俩挥挥手,示意他们赶紧回去,然后她一转头,在那瞬间感觉到晕眩,脚恰好压在青石板的凹陷处,身子一晃,踉跄两步。
一只手伸入伞下,扶了一把她的胳膊。
“顾小大夫,小心啊。”是一个路过妇人的声音,妇人正关切地望着她。顾朝歌看了她一眼,记得她似乎是自己看过的病人,于是笑着向她道谢。妇人好奇地问她:“顾小大夫,你真的给郑老爷的父亲动了刀,剖开肚子把老爷子的肠子剪一剪缝起来,这就把他治好了?”
顾朝歌浅笑:“是的。”
妇人啧啧:“那场面是不是血乎乎的可吓人捏!有人传你是妖怪,给郑老爷子施妖法,当然,我、我是肯定不信的!”
顾朝歌笑了笑,对她又道了一次谢,然后沿着来路继续往太守府的方向去了。因为下雨的缘故,街上的行人不多,不过几乎每一个路过的人都会盯着她瞧,彼此小声议论她给郑林动的那次刀,目光惊奇而警惕,对这些祖祖辈辈都没见识过大夫动刀的滁州人来说,顾朝歌实在是个怪异的存在。
若是以前,她肯定会因为这种目光而害怕不安,然后收拾行李快速离开。事实上以前她就是这么做的,而且尽量避免来城镇看诊,唯恐“出名”。
可是,现在她觉得,好像也没什么好怕的。
因为在刘府的这些日子,她连日守夜看护郑林,身心疲惫,即便刘大小姐总是对她冷嘲热讽,她也因为将身心全部放在郑林身上,而无暇顾及刘大小姐的挑衅。
能治病救人就成了,别的杂事,想那么多做什么呢?
以前师父总说她瞻前顾后、犹豫不决,故而才畏首畏尾、胆小怕事,她以前不懂,现在好像明白一点了。
“顾大夫,回来啦?”朝歌低着头一门心思走路,听见有人叫她的名字,抬头,见是太守府的守门卫兵,方才惊觉自己居然已经走到了。
“是呀,回来啦。”她朝卫兵笑,露出两颗小虎牙,笑容格外灿烂,卫兵看得一愣。待她往里走远了,还呆呆看着她的背影,对守门的同袍嘀咕:“顾大夫好像心情很好?她对我笑了诶。”以前她出入,要么就低着头很害羞的样子,要么气冲冲抿着嘴,总让他觉得这个姑娘性格古怪,莫名其妙。
但是今天……“她笑起来真好看。”卫兵痴痴感叹。
同袍酸溜溜地评价:“那是人家心情好,又不是专门对你笑的。”
进入府邸,雨渐渐停了,顾朝歌收了伞往背后的箱笼一放,双手一心一意抱着那个黄花梨的长木匣子。
这是郑林的礼物,也是他对她师父的践约。
里面是一把刀,一把有锯齿的锋利而坚韧的刀,是郑林当年应承要为她师父专门打造的工具。在改行做首饰这种精细器物前,郑林曾是个极为出色的刀剑匠呢。
“这把刀,老夫早在十年前便已打好,见面的时候就应该交给你。但我存了私心,害怕给你之后,你便撒手走人,不救我了。”郑林把它交到顾朝歌手里的时候,满是老茧的糙手颤巍巍的,皱巴巴的脸上满是愧色,低着头不敢看她。
顾朝歌当时愣了一下。没想到郑老头病在床上,心里还有那么多弯弯绕,不过她也懒得去琢磨他的心思,多累啊。
“有什么关系,最后的结果不是一样么。”他活得好好的,她也拿到了给师父的刀,多好。顾朝歌接过那匣子,一路宝贝似的抱着,高高兴兴地回来。想着自己打败坏蛋六大小姐,拯救师父的老朋友,做成的事情真是很了不起,越想越觉得自己聪明又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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