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第2/2页)
章晋萌说:“他是很优秀,表现得非常完美,就连填写的人力资源部的心理测试试卷都无懈可击,但这种完美有些可怕,我不喜欢这样的人。”
章粤闻言,像只撒娇的猫咪一样上前勾住父亲的脖子,这是她对付看起来严肃的父亲的必杀绝技。章晋萌拼命皱眉,一脸受不了的嫌恶表情,可隐约上扬的嘴角泄露了他无可奈何的笑意。他最宝贝的女儿说:“你不喜欢,但是我喜欢。”
一个月后,永凯的录用通知正式送到临近毕业的沈居安手中。章粤回法国的日子也将至,离开的前两天,恰逢五一长假开始,她的表弟程铮大老远地从北京飞过来,到G大“看望同学”。章粤闲着也是闲着,于是充当免费的车夫负责接送。她按图索骥地找到了沈居安自荐材料上的宿舍地址。午餐时间的滚滚人潮里,不少男孩子忍不住朝她张望,她却看到白衣黑裤的那个人,牵着一个女孩的手,轻笑低语地走过她的身边。那个女孩并不算十分美丽,衣着打扮甚为简朴,但是身材窈窕,眉目清秀,举手投足之间的沉静与他极为相似。
章粤从自己联想到所有电视剧里身为富家千金的女二号,要怎么纠缠,才可以让剧情看起来更精彩一点?以往故事里的女配角就算使尽了浑身解数,到了结局,男主角还是会回到女主角的身边。
她一句话不说地任他走远,直到一百米开外,沈居安还是回头看了一眼。章粤远远地给了他一个笑容,不知道他是否看得见。
那天晚上,碰了钉子的程铮吵着要章粤陪他喝上一杯。那小子酒量不好,酒品更差,几杯下肚,话多得没完没了,章粤为了耳根清净,只得彻底把他灌醉。趴倒之前,程铮还絮絮叨叨地向她展示那张史上绝无仅有的人工合成照片。章粤对着照片上那个被迫和程铮紧挨着头的可怜女孩端详了很久很久。次日,到了黄河心也不死的程铮决定再战江湖,章粤则告别了父亲,独自飞回了法国。
一年后,尤利尔求婚,章粤没有接受,正式回到国内定居。章晋萌为赋闲的女儿在自己眼皮底下安排了一个工作,虽说只是美术总监助理,但公司上下谁不知道她是章家的千金。璀璨夺目的一朵玫瑰,没有人不渴望拥有,但是都抬着头犹豫着,不敢贸然地伸出手,直到传来了策划部基层的一位小职员追求章家大小姐的传闻。
这是沈居安这个名字第一次在整个永凯如雷贯耳。
不少人都在笑这个甫出校门,全无背景的年轻男人自不量力。虽说他的魅力可以让不少前台的小美女暗自倾倒,可是在众星捧月的章粤面前是多么不值一提。人们纷纷猜测他屈膝在章粤面前将是怎样的卑微,没有人知道,他只是淡淡地微笑着伸出了手,章粤却回应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早在一年前的那个午后,章粤已经沉溺在莲叶下的深水里,他在风中轻轻舒展,她便不由自主地在藻间朝他的方向游动。
穷小子与有钱人家小姐的结合早已在传说中滥俗,沈居安和章粤的日渐亲密依然让人跌破了眼镜,可是他们含笑对望的时候,谁又能说他们不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如风景般动人?
这对情侣之间最大的阻碍来自一向宽厚开明的章晋萌,他并非轻视那个年轻人出身寒门,都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章家并不需要出卖女儿的幸福来换取更大的利益。沈居安这个人,章晋萌不动声色地观察过许久,他年轻、聪明、沉稳、决断,难得的是无半分浮躁,假以时日和机遇,未必不是大将之才。可是那种温润如玉后面的冰凉刺骨,才是章晋萌拒绝将女儿托付给他的原因。
尽管持不赞同的态度,但是章晋萌的教养、气度和他对女儿的爱,使得他没有办法用粗暴的手段去干涉这一段感情,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将沈居安派往异地的分公司任职。女儿的脾性章晋萌清楚,她的热情总是来势汹涌,消散得也快,也许经过冷处理之后,以她的聪明,自然会现一个野心勃勃的谦谦君子并非良偶。
然而,某个周日的清晨,特意抽出时间亲自上门约女儿喝早茶的章晋萌敲开章粤的大门,却看到了衣衫不整来应门的章粤和从卧室的方向走出来的沈居安。一向宠溺女儿的章晋萌前所未有地了一场大火,侧身指着大门的方向对沈居安说:“走,马上给我走!”
沈居安没有辩解什么,回房简单收拾了一下便告辞了。离开的时候,他当着章晋萌的面轻轻吻了一下章粤的脸颊,经过章晋萌身边时,甚至还不卑不亢地欠身说了句:“董事长再见。”
章晋萌苦口婆心地劝章粤,“他喜欢的是章家的女儿,是章粤这个名字所代表的东西,而不是你的人。”
这样的话,程铮也说过,只不过表达的方式更为直接,他指着沈居安的鼻子,说他看上的不过是钱,甚至还把整整十一万的现金砸了沈居安一头一脸。不过,那已经是章粤义无反顾地嫁给沈居安之后的事了。当年那个总是抿着唇、沉默寡言的女孩成了程铮命中注定的冤家。
他们都这么说,他们都这么劝。章粤不是傻子,有些事,她比谁都明白。这个世界,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厮守自有其道理,有人爱上了容貌,有人爱上了才华,自然也有人爱上了钱。她也不敢说自己爱上了沈居安的什么,难道真的是灵魂?可是灵魂虚无缥缈,她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东西。没错,沈居安爱的是章家的女儿,他爱的是永凯的钱,可她章粤就是章家唯一的女儿,她拥有永凯的钱,那么,他爱的不就是她?
沈居安是一个好丈夫,待章粤无微不至,甚至比章粤对他更关怀备至,他的唇吻着她时,就是最极致的缠绵。他总是把每一件事情都做得尽善尽美,一如扮演好一个爱人的角色,一如他在日益高升的岗位上游刃有余。虽然,他的心里藏着那个“长寿”字样的金戒指,可章粤对自己说,我不在乎。谁又真的触得到另一个人的灵魂?那个戒指的主人就可以吗?沈居安给那个女人的,除了怀念,还能有什么?怀念是虚空的,但肉体的厮守多么温暖。
从那时起,章粤从公司里乏味的朝九晚五中脱身,开了一座娱乐城,名字叫作“左岸”。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条塞纳河,它把我们的一颗心分作两边,左岸柔软,右岸冷硬;左岸感性,右岸理性。左岸住着我们的欲望、祈盼、挣扎和所有的爱恨嗔怒,右岸住着这个世界的规则在我们心里打下的烙印—左岸是梦境,右岸是生活。这些话,章粤对很多人说过。她如此爱她的左岸,所以她总是在那里。
这一切都是她的选择,有多少个女人一生一世和自己所爱的人厮守?是的,一生一世,沈居安都不会离开她,即使他找到了那个戒指的主人,即使他的心也在荡漾,但是他不会离开。
“为什么?”戒指的主人找到了章粤,那个苍白而娟秀的女人这样问。
章粤一边玩着手指上的结婚戒指,一边回答她,“因为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离开。”
章粤在这场没有悬念的战役中不战而屈人之兵,甚至不需要在这个可怜的女人面前用语言来陈述她的胜利和优势。她远比那个女人美丽,远比她有钱,远比她聪明,她的爱又比谁少呢?而且凭着那一句为什么,章粤还知道,那个女人甚至没有她了解沈居安。好的女人有千千万万,但是章粤只有一个。或许会有人说,真爱不需要任何理由,有的人可以不计代价不问因由,带着心里的那个人浪迹天涯。章粤想说,这样的人也许是真的存在的,但是沈居安不是他们。
后来,那个女人将剩下的戒指赠给了另一个男人,章粤还来不及头疼,就有人先下手为强地毁掉了那个不该出生的孩子。章粤记得有一个凌晨,沈居安的电话在枕畔震动了一夜,她喝得微醺,但是犹可以察觉到身边那个人的辗转难眠。最后,她坐起身来,轻轻地把电话塞到沈居安的手里,“接吧,也许真的有事。”可是沈居安迟疑了几秒,取下了手机电池,无声地拥紧了章粤。两天以后,本地媒体铺天盖地的都是同一则新闻—江源少东家叶骞泽与女伴疑是前日遭人绑架,双双失踪。
章粤时常凝望着那张睡着后如寒玉一般的面容,人人都知道莲花高逸出尘,清而不妖,可是谁记得它的根还扎在最浊的淤泥里,它赖以生存的,是最冰凉的水。她在左岸,而他开在离岸的水中央,她不顾一切地朝他游去,然后溺毙。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酒越喝越多,戒了又喝,喝了又戒。向远说,如果《东邪西毒》里那壶叫作醉生梦死的酒真的存在,就应该呈上来给章粤。可是张国荣扮演的欧阳锋不是也说吗?醉生梦死,原本就是一个玩笑。
酒是个好东西,也是个要命的东西,喝多了,想醉也不容易。大多数时候她可以自己开车回家,有时不得不需要沈居安亲自把她接回去。他皱着眉,小心为她擦拭着面颊的时候,章粤总是笑着闭上眼睛,她只要记得他这一刻微微的心疼,却不要他眼里一闪而过的歉疚。
为什么要歉疚?沈居安以为自己娶的是一个美丽多金的皮囊,甚至希望章粤去找自己的欢乐,一如初见时留在他印象里那个放浪形骸的轻浮形象,那样的话,他就可以冷冷地,微笑地看着她,然后若无其事地去履行他的人生,问心无愧地如愿以偿。可是她给了他措手不及的美好和芬芳。
后来,一场大火把叶家的老宅烧成了灰烬,沈居安的回忆也成了枯骨。章粤托人出面,悄无声息地安葬了那个女人。那天夜里,她没有喝酒,醉的反倒是一向清醒的沈居安,他倚在章粤的肩上,章粤轻轻抚着他的脸,他安心地沉醉。
入睡之前,沈居安深深地叹了口气,说:“章粤,你为什么要那么好……”
章粤用一根手指抵住他的唇,“别往下说了。我很幸福。”
章粤忽然想起了向远。大火过后,向远连公司都很少去了,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陪伴叶昀复健。章粤有一次去医院探望,私底下问向远,“你究竟把他当作什么?弟弟,小叔子,情人,还是一个寄托?”
向远沉吟片刻,回答道:“不,我把他当作我的所有。”
向远从来没有说过她爱着叶昀,可是爱是什么东西?当叶昀站起来的时候,谁敢说那不是向远有生以来最大的幸福?
其实,她们都一样。
幸福就是求仁得仁,那是最私密的东西,只属于自己,不需要谁的打扰。
番外二
叶昀
“叶昀,叶昀……”
他听到她在呼唤,一声又一声,好像近在耳边,又好像离得很远。对了,她一定是在山脚下叫他回家。游客们源源不断地涌进他们的小村落,农家乐的饭桌上正等着他摘回的野菜。肩上背的小竹篓已经装得满满的,他还站在山顶的悬崖边上,探出半个身子去折那枝开在峭壁上的花。
下山的路又窄又陡,他走起来却像一阵风,手中野花的香气似有还无,他已经用小刀削去了上面的尖刺。她站在村口,脸上带着担忧和嗔怪,他心一急,脚下不由得打滑,骨碌碌地翻了个跟头,被她好气又好笑地拉起来。
他顾不上自己的伤口,急不可耐地将双手朝她递去。
“向远姐,你看这花……”
她接过那“花”,扑哧一笑。因为他摔跤的缘故,光秃秃的枝条上只剩下残破不堪的花蕊。
“你真傻。”她说。
你真傻,叶昀,你真傻……
不对,他忽然想了起来,那时的他还不姓叶,偏僻的山村里只有一个叫作邹昀的男孩。
原来这又是一场梦,如他以往无数次的梦并无分别。她的脸渐渐模糊,花枝上最后一片花瓣悄无声息地落下。
接着,他像坠入最深最酷寒的水底,肺里的空气慢慢变少,就快要喘不过气来。那是山脚下的野鸭滩,前一秒他们还在欢快地嬉戏。向遥贴在他耳边笑嘻嘻地说:“我们把向迤骗到水里。”她脑袋后的小辫湿漉漉地贴在脖子上。
向迤的老黄狗在岸上“汪汪”直叫,向遥装作溺水的模样扑腾着,她的双胞胎弟弟急得直跺脚,终于跳下水朝她游来。向迤的水性不佳,同样是向远手把手教会的游泳,他游得远不如邹昀和向遥,然而,这丝毫不影响他是向远心中最听话最贴心的小弟弟。
邹昀很想提醒自己最好的朋友:别上当,那只是向遥的恶作剧!
可他始终没有叫出口,眼睁睁看着向迤笨拙却努力地朝向遥靠近。只要再等一会儿,就一小会儿,等他呛了口水,我就去把他拉上岸。到时候,向远也会知道是他救了向迤,她会摸着他的头,说他才是最棒的。
谁也没有想到,向迤消失在水面是那么快且突然。邹昀一惊,猛地扎进水里,四处摸索,却怎么也够不着伙伴的身体,他往更深处潜去,向遥不顾一切地把他的头拉到了水面上。
“不能再往更深的地方去了,那里有漩涡。”她的调皮促狭荡然无存,全身着抖,嘴唇乌青,满脸的水珠中不知道是否夹杂着眼泪。邹昀用力推开向遥,再度潜进水里。潭底冷得像坟墓,向迤的影子似乎在昏暗中一闪而过,邹昀一口气已到了尽头,不管他如何拼命蹬腿,却依然靠近不了那个影子。水面上的世界离他越来越远,好像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在拖着他的脚往下沉,他看到了自己面孔上方的一串气泡,找不到向迤,就让他也死在水底吧。
这卑微的愿望仍以失望终结,他活着看到了天空和向远煞白的脸,感受到自己肺部火烧一样的痛楚,听到了向遥哭泣着说出的“对不起”。
他也想哀求向远的原谅,却一点声音也不出来,好像一半的灵魂还游荡在浑浊冰冷的水潭里,这是他永远不会醒来的一个梦境。他依然追逐着向迤的影子,或许属于他的某一部分已在水底和那个影子融为一体。那个影子本该是向远最亲的人和最大的安慰,从此他将偿还她双倍。
那个呼唤他的声音依然还在。
莫非是他妈妈?不不不,他一点也不想回到属于邹昀的那个家。他的妈妈在人前从不抱怨半句苦,然而夜深的时候,当她的瘸子丈夫睡去,当她日日膜拜的那些神也睡去,她总是哭。他知道她的悲恸从何而来,哪怕那时的他还是个孩子,可他一直都知道。每当李二叔送来城里的来信,注定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村里的人都说邹昀和他哥哥长得很像,只有他自己清楚,哪怕有着相似的面孔和血脉,他和哥哥也永远不会一样。大哥自小离开他们共同的母亲,他生活在别处,每年只寄来零星的信件和汇款单,他记得更深的是身为叶家长子的责任,而叶昀记得的却是妈妈的眼泪。
可大哥毕竟是有家的,邹昀却没有,哪怕忽然之间他成了叶昀,依然是个没有家的人。妈妈死后,继父的家不属于他,城里那个叶家同样不属于他,虽然尔后的十几年他和他们朝夕相处,看着他们欢笑、哭泣,相爱、相离……
其实他们都是好人。
邹瘸子待他不薄,至少没有让他受冻挨饿,虽然当他得知阿昀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之后,欢天喜地地将他还给了城里的家人,换来一笔丰厚的抚养费。
他的亲生父亲也不似想象中无情。相反,叶秉林对小儿子百依百顺,恨不得摘下天上的月亮来补偿自己在儿子童年时期的缺位,他会狠狠地斥责叶骞泽,却从来不会强求叶昀,虽然他们都知道最平凡且真实的父子之爱绝非歉疚和偿还,但他已经尽力了。
大哥更是对叶昀关心备至,想方设法让他融入新的家庭生活。叶昀也对大哥敬爱有加,然而他们兄弟之间永远不可能心无芥蒂,原因只有一个,不可能替代,也不可能释怀,他们彼此都心中有数,但却很有默契地绝口不提。
就连叶灵和叶太太也和他相处得不错,他们同在一个屋檐下,各自守着各自的秘密相安无事。
叶昀心中从来就没有怨恨,他也努力地对他们每一个人表达自己的善意。可他眷恋的温暖只有一个人可以给,那个人懂他、包容他、心疼他,也会责备他、要求他。她比所有的骨肉至亲都离他更近,比他只会哭泣的母亲更有力量。
叶昀,叶昀……这的确是她的声音,他的半生都在朝她跋涉,可如今在一片荒芜中他四顾茫然,找不到她,只觉得疼,像被地狱的烈焰反复灼烧。
对于疼痛,叶昀并不陌生。
那个早晨,下了场大雨。他坐在借来的车里,对着电话说:“没关系,真的没关系。”
他答应过向远再也不掉眼泪的,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他什么都听她的,可这一回他背弃了自己的承诺,像懦夫一样痛哭失声。他习惯一次次地等待,从希望到失望,反复轮回,她不会来了,日出之约本来就是一场梦,今天的雨停后,明天的早上或许就有霞光万丈,然而当她成了他名正言顺的家人,他的嫂嫂,这等待何以为继?
父亲办公室里的一张转椅在他暴怒的一脚之下几乎散了架。
“你说过你对不起我和我妈,只要我想要的你都会给我对吧?那好,你现在就可以补偿。”这样要挟多么无耻,尤其面对他垂暮之年的亲生父亲,可是叶昀顾不上这些,这是他仅存的稻草。
“如果我死了,我会把一半的叶家资产都留给你,你哥哥也答应了,除了家里的老房子,其余不动产他都让给你,阿昀,你是我儿子……”
“我一分钱都不要你的!”
“那向远依然会嫁给你哥哥,那是她自己的选择!” 父亲的脸上满是疲惫。
原来不需要他开口,他们都知道。连地上那张破椅子都在笑话他。
这是她的选择!哪怕这个选择是错误的。
他好像又站在了只有他和大哥的客厅里,老旧的座钟不停地嘀嗒嘀嗒。
“她不该嫁给你,在你眼里她只是保住叶家的工具。”
大哥站在窗边,透过轻轻撩起一角的窗帘看着外面。这又是相隔许久之后的梦了吧,叶家的老宅已经烙上新女主人的痕迹。那时父亲已安家佛堂,他也许久没有踏进老宅一步,远离“哥哥嫂嫂”的恩爱缠绵,他或许会好受些,但想不到的是看到他们夫妻俩争吵冷战,他一样难过不已。
“你根本就不爱她!”叶昀冷冷地对大哥说。
这在他看来毫无疑问是个事实,然而一直背对他,沉默接受他指控的叶骞泽却在这时缓缓转过头来。
“不。阿昀,你还不懂。”
那个时候大哥完全没有必要骗他。可叶昀宁愿不懂。他不得不接受向远作为他嫂嫂身份的存在,然而爱一个人,难道不是豁出全部换她幸福?
叶昀从未问过向远是否幸福,他甚至没有在她面前对自己的感情吐露过半个字,仿佛只要不说出来,那份感情就是安全的,隐秘的。
温泉山庄的夜凉如水,一墙之隔的短暂甜蜜终于化为静寂。他们熄了灯,谁也没有看到那个在黑暗中摸索一颗心的人。他朝着风的方向追出去很长一段距离,直到把那张轻飘飘的黑桃K抓在手里。没有人会问他为什么那么做,他也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他把从他们手中飘走的心悄悄藏在自己身上,为自己保留做傻事的权利。
那颗扑克牌做的心转瞬又在向遥的掌心。
叶昀,叶昀,她也这样反复地叫着他的名字,用那和她姐姐相似的嗓音。
她喝醉了,倒在叶昀的宿舍门外,他不得不将她扶进屋里,而她的手臂比清醒时更有力量,紧紧地缠住他,在他身上摸索着,带着一团火。叶昀面红耳赤地抵挡,却被她不安分的手从口袋里翻出了那张已经变得残旧的扑克牌。
“向远给你的?”
“不。”他试图夺回,向遥的身体灵活得像一条蛇。
“那就把它给我。我爱的从来就不是滕俊,和他在一起都是为了气你们,为了……为了气你。”她呢喃着,带着浓浓的酒气。“我爱的一直是你。”
叶昀没有经历过这些,有短暂的瞬间,他感觉到美好。这是他等待了许多年的一句话。
我爱的一直是你。
真的吗?
当他抱紧向遥的那刻,她哭了。
“我知道你爱她。带我走,你可以一辈子把我当作她。”
叶昀几乎就在这一瞬间醒来,他为自己的混乱而感到羞愧,情急中用力将怀里的人推开。
“你和她一点都不像。”
他不知道这句话到底伤了向遥多深,她掴了他一巴掌,慢慢退出他的房间,从此再也没有和他联系过,直到许久以后的那个深夜,她匍匐着,用带血的手抓住叶昀的裤脚。
“叶昀,看在我爱过你的分上……”
那是向遥对他说过的最后一句话。她想要他放过滕俊,她孩子的爸爸。可叶昀杀了他。
叶昀,叶昀……
这是滕俊的声音,充满了惊恐,他不想死,然而当他高举着一只手扬言要将向远的罪证公之于众时,便已为自己掘开了坟墓。
叶昀的子弹狠而准,执勤多年,他没有朝活人开过一枪,然而扣动扳机的时候,他没有犹豫过。因为他知道滕俊说的是真的,向远杀了他大哥,她做得出,他也知道她为什么会那么做。
许多时候,我们明知做出的决定是错的,可是那道题只有一个选择。
滕俊的血迸射在叶昀的身上,和向遥的血融为一体。叶昀看着他缓缓倒在脏污的砖墙上,抽搐着,一颗扑克牌叠成的心从他衣服口袋里掉了出来。当他咽下最后一口气,叶昀拾起了他手里的U盘,还有那颗不知道属于谁的心。
后来的一切都很模糊。据说同事赶来时,他的枪口正抵着自己的头,然后他就失去了枪。也许早在朝滕俊开枪的瞬间,叶昀便已经死去,余生也救赎不了他的罪过。他更大的罪孽来自于执迷不悟—他忏悔,却并未后悔。如果唯有这样才能保全他誓言一生守护的人,那么重来一次他依然会那么做。
叶昀,叶昀……老屋的火炙烤着他。向远的呼声在门外,余生在他怀里。
若余生长大成人,会叫他“叔叔”,还是会恨他?这些都已不再重要。
妈妈、爸爸、大哥、叶灵、向遥和滕俊在浓烟中朝他走来。他想再看烟雾外的人一眼,可是到了该走的时候,疼痛中永生的释怀拥有无限的诱惑。他用一条命替她偿清,从此便可安静地去往一个安静的世界。
虽然那个世界没有了她。
叶昀,叶昀……她还没有放弃。
眷恋停留的每一秒都是无尽的折磨,还有一小步,他便脱离炼狱,然而前方漫天的神佛都长着一张和向远一模一样的脸,或流泪,或低喃。
叶昀,叶昀……她要他留下来。
他们还有一场日出来不及去看。
他恍然想起自己名字的来由,这是上学前他妈妈让向远给取的。
那时她说:昀,即是日出。
日出之美便在于它脱胎于最深的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