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熟人作案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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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这新郎官为什么杀新娘子,其实也是和那新娘子的老爹,也就是那位郡捕有关。
那位郡捕在还是捕快的时候,曾经奉命缉拿过一次犯人,当时他缉拿的犯人骑着马,撞倒了路边新郎官的母亲。
原本那个时候郡捕如果骑着马,将新郎官的母亲及时送去医治,那么还有的救,只可惜当时的郡捕,一心缉拿犯人,并没有理会。
最终导致新郎官记恨在心,之所以下毒,杀了毫无关系的新娘,也是为了让这位郡捕,尝尝失去亲人的滋味。
虽然破案的过程,咱们说着简单,但又是找人问话,又是寻找证据,等一套流程下来,自然已经到了黄昏。
几人走在回去的路上,看着天色不早,闫有信就提议,不如大家一起吃个饭。
刚醒酒的毛利一听,一下子来了精神,他这是人不白嫖,枉为人,酒喝不醉,枉为酒。
书不要麻烦,单说一群人,找了个店家吃饭。
在吃饭的途中,闫有信和柯南唠了起来,俩人说着说着,就聊到了案件上。
闫有信更是当场,来了一段评书,什么呢?福公案。
各位听了可能迷糊,不知道这个福公是谁。
不过我一说,您各位指定懂,这个福公,其实就是福尔摩斯。
我这也是给改了一下,本土化了,就和那郭公案,李公案一样。
就听闫有信秀了段定场诗:“话说另一个世界,有个捕快美名传,迷案奇案无头案,在他面前被揭穿。”
就这么一段定场诗,引出了另一个世界,居住在大英朝,伦敦县的捕快,福摩斯的故事。
再说这郭柯南,本来就沉迷破案,无法自拔,听闫有信这么一说,一下子给他入了迷。
要说这原著《福尔摩斯》的故事,真讲起来就挺长的,再加上闫有信东聊一句,西扯一句的,好端端的一句话,硬是给编出了四五句,那叫一个水。
因此等这口饭都吃完了,人都给送到家门口了,他这一个案件,还没有说完。
毛利兰瞧着柯南这副依依不舍的模样,就说了:“柯南啊,既然你这么喜欢听故事,那么干脆跟着闫少侠,去他那里住吧。”
这么明显的反话,基本是个人,都能听出来吧。
可郭柯南他没有,而且挺高兴,答应了一声:“好啊。”
结果可挨了毛利兰一拳,脑袋上紧接着长了个大包。
这年头和咱们现在不一样,咱们现在打孩子,那肯定是不提倡的,甚至揍得狠了,还要进去蹲几天。
可是搁以前,孩子那是不打不成才。
闫有信看着他一脸憋屈:“我明天过来找你,到时候咱们再接着说。”
听了这话,柯南委屈巴巴的表情,才好了许多。
常言道,有书则长,无书则短。
竖日白天,闫有信一伙三人,便过来接柯南了。
毕竟是昨晚约好的,因此毛利兰,也就没有太担心,站在门口,把柯南送走了。
柯南刚一上马车,就迫不及待了,缠着闫有信,让他把福公案讲完。
乔瑟夫坐在前头赶着马车出了城,闫有信坐在后头,给柯南接着说福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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