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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三合一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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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颗珍珠是粉色的。

它光泽莹莹,  近乎浑圆,比鹌鹑蛋小两圈。

陈家村外的这条河不少人都在这里洗过手,  还打过渔,可是从来都没有人采到过河蚌。

更别提开出一颗珍珠。

陈家人一时不知所措起来。

骤然得了这么一颗珍珠,他们只觉得价值连城得烫手,哪怕是陈寄羽,一时间都没有想好该怎么处理。

还好,一行人当中还是有冷静的人。

身为忠勇侯之子,风珉从小在锦绣堆里长大,  堪称京城纨绔中的纨绔,  他一眼就判断出了它的价值,  道:“这个大小,能作价百两。”

陈松意名下有过货行,她伸手从兄长手里取过了这颗珍珠,拿在指尖对着阳光细细端详:“略有瑕疵,在这样的小地方银楼或者当铺出手,  打个八折吧。”

两人的冷静,  让陈家人都跟着冷静下来。

由儿子扶着从地上站起,陈父身上的衣服仍在往下滴水。

看着十分有条理的在决定午后就去一趟镇上把这珠子卖掉,就近换成真金白银的女儿,  他这骤得珍宝的心安定了下来。

如果今日只有他们自家在,  哪有这么轻松就能断价,就能处理哦?

要是明珠在现场看见,  定会想尽办法也要把珍珠据为己有,然后带出去炫耀。

说不定……又会引来什么祸端。

幸好她也不在。

用过午饭后,本就打算今日去趟镇上的陈松意跟风珉一起说走就走。

他们雇了村里人的马车,应该启程回书院去的陈寄羽也跟着一起去了,  毕竟两人对镇上都不熟。

马车很快走了,这一次他们没有雇车夫,直接由老胡驾车。

陈父换了一身干爽的衣服,还喝了姜汤,在屋里跟妻子小声感慨:“松意回来真好。”

这中话从当爹的口中说出来实在是太不应该了,但陈父忍不住。

就明明只有十六岁的女儿,肩膀还纤弱,却让他这个大男人都感到有了依靠。

陈母也点着头。

这感觉跟从前是完全不一样的,女儿一回来,她好像心里立刻有了底。

送了丈夫出门下地,陈母站在门边,看到原本应该变得安静无比的家里现在也有了声息。

陈松意去镇上,小莲没有跟去,她留在家里帮忙洗洗刷刷,还用小姐给她的碎银子去村里养鸡的人家买了十几只小鸡仔回来。

毛茸茸的小鸡仔,小莲捧了一路。

回来以后,就在院子的一角围了栅栏,把它们养在里头。

眼下,小姑娘正在喂它们。

看着这一幕,陈母只感到笼罩在全家头顶的阴霾尽数退去,好日子就要来了。

陈桥县,桥头镇。

林家银楼是镇上最大的银楼,他们卖首饰,也收首饰。

掌柜拿着手上这颗珍珠认真地端详,然后小心地放回了桌上垫了布的盒子里,看向面前这两个拿珍珠来卖的公子小姐。

林家就是本地数一数二的富户,可是他们的公子跟面前这位公子比起来,却是拍马都赶不上。

与这位公子同来的年轻姑娘虽然身上衣着不出众,但是进来之后对于他们林家的首饰是看也不看,丝毫不感兴趣,一看就是见多了好东西。

都是行家,掌柜就没在他们面前耍什么心眼了,直接接受了八十两这个价格。

他让学徒取来了五张十两的银票,加上三个银锭,陈松意拿起就跟风珉一起离开了银楼。

“给你。”

从银楼一出来,被猛烈的太阳一晒,风珉就眯起了眼睛。

看到递到自己面前来的银票,他挑了挑眉,然后推拒了回去:“我不缺银子,你当我是朋友,就别跟我提钱。”

陈松意当然知道他不缺银子,只不过欠了朋友的肯定要还,但是朋友不收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既然风珉不要,她就从善如流的把银票收回了袖中,然后找了找旧物店的方向,对风珉道:“在那边,我们过去吧。”

他们两个来银楼卖珍珠,陈寄羽则去了镇上的旧物店去淘一些旧书旧物。

来镇上一趟,他还想买件礼物,去私塾看望自己的老师。

就在风珉跟陈松意二人朝旧物店走去时——

一旁的茶棚下,本来在曲着一条腿、一边嗑瓜子一边喝茶的程四喜看到她,脸上百无聊赖的神色立刻褪去了。

他放下了腿,一下子坐直了身体,眼睛死死地盯着陈松意——错不了,这就是大小姐,他要立刻回家给夫人禀报!

“茶钱!”

他把几枚铜板往桌上一放,拔腿就走。

而另一边,一群游手好闲的混混看着他们从银楼里出来,尤其看到陈松意给风珉银票的那一幕,眼睛都亮了起来。

他们也不笨,今天上午回过村的妇人就说了,陈家那个在京城的女儿回来认祖归宗了。

而且他们刚刚也看到陈寄羽进了旧物店,现在这两人又朝那边过去,那肯定是程明珠说的官家小姐。

“快快!”发现情况的混混推着旁边的人道,“快去叫大哥!就说京城那边给钱要我们留意的人出现了,身边只有一个小白脸,身上还有不少银子,我们赶紧过去埋伏,等他们一出来就动手!”

镇上的旧物店开在街角,跟其他的店铺比起来并不那么光鲜亮丽。

陈松意一进去,就看到哥哥在选东西。

陈寄羽弯着腰,在这些旧物里一件一件地寻过去,找着还有价值自己又能够承受的物品,英俊却消瘦的面孔无比专注。

午后来这里的人不多。

旧物店的掌柜坐在柜台之后,连飞到面前的苍蝇都懒得拍。

风珉从来没有来过这样的地方,他微微皱起了眉,想了想方才卖珍珠的钱。

虽然看起来多,够普通小民用个两年了,可是陈寄羽明年还要去京城参加科考。

他于是低了头,向着身旁的少女问道:“要不要我再留点钱给你?”

陈松意看了他一眼,没有什么表情,只是很纯粹地道:“不用,我想赚钱应该很简单。”

说完,她就朝站在货架深处比较着两个灰扑扑的笔筒的兄长走去。

听到她的声音,陈寄羽抬起了头,看到妹妹着自己走来,风珉则停在柜台边上。

“兄长看中了哪个?”

陈松意来到他身边,跟他一起看。

在得到哥哥并没有决定好的回答之后,她看了看这两个灰扑扑的笔筒,又看了看架子上的其他笔筒,指了一个标价三两、看起来也一样卖相不佳的笔筒道,“那就这个吧。”

陈寄羽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了一眼,看到那个谁都不会去买的老物件,不由得莞尔。

他的妹妹看漂亮的珍珠能一口断价,但是看这些老物件眼光就不那么好了。

不过他还是顺从了妹妹,放下自己选的这两个,拿起了架子上的那一个。

陈松意把五十两银票从袖子里拿出来给他,陈寄羽摇了摇头,说:“不用,哥哥手里还有钱。”

就算那颗珍珠卖了八十两,她拿回去三十两,也是不够用的。

家里要用钱的地方很多,他不想委屈了妹妹。

见他不肯接,陈松意也没有多劝,只是跟他一起来到了柜台边。

看到放在柜台上的笔筒,胖老板懒懒地掀了掀眼皮,说道:“三两。”

然后不等陈寄羽说什么,他又再开口道,“不二价。”

风珉顿时对这个店的观感更不好了。

看着这个笔筒,风珉只觉得这么粗制滥造的东西,花个一两买都亏了。

可陈寄羽却干脆付了钱,把笔筒给了妹妹:“哥哥送你。”

妹妹不在身边长大,他从来没有给她买过什么。

陈松意也没客气,接了过来:“谢谢哥哥。”

她说完,就拿着笔筒四处寻找哪里有水可以洗洗干净。

看到店门口的石盆里涌动的活水,她走了过去,把笔筒放在里面清洗。

桥头镇水系发达,将高处的水通过竹竿引下来,引入千家万户,成了这里的用水系统。

陈松意掬了水,用力地擦洗干净这个笔筒,洗出了底下原本的颜色。

在没洗的时候,这东西还能让人有所期待,可洗干净了,就会发现这不过是个普通的竹子笔筒,顶多是表面的雕花比较好看罢了。

坐在柜台后的老板也朝她看了一眼,然后不感兴趣地收回了目光。

他收这些旧物却不清洗干净,就是想让这些来淘东西的人心存侥幸,用不适合的价格把东西买走。

风珉忍不住,抱着手臂走了过来,低头看陈松意的动作。

出于对她的期待,他总觉得她不会平白无故买一个不值钱的东西,只等看会出什么奇迹。

只见这只笔筒在她手上被搓洗,渐渐的外面那层新漆就被洗去了,露出了底下的颜色。

“这是……”风珉一眼就看到了发黄的笔筒上有几块不同的颜色。

那里的颜色更透明,是将原本的竹料挖去了,用蜜蜡平整地镶嵌了一块窗。

重新漆上去的漆一洗净,底下潜藏的亮点就被洗了出来。

——多了这一块蜜蜡,这个笔筒的价格立刻翻了好几倍。

“蜜蜡。”

陈松意用指甲在上面轻弹了一下,验证完自己从不出错的能力,满意地收回了手。

过了水的笔筒沾着水滴,呈现出一中大巧若拙的美感,技艺十分出色。

她将洗过的笔筒重新拿回了柜台前,原本在午后昏昏欲睡的掌柜顿时看得眼睛都直了。

“三十两,收不收?”

他听面前的少女说道,然后在自己想要开口的时候,又用七个字堵住了自己的嘴,“不二价,爱买不买。”

掌柜:“……”

三十两银票落袋。

当陈松意再次将那五十两推给哥哥的时候,陈寄羽沉默了一下,没有再推拒。

收好银票,他跟风珉对视一眼,两人都觉得陈松意的钱来得太快了。

只不过差别在于风珉觉得她这是算出来的,而陈寄羽觉得她这是在京城被培养出来的。

三人踏出了旧物店,陈寄羽想起自己依然没有给老师买成礼物,于是说道:“从巷子穿过去吧,张屠户的店在另一边,我去割两块肉送给先生。”

陈松意点头:“好啊。”

然而刚踏进巷子,里面就传来了不怀好意的笑声:

“嘿嘿嘿,肥羊!”

“知不知道规矩,从你周爷的巷子里过,是要留下买路钱的。”

一群混混从转角处走了出来,拦在他们面前。

他们用淫邪的目光打量着陈松意:“这就是从京城回来的官家千金?是个美人啊,来跟大爷们玩一玩?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中目光陈松意毫不陌生。

虽然她在战场上表现出来的武力叫敌人闻风丧胆,但她终究是女子,每一次作战,敌军在初次看到她的时候都是这样的表情。

在战场上憋得久了,一旦释放了凶性,所有人都会变成畜牲。

不加节制,他们就能对着同是人的个体做出各中无法想象的暴行来。

她见得太多了,所以对这中小儿科的调戏无感。

可站在她身旁的风珉跟陈寄羽的脸却是迅速地阴沉下来。

陈寄羽知道这些在镇上横行霸道的混混,也知道桥头镇的人有多么的不堪受其害。

他一步挡在了妹妹的面前,不让那些淫邪的目光接触到她,可这群混混却毫不在意。

陈寄羽这个书生在他们眼中只是一只比较大的蚂蚁,陈松意身旁那个小白脸也不足为惧。

他们撞了过来,伸手就要抓住少女:“滚——”

那个“开”字还没有说出口,他们狰狞的表情还停在脸上,就感到眼前一花,接着是一股难以言喻的力量砸在了脸上、身上,将他们轰得倒飞出去。

风珉出手了。

他没有带枪,也不需要枪,直接用上了拳头。

在他越过陈松意向前踏去的时候,陈松意就一把拉过了哥哥。

两人往后退去,把这些没用的家伙交给了风珉。

并不宽阔的巷子里响起了**跟拳头碰撞的声音,还有惨叫。

这拳拳到肉的声音,在空气中发出闷响,让听到的人都不由地绕着这个巷子走。

一来镇上,老胡就去找了泥瓦匠跟大夫。

等安排好了他们去陈家村,他正要过来汇合,就听到里面在打架。

他连忙探头来看,只见陈姑娘跟陈公子站着,满地的混混鼻青脸肿地打滚。

而他们家的公子爷正站在巷子中央,如同煞神,沾着血的五指一抓,就抓起了为首那个混混的衣领,把他从地上提了起来。

混混头子的背腾空,顿时一阵慌乱的扑腾:“做……做什么?!”

他看着眼前这个明明俊得像个小白脸,可是却让他无比害怕的煞神,虽然牙齿打架也要叫嚣道,“你、你完了!还不快放开我?!我们是给县令公子做事的!你死定了!”

他们能在桥头镇横行霸道这么久都没事,就是因为他们头顶有县令公子。

收钱办事、勒索商户,这所有的钱,八成都是要上交给县令公子的。

老胡听到这里,嗤之以鼻。

县令公子是什么玩意儿?这年头还有人敢在他们公子爷面前称衙内?

风珉没有理会他这色厉内荏的叫嚣,手上一拽他,冷冷地道:“你们怎么知道她是从京城回来的?谁派你们来的?”

混混的眼睛乱转,既不想显得怕了他,可是又怕他再一拳轰在自己脸上。

陈松意本想告诉风珉不必再问了,自己知道是谁,就听哥哥的声音在身旁低沉地响起:“是明珠吧。”

风珉维持着抓起这人的姿势,转头看了过来。

那混混头子也吃了一惊,没想到竟然是程明珠的哥哥戳破了这件事:“你——哎呦!”

凤珉一松手,他就整个摔回了地上,捂着胸口咳嗽起来。

风珉走了回来,却是向着陈松意确认:“是她?”

陈寄羽是个很通透的人,他把人性看得很透彻。

明珠从小心性就偏阴暗,跟她单纯无辜的外表完全不一样。

她不光喜欢争抢、喜欢占便宜,还喜欢嫉妒。

只不过家里穷,而且又是在村子里,所以她没做出过什么大的错事。

陈寄羽扭转不了妹妹的性格,而且她好像坏也就是坏到那样了。

等到她长大嫁人,也就会变成那些爱斤斤计较、小肚鸡肠的村妇中的一员。

可是现在她回了程家,有了钱、有了资本,变得如此糟糕,那就不行了。

看着这些满地打滚的混混,陈寄羽此刻完全可以理解为什么昨夜母亲问起她的时候,松意连提都不大愿意提。

他看向了妹妹,认真地问:“这件事要怎么处理?”

这样设计买凶害人,便是告到衙门去,也是可以让明珠留下案底的。

陈松意自然道:“送到衙门去吧。”

满地打滚的混混一听要把自己送到衙门去,顿时不担心了——县衙那是他们的大本营,公子肯定会保住他们的。

于是,在老胡进来把他们绑成一串赶往县衙的时候,他们非但没有抵抗,而且很配合。

只不过一边走就一边鼻青脸肿地叫嚣:“等公子来了,你们就知道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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