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现实是把抵住你的枪 (第2/2页)
roger的名字也许你们觉得陌生,那好,让我花一点篇幅来说说这个叫roger的人和事吧,说完你们就明白什么叫“主观被客观绑架”了。
roger是我到上海后遭遇到的一个奇人,和姜申和steven不同,roger是个女生,而且姿色平平和我完全不搭。
roger是一家外资化妆品公司的高级职员。我至今都不知道她在公司担任什么职务,反正人们都叫roger,无论男人或者女人,上级还是下属,于是,我也叫她roger。
据说roger的名字全称是玛丽·罗歇,是个法国名字。但她确确实实是个土生土长的上海女生。
对于roger,我们公司的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种说roger是“女人中的尤物”;另一种则认为roger是个“恐龙级”的丑女人。这就让我有点犯糊涂,一个人身上怎么可能产生两种完全相悖的评价?即便是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审美存在着差异,也不至于有如此天壤之别的评价啊。
后来,有一种解释我以为具有一定的说服力,说roger是尤物的,不外乎被roger的妖冶所打动,基本忽略了她爹妈给她造成的先天不足。男生们从她的妖冶中看出了别样的美丽;说她“巨丑”的,是因为发现她不怎么出色的皮囊里包含着太多危险性,也可以说看出了一点妖氛,说更白一点,是看出了妖魔之气,而这种妖魔之气让人望而生畏。依我看,天底下的男生没有不欣赏女人身上有妖氛,只不过有的男人讪讪的乐于去挑战这种妖氛,使它更显迷魅;有的则在心里暗自掂量,偷偷喜欢,表面玩的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好了,借助我的描述,凭你们的想像,现在你们基本上了解roger是怎样一个女人了,甚至可以揣摩出她的三围以及别的什么,那么,我就继续把事件引向深入吧——
我认识roger说来很偶然。roger的化妆品公司和我们的公司同在1010号商务大厦里。按公司同事bernard(白瑞德)的说法,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大厦电梯里。但我没印象了。每天上下班时间,电梯里挤满了人,一般情况下大家都保持目不斜视,屏息噤言,电梯里有些什么样的古灵精怪实在是很难发现的。
我之所以后来和roger扯上联系,是因为与我同办公室的白瑞德与roger很熟,经常在一起“打卡”,约着去网红店下喝午茶,或者小范围聚餐什么。那会儿我刚进公司不久,和所有人都不熟,就和白瑞德关系还行。那天,上班时间白瑞德和roger泡电话粥,从白瑞德不自禁流露出的表情来看,一定聊得很欢,后来,不知怎么就说到了我——
白瑞德对着电话,突然就把眼睛投向我这边:“……他就在我边上呢……我和他办公桌斜对。”
白瑞德捂住电话,对我说:“是roger,说你呢。”
哪个roger?我问。我不知道这个从没听说过的人为什么要说到我。
白瑞德对我挤挤眼睛,继续和roger聊:“他呀,一个标准的小男生。个子是不小,有一米九了,可个子高不能说明不是小男生啊……是吗?叫tony……是啊,我也说,在美国光一个州叫tony的就不知道有几千几万。不过,我觉得这名字和他蛮配的……没问题,有机会我约他,我们一起喝咖啡……”
白瑞德的电话不知打了有多久,后来,终于挂线了,拿了两杯自制咖啡走过来,一杯放我桌上,一杯自己美滋滋地汲着:
“她说你的脖子长得好好看,很man。她总能发现经典,一言就能说到关键,而别人往往只能说感觉,不能做总结。”
谁啊?我再次傻叽叽地问。
“roger啊,”白瑞德说,“楼上公司的,你不记得了?她说她在电梯里见过你,一个劲说你酷炫,性感……女人说男人性感,就不是一点点欣赏,那可是很高的评价啊。哪天一起去喝咖啡?很有意思的一个小女人。”
我微微一笑,没说行,也没说不行。心里觉得“小女人”这个称谓有点轻薄别人的味道。
刚进公司,我希望结交新朋友,但又不想和别人搞得太熟络,失却了人际边界。那时候我总是那么小心翼翼,为自己设了许多界限。
还是在电梯里,我遇见了roger。那是某天的下班时间。
出了电梯,白瑞德把我正式介绍给roger。我们礼节性地握了握手,我看见她的指甲画满了色彩艳丽的图案。很浮世绘的那种。
roger可真妖,不仅说话妖,穿着也妖气十足。天还没大热就穿吊带衫,披一外套。在电梯里,她把外套挎胳膊上,肉气逼人。
roger耳垂上的永远坠着大号的耳饰,或大圈,或流苏,给人“哐啷哐啷”的动感,就象一辆送礼物的圣诞花车。口红也没个准,一天一个色儿,红到喷血,有时索性是黑,转天又是紫,女魔头似的。但我觉得都好看,主要是符合她的个性。贴切就会好看。
roger给人的印象就是风格常变,常变常新,永远是个光鲜而出人意料的女人。
roger是那种“大波”的女人,这一点所有的男人都看出来了,因为所有人都曾偷偷窥视过她那深深的乳沟,人们从深沟推断出她**的尺码,并相信在她身上大多数物件都货真价实,没有掺假的成分。这年头假造的东西太多了,原装的就比较稀罕一点。
有同事说她的臀部更好,我说我没注意。其实,我有看过啊,也觉得不错,这种小小的紧实的翘臀部是容易让人浮想联翩的。
在公司我学会了谈论女人,也明白了白领原来也是谈论女人的,没那么超凡脱俗。
据八卦传闻,说roger一辈子的目标就是要嫁个外国老公,持之以恒,经久不变,而且扬言要嫁就嫁个法国人。嫁老外是上海白领妹子的普遍诉求,但我不知道roger怎么会有如此坚定的法兰西情结?为这个莫名的法兰西情结,roger付出了自己的青春。
我认识roger的时候,roger已然不年轻了,至少已经不适宜称女孩。据说,她整个少女时代都忙着编织做法国太太的梦,一来二去,什么时候韶华已去,脖子上添了颈纹,鼻尖上的毛孔开始粗粝起来,需要靠遮瑕膏来填补,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我认识她后不久,就听说她如愿以偿,终于有了一个老外男友。是不是第一个我不知道,据说不是,但这个肯定是比较稳固定的一个,也就是说,可以够得上谈婚论嫁的一个。
所有人都为她舒一口气,想roger终于名花有主可以嫁出去了。遗憾的是,那个老外不是法国人,是纯种的澳大利亚人,我曾经当着roger的面开玩笑说他是澳洲原住民,没准还是个土著,roger未加否认。她说他老家在塔斯曼尼亚,那是澳大利亚最小的一个州,也是唯一的一个岛州,与澳洲本土隔海相望。我不明白roger的退而求其次是出于什么原因,她又将如何解释这种近乎于折扣价的自我抛售?
所有认识她的男生在为她高兴的同时都变得酸溜溜起来,于是加紧约她着喝咖啡,泡吧。一时间形成了一个圈子,成天哄过来哄过去,每次都是即将分手依依惜别的样子,仿佛有举行不完的告别仪式。那一阵日子过得真热闹,我也深受感染,抑或是深受其害,都忘记了自己究竟应该心系何处了。
有一回,大家闲谈着,一不小心就谈到roger为什么非老外不嫁?roger却说:“哪有啊?我不喜欢中国男人,是因为身边的中国男人太衰。有tony这样的我就嫁,可惜tony年龄太小了。”她的话把我闹了个大红脸。
roger曾经把一米七五以下的男人都归为二等残废,她理想的老公是高大健硕的美男,这也许是她形成法兰西情结的根本原因。
也就是那一回,大家喝得都有点过,roger更是借酒发飙,吵着闹着,竟然嘤嘤哭起来,大家不明所以,就有一答没一答地劝慰,说roger你快结婚了,完了就要去澳洲定居,你哭什么劲啊?你现在应该是最有幸福感了,心想事成,事遂人愿,尘埃落定。
大家说归说,劝归劝,心里其实并没把roger的喜怒哀乐太当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