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再次抓捕 (第2/2页)
“至于手段......当然是因为有了相关的证据!”
朱正阳冷笑一声,说道:“你还能有什么证据?不过是你们检察厅的一些小把戏罢了!”
“柳警官真是自己要跟踪的吗?他自己背了黑锅,你心里好受吗?”
说着,他指着旁边的金承佑对着黄景木继续质问道:“之前是柳警官,现在又是这个金警官,警察在你眼里成了什么?随时可以牺牲的工具吗?”
金承佑脸色一变,这正是他所担心的,之前黄景木让他来抓人,但他对黄景木到底有没有新的证据持怀疑态度。
黄景木发现了金承佑的异常,知道朱正阳的话起了作用,这个混蛋挑拨离间的能力还是一如既往啊!
“呵!”
黄景木冷笑一声,
“朱正阳!你别以为仗着老师的关系你就可以在我面前这么嚣张!”
“我刚刚接到电话,徐正涵的尸体已经找到了!”
“啊?”
朱正阳一脸的茫然,这就找到了?
黄景木站起身提着他的领带将他拽到自己面前,一字一句道:“我是看着你之前帮过我的份上才对你有如此多的耐心!”
“我们现在不仅找到了徐正涵的尸体,同样找到了‘恩平少女凶杀案’中被害者丢失的牙齿!”
朱正阳呆呆的任由他拽着,脸上满是不可思议。
难道我真的错了?
自诩自己是正义一方的朱正阳,彻底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中。
金承佑听到这番话也是懊恼不已,差点着了这个混蛋律师的道!
他对刚刚内心怀疑黄景木充满了愧疚,上次没有拿到口供黄检就原谅了他一次,这次差点又要得罪他。
如果可以的话,以后就跟着黄检好好做事吧!
他心里这样想着。
这边,黄景木松开朱正阳的领带,拿着资料就准备离开,也不理会朱正阳。
刚走了没两步,他像是想到了什么,回到愣在那里的朱正阳身边。
拍拍他的脸,黄景木帮他整了整领带,低声道:“你知道吗?”
“在你数数的时候,安哲民没有回头!”
“他心里肯定清楚徐正涵已经死了!”
黄景木颇有耐心的说道,
“正阳哥,不要再执迷不悟了,安心去接你擅长的金融类诉讼吧,这种案子以后就不要参与了!”
说完,不再理会朱正阳,带着金承佑和韩新宇离开了法庭,只留朱正阳还呆呆的站在那里自我怀疑。
刚刚崔启哲打电话过来说找到了徐正涵的尸体,同时在那个裹尸袋中,也找到了一颗牙齿。
这颗牙齿被徐正涵紧紧的握在手中,即使她的尸体已经白骨化了。
这次的一审虽然已经判决安哲民无罪,但根据刑事诉讼法,当事人双方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十天的上诉期内抗诉,在二审时提交新的证据,或者在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再审与一事不再理原则并不相悖。
若是申请再审时提供的证据足以推翻原有判决、裁定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并不适用。
也就是说,如果各方面情节未发生任何改变或变化,与之前完全相同,适用于不需再审也就是一事不再理原则;
如果诉讼的内容或是其他证据方面发生了改变或变化等等条件下,只要符合再审条件的可以再次提交诉讼请求,也就是适用再审制度。
因此,一事不再审原则和再审制度不是矛盾的,它们互相完善相互补充协同发展,分别适应于不同的情况。
一事不再理原则更多的是为了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避免相同案件的重复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