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要挟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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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日后,午后,鄱水北岸,藜洲附近河津,数艘船只靠泊在津口,李笠坐在其中一艘小船里,和一名男子交谈。
男子也是鱼梁吏,家住藜洲,在郡廨服吏役,因为之前得李笠多次帮忙,所以这次受李笠所托,为李笠打听一些事情。
“我打听清楚了,林家小幺,好像在城里赌钱欠下不少赌债,如今债主几次上门催债,林父没办法,只能卖女儿。”
“把你嫂子卖了,卖给债主抵债...当然,明面上说是改嫁,呵呵,债主妻妾成群,你嫂子哪里是嫁,连给人做妾都不是...”
说到这里,男子满脸同情的拍拍李笠肩膀:“唉,我知道你不甘心,但即便是名义上给人做妾,人家父母做主,你哪里插得上话?”
“大伙都认为林家过分了,但婚姻大事,父母做主,即便闹到官府,官府也管不了,无非是名声难听,让女儿给人做小...”
“唉,儿子总比女儿重要,你是不知道啊,林家小幺欠了赌债,被债主打得那是个惨,林父哪里舍得儿子受罪,也就只能让女儿受罪了。”
李笠听到这里,想了想,问:“林家小幺欠了多少钱?”
“这我不太清楚,毕竟这种家丑,林家哪里会透露出去。”
“那么,林家小幺欠谁的赌债?”
“鄱阳东门‘铁骰黄’,有名的档主...”男子说着说着,压低声音:“‘铁骰黄’可不是好相与的,儿子多,打手多,人脉广,家境殷实,行事心狠手辣,不然也吃不了这碗饭...”
“他小妾多么?”李笠又问,男子点点头:“我不清楚,不过肯定不少。”
“那么,我嫂子还在林家么?”
“在的,只是不得出门。”
“‘铁骰黄’有说过什么时候来要人,或者让林家什么时候把人送过去?”
“据说,后日,林家就要把人送进城。”
李笠听到这里,心里嘀咕起来:这种事,林家会让外人知道?
他沉吟片刻,将一袋钱塞给对方:“多谢,这人情我记下了,改日请你吃酒。”
男子没有假惺惺的推辞,将钱收好,转身下船,临走还不忘交代李笠:“三郎,莫要多想了,这件事,你办不了的。”
“多谢提醒,改日请你吃酒!”
李笠坐在船里呆,雀斑青年张轱辘在旁边静静候着,其间偶有百姓上前问这船是否渡河,李笠干脆带着张轱辘下了船,跑到一边茶棚。
一人一碗茶,他自己一边喝一边想。
他的嫂子林氏,样貌普通,因为当年生儿子(李昕)时伤了元气,似乎再不能生育,所以,能被亲生父亲卖出什么价钱?
林家家境寻常,若是欠下几贯钱赌债,大概林家咬咬牙就能还了。
若是欠下很多钱,被迫卖女儿给债主,债主收了人,图什么?长得漂亮?好生养?
可林家这个抵债的女儿样貌平平且不能生育,林父就不怕债主知道真相后算账?
或者债主知道林氏不能生育,也认为拿人抵债合适,如此,债主是图林氏年轻?有寡妇属性?或者长得像初恋情人?
亦或是有高人指点,说林氏八字和债主相配,刚好旺夫?消灾?
各种念头从李笠脑海里一一浮现,最后,嫂子的笑容浮现出来。
嫂子这段时间以来(李笠去寻阳前),一直乐呵呵的,那是自内心的笑容,说明她愿意留在李家,拉扯儿子长大。
看着儿子成才,看着儿子成家。
老了老了,还有儿子、儿妇、孙子在跟前伺候,而不是改嫁,给一个赌徒做妾,无依无靠。
所以,不存在林氏舍弃儿子改嫁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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