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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妃不是黑莲花 第9节 (第2/2页)

“倒是识得一些。”剪月听她这么说了,收了钗子,嘴一撇,开始拆信封。

剪月将纸一抖,坐在阿徐身边开始读起来:“姐姐,我是玉人。有李先生相伴,如今我已到家,安然无恙,姐姐无需挂念……”

阿徐默默念着:“李先生……”

读到这里,剪月笑得咧开嘴继续读道:“实不相瞒,家里状况并不是太好。我母亲刘氏如今缠绵病……有个字我会不会读。父亲的意思是与其相见相怨,不如不见。”

听到这里,阿徐苦笑,心里道:“不如不见?我本就没有什么牵挂的人了……也好,索性在这边嫁了他,一辈子不回去最好。”

“姐姐,你若愿意,我就书信齐王,请殿下为你做主,指一个好人家。”剪月继续读道。

阿徐默默听着也不说话。剪月也没在意阿徐,关注点全放在了徐玉人身上,“小姐写的这样乐观,只怕背后有多少艰辛苦楚不曾道出。小姐就是这样,只怕叫她为别人拼了性命,她也愿意。”

阿徐听罢,眼帘一垂,嘴唇轻轻抿了起来。

剪月继续读道:“还有剪月……”她一笑,拍拍阿徐,又指指手上的信,笑着说:“你看,小姐还惦记我呢!”

不过,很快她又添了一句,“哦,不对,你看不懂。”说罢,就把信纸一下抽走。只留下阿徐的手,悬在空中。

阿徐笑得脸有些僵硬,讪讪地放了手。

“剪月的病不知怎么样了?可大好了?我很担心她。”

“当然大好啦!”剪月把信纸按在胸口心脏的位置上,露出了几日不见的灿烂笑容,又开心了一会儿。

阿徐坐在床边纤细的手扯着帐子,越捏越紧。她的手因为常年做活有些粗糙,但是却掩饰不了她手的白皙。隐约可见皮肤下暴起的青筋。

☆、第十四章 泪痣

幼从父、嫁从夫、夫死从子。她若想从徐大人手中逃出去,只有出嫁这一条路子。她算是想明白了。

次日一早,剪月刚揉揉眼睛醒来的时候,正瞧见阿徐起了个大早,梳洗打扮好了,正要出门去。剪月一看,她特意穿了一件浅蓝色的百叠裙,衬的皮肤越发白皙。最不同的是,她今日竟点了胭脂。

她也忽然转过来,瞧见了剪月正瞧着她,像是被发现了掩藏的秘密,她有些慌张,朝剪月笑笑说:“起来了?”

剪月嘴角一扯,也不说破,只点点头,搭话道:“要出去?”

她点点头,却好像不想再多说下去,脸上笑得有些尴尬,门一开,一闪,出去了。

剪月又躺回床上,嗤笑一声,自言自语道:“不就是想飞上天了,当我剪月不懂呢。哼。”说完,被子一扯,呼呼大睡去也。

阿徐出来以后,一路左拐右拐,出了小院,往小路,走去花园的方向了。听王府里的厨娘说,偶尔,王爷清晨会到园子里走一走。阿徐低头走着,手里提着食盒,正是她今早起个大早做的点心。她脚下的步子越发匆忙,像是做了坏事怕被人发现一样。

“我怕什么……干嘛要藏着掖着……”阿徐暗自懊恼,想到这里,便直起了身板。

对于那些没受过苦的女子来说,是得觅良人,与那位良人相濡以沫,共度一生。但是对于她来说,嫁人是她爬起来,爬到那些要害她的人头上的唯一机会。但她终究是个女子!也总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那些风花雪月的事……所以,能嫁给王爷,是一个双全的法子。毕竟跟了他,总比跟了没见过的人好。

不过,若是叫她在良人和未来之间选一个,她再也不会犹豫了。

谁知这一抬头,才瞧见自己走错了路,而迎面来的,是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他身穿紫色朝服,脚蹬乌靴。但是阿徐却看不懂品级,只是知道紫、绯、绿、青这四个颜色以紫色最为尊贵,所以这人并非等闲之辈,若是此时掉头就走,只怕于理不合。

阿徐想到这里,索性停下了步子,待那人走近,朝他一福身。只想着,就这样问候一下便走。

没想到在这狭窄的小路上,那人并未让路,阿徐一抬头正瞧见那人瞧着自己。那个眼神十分奇怪,像是打量,像是在思索什么。此人似乎并非善茬。

阿徐一惊,低下头。

没想到,这人突然问道:“你是齐王新纳的侍妾?你叫什么名字?”

阿徐回道:“小女姓徐,是王爷的客人。”

“哦,那倒是巧——”那中年男子眼睛一眯,却也不多说什么,摸着胡须,大步流星地往前院,齐王处理公事的屋子方向走去了。只留下阿徐摸不着头脑。

他刚走到门口,门口的小厮就迎了出来,弓着腰,笑着说:“李大人,齐王已经恭候多时了。”

李大人笑着摸摸夹着几根白须的胡子,点点头,大笑道:“难得啊,殿下也有解决不了的难题?”

小厮摇头一叹,“可不是么。听说昨日朝堂上,圣上让燕王管理殿下不日前收复的惠州。这回倒好,本来是我家王爷辛苦打下的天下,怎么就落入了燕王的手里?殿下为皇上出生入死,哪里想到燕王这小人动动嘴皮子就窃取了。他一去倒是成了他的功劳,还受百姓爱戴。让燕王做太子的呼声越来越高,殿下昨夜一夜未合眼了,我们下人也不好受。”

李大人,点点头,反倒一副轻松的样子进去了。留下小厮一人在原地抓耳挠腮,讷讷道:“真是奇怪了。殿下和李大人的心思怎么就猜不透呢……”

李大人一进屋,就对着齐王一拱手,“恭喜殿下!贺喜殿下!”

郑淳在一堆书案中抬起头,轻轻一叹道:“舅父打趣本王。何处可喜?何处可贺?”

李大人一笑,“看来老夫来的不是时候,殿下还在失意呢。”

郑淳肩上披着一件衣服,用手捏了捏眉心。然后搁下笔,靠在椅背上,微微一笑不说话。他皱着眉,本来英俊的脸上,挂上了不见掩饰的倦意。想来,一夜未睡是真的了。过了一会儿,他才说:“舅父,请坐。”郑淳抬手,手掌指向上座。

李大人走到他面前坐下,摇头道:“殿下如今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了。”

“给舅父看茶。”郑淳若有兴味的问道:“舅父此话怎讲?”

李大人一副老谋深算的样子,想来心中已有计策。他没有喝茶,却反而起身走到书架前,来回踱步,最后停在了一处,说道:“殿下您自小喜读兵书,读了那么多本,难道没有想出解决之法?”

郑淳起身,双手一拱,浅笑,“淳儿愚钝,望舅父指教。”

“就说个最简单的。殿下读过三十六计,可知第十四计和第三十一计各是什么计?”李大人指着书架上的一本三十六计如是说道。

郑淳不假思索,脱口而出:“是借尸还魂计和美人计。”

李大人仰天长笑,“殿下只知其字不知其意啊。老夫告诉殿下,殿下面前正有一桩好事。殿下府中便有一颗明珠,和太子念念不忘的那个死了的歌姬,脸上都同有一颗泪痣。与歌姬相比,这位就更为美艳动人,老夫看来,即使是与后宫佼佼者相比,也是过犹不及啊。”

郑淳眯起了眼,眼前浮现起那张脸,那张三年前的脸,和现在的脸。两张脸重合在一起,两张脸都有些模糊,也有少许不同。唯一不变的是那怯生生的表情和眼角的泪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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