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女归来夫君请接嫁 第122节 (第2/2页)
自那个晚上之后,幽冥宫正式解散了,可是琴姨一直不愿意离去,她也在这段时间跟着琴姨学会了女红,学会了做衣裳,做披风,做很多很多东西。
云傲之侧头看着宋筱,笑得很神秘,“不一定了。若是下辈子,我托生成为一个帝皇,有足够的能力保护你,我就会娶你做我唯一的皇后,让你好好享福。可若是下辈子,我还是没有能力保护好你和墨儿,我就投胎成为你的大哥,给你找一个疼你爱你的人,一辈子都做你的依靠。”
云千墨捂着嘴,和刚出来的琴姨对视,均看见对方的眼眶发热。
宋筱轻轻的捶了一下云傲之的肩,嗔怪道:“不要,我下辈子,还要嫁给你。”
云傲之侧头认认真真的看着她,“筱儿,你从来就没有怪过我么?是我不够强大,连累你一辈子跟着我受苦受累,甚至还连累了墨儿……”
“生同寝,死同穴,生死永相随。”宋筱说的话打断了云傲之的话。
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是此刻云傲之的眼泪,却无休无止的流了下来,过了许久,他才深情的说道:“生死,魂亦追随。”
“筱儿,下辈子,我,还娶你。”
“嗯,你若是不娶我,我就去找你,万一你生成了女儿身,那就换我娶你。”
琴姨轻轻擦去了眼角的泪水,云千墨却狠狠逼退了眼泪,在很久一会儿都听不见父亲母亲说话之后,她才拿着披风走了过去。
可是,云傲之和宋筱十指紧扣,嘴角带着幸福的笑容,紧紧的闭上了眼睛,已经去了。
又过了半个月,云千墨背着简单的包袱,包袱内,是她父母亲的骨灰,她要带他们回家。
“琴姨,你真的不跟我一起走吗?”
经过相处,云千墨很喜欢琴姨,可是琴姨却摇摇头,“不了,我在泰安那边还有个外甥女,我准备去那边。”
“多保重!”
辞别之后,云千墨独自坐上了马车,踏上了去东陵国的路。
赵天对母亲一往情深,对她也很好,她之前就那样走了,这次回去要跟他好好告个别。
哦,还有木棉花,那个爱哭的丫头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当归有没有带走她?
刻意的不去想,可是她,她其实,心里还期待见他一面吧?
那一剑,刺得并不算很深,他是南海国的郡王爷,是东陵国的摄政王,是星月阁的主子,他身边有很多医术高明的人,他会没事的。
因为完全没了内力,云千墨一路上走走歇歇,十多天之后,她才终于进入了东陵国的国土。
东陵国摄政王府的书房内,元祁祤坐在太师椅上,目光痴痴的看着面前的画像,画像中的女子一笔一划都勾勒出神韵。良久,他低头,亲了亲画像中的女子额头处,又亲了亲女子的两颊和鼻子,最后,停留在画像中女子的唇上。
“主子,那个,城外有人发现了云小姐。”黄芪敲门,在门外斟酌着用词。
主子那一次足足休养了两个月,才恢复了过来,回到了东陵国,当归坦白对云小姐动武的事,被废除了武功,并逐出了摄政王府。
元祁祤猛然从画像中抬起头来,嘴唇沾满了墨汁,薄唇了张了几次,最后只说了一句话:“去拿些饭菜来,我饿了。”
------题外话------
其实,我一直往宠文来写的
☆、193 她,还是他的
马车到了赵将军府,云千墨付了车钱下了马车,还没反应过来,便看见那两个守门的侍卫兴奋起来,“快快,是永乐公主回来了。”
守门的两名侍卫云千墨是认识的,不禁疑惑的摸了摸脸,虽然她离开快九个月了,可是相貌并未改变,而且,赵府的人什么时候见到她会露出这样兴奋的样子来了?
“参见永乐公主。”
两名侍卫恭恭敬敬的对着她跪下行礼,云千墨沉默了一下,抬腿就往府里去。
一名侍卫狗腿的跟了过来,想要帮忙接过云千墨手里的包袱,却在云千墨清冷的目光下尴尬的收回了手,其中一名立即说道:“公主,老爷他昨日去了兵营。”
云千墨冷冷瞥了他们二人一眼,远远的,她听见了花园处传来了说话的声音,应该是商氏在招呼着什么人。
既然赵天不在府上,她没有去花园,她也不觉得商氏会想见她,所以径直往冬院走去。
“小姐!”一声带着激动和哭腔的声音传来,接着一道绿色的人影飞奔了过来。
云千墨望着木棉花,嘴角扬起了一抹浅笑,“傻瓜,哭什么呢。”
“参见永乐公主。”冬院的下人瞧清楚是云千墨,立即跪了下来,就连木棉花也想要跪下来,却被云千墨稳稳的扶住。
“小姐,七王爷登基,颁下了圣旨认小姐作义妹,并赐封为永乐公主。”木棉花解释道。
宫北翎已经登基了?但是认她作义妹是什么鬼?
不过,尽管云千墨还没有从这震惊中回过神,却也明白为什么守门的侍卫会唤她公主了。
进了屋,木棉花一边倒茶,一边说道:“小姐,我以为你不要我了。”
“怎么会呢,我这不是回来了吗。”云千墨将包袱交给了木棉花,她,她还是信得过的。
云千墨一边喝茶,木棉花一边絮絮叨叨这几个月来东陵国发生的大事,说的最多的,自然是五个月以前,七王爷宫北翎忽然举兵造反,只不过才刚与宫北翎定下婚期的大食国宫主没那么幸运,在造反的过程中,在混乱中被人杀死了。
如今,太后被软禁在冷宫,而五王爷宫北寒则被封为闲王。
宫北翎正式登基之后,迎娶了丞相家的次嫡女张翠薇为皇后,并颁下圣旨封云千墨为永乐公主。
木棉花叽叽喳喳的说着,却忽然停了下来,犹犹豫豫的看着云千墨,咬唇了好几次。
“怎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