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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食记 第1节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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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食记

作者:神圣午睡

王子或许会爱上一个灰姑娘,但肯定不会爱上一个胖姑娘。胖姑娘想要得到王子般的男神,首先得变成一个苗条的灰姑娘。然后,她还要在没有魔法的帮助下接近男神。而竞争者当然不会只有后妈的两个蠢女儿。现代都市里,到处都是野心勃勃的灰姑娘。就连公主们也早就放下身价,主动出击……

虽然为爱逆袭是爱情小说里屡见不鲜的主题,但这一次的故事格外现实。女主并不是只要善良可爱就能自动获得男神青睐,而她对王子的爱,也没有童话小说里那么简单纯粹。现代社会里,一份完美的爱情,远比童话里来得复杂得多。

但是请放心,虽然很现实,但依然是个轻喜剧,并且,故事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美食。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欢喜冤家 青梅竹马 美食

搜索关键字:主角:谭丽莎 ┃ 配角:姚望 ┃ 其它:美食,逆袭

一句话简介:爱美食的胖姑娘为爱逆袭的故事

立意:正视欲望,勇往直前

第1章 闯祸的炸酱面

许多人生的重大转变,都始于一个微不足道的因素。在当事人眼里,这是忍无可忍的水到渠成。可在外人看来,却是不可理喻的突兀决定。就像此刻,李泽完全没意识到谭丽莎在想什么,还在像往常一样,半真半假地用玩笑损她。

李泽是谭丽莎的男朋友。用个中性一点的说法,他是一个谜一样的男子。

李泽对外声称身高一米七二,实际上他的身高是一个谜。他和身高一米六八的谭丽莎光脚站在一起时,两人的肩膀位于同一个高度。

李泽的学历也有点迷。如果你第一见到他,他会言简意赅地介绍自己毕业于北大,令你肃然起敬。

然而,稍微熟悉一点,你就会发现他的职位和薪资状况和这样辉煌的学历不太匹配。李泽在一家小型培训公司做网管,负责维护公司网页,管理网络教室和学员微信群。公司小,任务轻,故而工资在北京低得难以置信,唯一的好处就是清闲。

真正熟悉以后,你才会知道他所谓的北大,是北大成人教育。对此李泽似乎很骄傲。他常说,北大后来不收成教了,所以他们这样的成教生已经是绝迹江湖的限量款。之所以说他是“似乎很骄傲”,是因为相识之初,他并不会主动让人家知道他是限量款,总让人以为他是北大至今仍然尚未停产的、平平无奇的普通本科生。

李泽的金钱观也是一个谜。他给自己花钱很大方,喜欢什么东西,只要看上了,手头有钱,毫不犹豫就买了。这是北京人讲究生活品质,潇洒大气的表现。但谭丽莎偶尔买一个名牌护肤品,他就会谆谆教导谭丽莎不要被消费主义广告洗了脑。

他甚至连五官都模模糊糊(虽然他自己称之为清秀),长了一张让人看不清、记不住的脸。他外形上最大的特点就是瘦,买皮带都要让人家多给他打几个眼。幸亏他不住朝阳区,否则肯定会被怀疑吸毒而频频被举报。

当然李泽也有一些确定性因素。最确定无疑的就是他那张北京身份证,以及与其相配的北京口音。这张真实的身份证,让李泽拥有了迷之自信,理直气壮地嘲笑谭丽莎的家乡大连。在李泽的嘴里,北京的一切都是最好的。包括他家住的那个四合院。更不用说,他妈在四合院里做的炸酱面了。

然而,就是这么一碗炸酱面,让谭丽莎第一次产生了分手的冲动。

这碗闯祸的炸酱面本身没毛病,是一碗非常地道的老北京炸酱面。白色的面条,上面搭着讲究的老北京人爱吃的几样蔬菜:红色的心儿里美萝卜丝,淡绿色的黄瓜丝儿,白色的豆芽,还有青豆黄豆。

面的中间有一勺深褐色的,混合着肉丁的炸酱。酱并不是普通的酱,是二八酱,也就是甜面酱和黄酱以二八比例兑出来的混合酱,均出自北京老字号六必居。六必居是北京最古老的酱园,始于明嘉靖九年。也就是400多年前。400多年是什么概念?美国建国才200多年呀!也就是说,有这碗酱的时候,美国还不知道在哪儿呢!

酱的出身高贵,肉也得好。上好的五花肉,肥肉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细细切成小拇指头肚儿那么大小的见方,每块儿上都得是三分肥,七分瘦。太肥了腻。太瘦了柴。就必须是那么刚刚好,这味儿才正。

有了肉,有了酱,炸酱也是一门艺术。二八酱拿水解开了,做成酱汁。热锅凉油,用香葱、蒜末、姜末炝锅,出了香味把肉丁先煸一煸,为的是提香和出油。肉变金黄了,再放酱汁,然后就是见功夫的时候了。

这炸酱虽然家常,却是个功夫菜。小火儿咕嘟着,一点一点把酱里的水熬干了,香味才能一点点地熬出来。尤其到了后来,多长时间用铲子翻腾一下,都是有讲究的。

这炸酱啊,就跟人生是一样的,你不能急,也不能慢,就得按部就班地熬着。所有的滋味,就在一个“熬”字里面。

这番话谭丽莎已经背得滚瓜烂熟。因为每次吃炸酱面,李泽的父亲都会给她讲一遍。第一次听这段“炸酱经”时,谭丽莎肃然起敬。她望着眼前这碗炸酱面,以及她吃饭的这间平房,只觉得自己身处历史和文化的尘埃之中,心里惭愧自己刚才对这个院子的大不敬。

这个院子给谭丽莎的第一印象并不好。当时她还没有经过李泽父亲的教化,故而第一眼只看到了尘埃,没看见历史。那是李泽第一次带谭丽莎回他那“城里的”家。李泽早就轻描淡写地说过他们家住四合院,让谭丽莎心生向往。但一见之下,她只觉大失所望。

在谭丽莎的心目中,四合院里应该有雅致的砖墙,明净的大窗子,下面种着花,院子里一个大鱼缸,里面有荷花和金鱼。闹中取静,雍容大气。

但李泽家那个院子不是这样。事实上那根本不是他们家的院子。大概很多年前这院子是四方形的,但现在它的形状已经一言难尽。所有的房子都增生出了很多不规则的砖砌小凸起,化身为厨房、杂物间、甚至卧室。而凸起外面,则不明不白地堆着各种不知是垃圾还是财产的杂物,将这本来就已经不富裕的室外公共空间,挤成了迷宫般的蜿蜒小路。

谭丽莎第一次跟着李泽穿行其中时,不断体会着“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诗情画意——总以为自己马上就要撞墙了,没成想墙边又闪出一道缝,能容人钻进去。

李泽娴熟地带着谭丽莎游走,一路跟邻居打着招呼。他得意地对谭丽莎说:“我们这儿,治安特好。街坊们都认识,出门都不用锁门。”

谭丽莎心说这我倒是信——贼肯定不敢来,怕迷路。

李泽的妈妈第一次留谭丽莎在家里吃饭,招待的就是炸酱面。谭丽莎不仅满意,甚至有些受宠若惊。那时炸酱面在她心目中还是带着光环的老北京名吃。她早就听说,北京人招待客人的最高规格,就是一碗家里亲自做的炸酱面。李泽在外面吃饭,从来不吃炸酱面。他轻蔑地说:“外面的炸酱面都没法吃。跟我妈做的没法比。”

面是李泽他妈做的,讲解是李泽他爸完成的。谭丽莎对此很有好感,觉得这大概说明李泽父亲也参与家务。时间长了才知道,老李先生在家里的家务贡献都集中在嘴上:吃饭,或者说话。

但初次体验时,谭丽莎被这一切深深地迷住了,身边的李泽仿佛也有了那么点皇城根脚下的贵气。就连这“四合院”还要使用公共厕所这件事,她都觉得可以忍受了。

然而,大概吃到第二十次时,大不敬的念头又从谭丽莎心里冒了出来。她觉得李泽家吃炸酱面的次数实在是太多了一点。李泽每周末都要回家吃饭,几乎每次都要吃炸酱面。每次他都要满足地呼出一口气:“可吃上这口儿了。”

那口气,好像他是在海外漂泊多年,刚刚落叶归根的远方游子。但实际上他不过是从海淀区跑到东城区,而且上礼拜刚吃过一模一样的一碗。

渐渐地,谭丽莎失去了为炸酱面的敬畏心。再多的文化加成,这也就是个炸酱面啊。

而最终那碗炸酱面之所以闯祸,直接的导火索,是李泽父亲又开始念炸酱经时,谭丽莎有点走神。她走神是因为心情不好——明天还要加班,要去会展中心参展。老板让她负责最后检查展位,所以要额外早起。这是个苦差事,同事早就抢了别的好活,个个都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没空。等她反应过来时已经责无旁贷。每到这种时候,她就后悔又难受。也不是要偷懒不想去,就是生气怎么别人都那么精,怎么自己总是被算计的那个人。

可是这话也没法跟李泽说。一跟他说,不是说她计较,建议她“大气点”,就是轻飘飘的一句“觉得受气就别干了!”

李泽自己确实可以别干了,他大不了回家吃爹妈的。但北漂谭丽莎不能不干。两人在这件事上,根本没有共同语言。

李泽看她心不在焉,就拿手指头在她面前的桌子上敲了两下,半开玩笑地警告说:“嘿,好好听课,别走神儿啊。你那炸酱面还差点意思。”

李泽说这话并无恶意。在他心里,这是一种已经把谭丽莎当自己媳妇儿的亲热语气,还暗含着一种体贴之意——长辈总是爱挑理的,他是在提醒谭丽莎不要做出任何不敬举动。这对他们的未来——也就是婚姻大事——是有好处的,也就等于对谭丽莎是有好处的了。

李泽的妈妈也笑,说:“我们家李泽嘴可刁了,不好伺候着呢。以后小谭可有的辛苦了。”

这个“以后”,自然是结婚以后。承认儿子嘴刁,承诺他们的以后。这是来自李泽妈妈的善意。

谭丽莎心里烦躁,但还是尽量忍住了,她勉强笑了笑,回了个“嗯”。

李泽有点焦虑。谭丽莎平时都会回以灿烂的笑容,说一句“我努力。”或者“他还行,不难伺候”之类的客套话。有时候还会乐呵呵地说几句玩笑话,这是她最招人喜欢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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