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与资本主义萌芽 (第2/2页)
我们平时理解的奴才,都是秦汉时期的奴才,主子全权所有。其实从唐开始,就已经给了奴才许多权力,比如生命权,不允许无理由打杀自家奴隶。王勃被去官,就是因为杀了家奴。到了明清时期,家奴虽然仍然被控制,没有人权,但已经趋向于被钱财控制,而不是生下来就被人控制。买了人只是买了劳动力,甚至要求被当作儿孙看待,付出劳动就要支付金钱,按月或者按件。这也算是早期资本主义萌芽,以金钱来对劳动进行认定。
赵姨娘说:“好不好,他们是手足,都是一样的主子,哪里有你小看他的。”只这一句话,注定了这一群戏子的悲剧命运。他们跟婆子们闹,上面都可以不管,但是闹到贾环头上了,就像给贾迎春吃馊饭,肯定是要管的,就是贾探春说的“唇亡齿寒”。这是封建主义阶层、血缘、文化等与早期资本主义的冲突,封建社会当然是封建主义占主流,本身就是公私不分的,是感情以金钱论的。赵姨娘讲感情,芳官讲钱,贾环是亲生的,芳官是买的,在所有具有决定权的人眼里,包括下人们眼里,贾环跟芳官都是不一样“价钱”的,所以赵姨娘胜。
贾母、王夫人等对贾宝玉的纵容,是因为他们认为可以为贾宝玉兜底。贾芸见贾宝玉时候,专门提到贾芸的年龄,是说他们差了几岁,贾芸能出来做事,贾宝玉也可以接事了。也就是说,没有正当名义,贾母、王夫人和贾政也不能随便给贾宝玉赏赐,特别是钱财,就像现在不能无缘无故单单给某个人提了薪水一样,提薪要么是一起的,要么是升职。贾宝玉这样的正牌公子,屋里再多器物摆设,再值钱,都是不能拿出去当掉的。荣国府是贾宝玉的家,公私不分,在贾宝玉这里也需要按制度办事。
与之相对的,贾宝玉对晴雯、芳官等的纵容,却是把他们往死路上带。吃到好吃的给他们带回去,用着好的都分给他们;纵着他们无礼,与婆子们对着干;帮着隐瞒错处,整个大观园防火,贾宝玉帮藕官瞒着;让小姑娘们才能进屋、吹汤、照顾他,同时让小姑娘们都觉得自己比外边的婆子们高贵,甚至怡红院的丫鬟们都高人一等。胡医生给晴雯看病,以为是荣国府的小姐,说是丫鬟,开了方子,贾宝玉有限不够柔和,换了太医来瞧病。这一切如果都顺利地、好好地持续下去,那是没问题的。问题在于,整个荣国府养不了那么多人,不说盖了大观园,财物危机就在眼前,即使按着惯例贾宝玉娶妻之后,这些丫鬟也是要换一批的。贾宝玉心里是清楚的,他亲口对外说了要全部放他们出去。出去是什么样的情况,有几家能达到荣国府这样的标准的?更何况,被贾宝玉纵容着,他们都认为自己对的不行,在哪里都敢生事。只说晴雯,她也是被贾宝玉害死的,所以晴雯死后,回事的人说晴雯直着脖子叫了一晚上的老子娘,贾宝玉问有没有提到他,回话的人说没有。贾芸在贾宝玉跟前自称儿子,是说贾宝玉也明白这些道理,他知道身边的丫鬟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溺子如杀子,谁家父母长辈都不是贾宝玉这样对待自家亲人的——薛宝钗指责薛蟠,是连哭带诉的。
读者无法接受的是,晴雯这类被恩宠者,并没有产生平等观念,他们对待更下面的小丫鬟并不是贾宝玉对待他们的态度,因为他们是被区别对待的,所以他们也区别对待他人,比主子还像主子,抱团对付小红,不问缘由驱逐打骂坠儿,奴役和看不起婆子们等。晴雯出去之后,病卧在床,连个倒水的人都没有,晴雯不死就是多姑娘——无父无母好模样又不可能嫁到好人家。晴雯没有成为鸳鸯,她就必须嫁人。写晴雯之死,专门写了多姑娘,其实是写的多姑娘的往事。作者基本是明写的,贾宝玉直接害死了金钏、害死了晴雯,秦可卿之死跟他也有关系。
平儿被叫去处理春燕的事时,就说了院子里三四日出了八九件事,前面已经说了这些戏子从梨香院出来就很不安生,大多都是告这些戏子的。荣国府是贾政、贾赦他们的家,那不是公司,更不是法院,他们会容忍这些戏子们闹腾吗?谁会在乎他们有没有道理呢?全撵出去是肯定的。
贾府的财物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分财和分权基础上的,钱与权一一对应,无钱无财莫进来,也进不去。衣食住行,每一步每一环节,都建立在钱的基础上。只要有打赏制度,就肯定是看钱办事。几次提到门上的人,就是说从入口开始就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