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有疑点的车祸 (第2/2页)
在之后的两年时间里,周凡与凌泳沂各自生活,再无交集,只会偶尔从身边朋友的口中听说对方过得还不错。他曾想去找她,但这样的想法又很快打消了,直到2020年初,周凡与凌泳沂在海潭市第一医院重遇,两颗艰涩晦暗的心再一次重新冉起期待。
偏偏天意弄人,此时周凡的太太已经有了九个月的身孕……
周凡对任烟生说道:“3月1日的晚上8点多,沂沂去孔丽梅家送父亲接下来的治疗费用,是我送她过去的。因为想让她少走一段路,所以,在她上楼后,我把车停在了孔丽梅家楼下的露天泊车位上等她。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沂沂走回车里,手里捏着一团沾有一点血迹的卫生纸。我问她刚才发生了什么事。她对我说,孔丽梅对她说了很多难听的话,也骂了我,说我们是一对不能见光的偷情男女。沂沂很气愤,与她对骂,孔丽梅推搡她,骂得更加难听,沂沂在愤怒的时候拿出放在衣袋里防身用的削笔刀划向了她的手臂。”
任烟生打量着他,“周先生,你刚才说,为了让凌泳沂少走一段路,所以在她上楼后将车开进孔丽梅的小区,停在泊车位上等她。那你为什么还在凌泳沂进入小区之前把车停在了小区外面呢?这与你的想法完全相悖,直接开进去不就好了吗?”
周凡:“那时沂沂要给父亲买凉茶,如果把车停在便利店的门前会有些碍事。”
任烟生:“也就是说,有一段时间,你没有和凌泳沂在一起。”
周凡没有否认,不忘补充道:“3月1日这天,沂沂去过哪里,我都知道。在进入孔丽梅家之前,她只去过桃园小区对面的便利店,没有去过其他的地方,我敢打包票。”
任烟生:“你很相信凌泳沂。”
周凡:“沂沂值得我信任。”
任烟生点点头,唇边泛起一道浅淡的笑意,“周先生,你和太太结婚多久了?”
周凡简短回应道:“五个月。”
任烟生:“孩子今年多大了?”
周凡:“66天。”
任烟生:“太太是做什么工作的?”
周凡:“她是我的上司,我任职的这家模特公司由她一手创办。”
任烟生从保温杯里倒出半盏乌龙茶,慢慢喝下,依然如同叙家常般与他闲闲地聊着天,“孩子出生后,她知道你和凌泳沂的事吗?”
周凡的目光从他的脸上快速掠过,方才的耐心尽数消失,“任队长,沂沂向你们隐瞒了孔丽梅羞辱我们的那些话以及我们的关系,刚才我已经把这些话原原本本的转述给了你们。既然你们警方已经清楚了事情的整个过程,什么时候可以允许我接沂沂回家?”
任烟生将茶杯放下,做出了“请”的手势,“现在就可以。”
晚上11点,周凡的口供被查实。在3月1日的晚上8点48分,他的车的确在便利店的门前出现过,车停下后,凌泳沂从车里走出,走进便利店。在当晚的9点22分,周凡的车从桃园小区驶出,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人正是凌泳沂。与此同时,路面监控也证实在孔丽梅遇害之前,无论是凌泳沂还是周凡都没有再在监控中出现过。
在这之后,警方分别调取了周凡所住小区、凌泳沂画室及住宅的监控。
在3月1日的晚上9点55分,周凡的车驶入小区,在案发之前,这辆车未再启动过。凌泳沂在当晚的9点55分回到画室,从画室离开时已经是孔丽梅遇害的三小时后。
锁定犯罪嫌疑人基于三点。
一,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关系。
二,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之间的连系,即:两人是否因为某一个人或某一件事而产生了特殊的交集。
三,犯罪嫌疑人和中心现场之间的连系,包括时间关系和空间关系、证据关系。即:犯罪嫌疑人是否具备作案时间、能否有条件在这段时间内赶往中心现场、是否有证据证明此人到过现场。
目前,凌泳沂的作案嫌疑可以彻底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