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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无生(四)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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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一个人会随着周围的环境而改变自己,就像被铁环框住的树干,不断挣扎不断受伤却永远也挣不断那层束缚,最后再也不试着挣扎,而是将铁环包进树干里,于是长出肿块状的异形。

关于萧煜这个人,有很多种形容方法,废物废柴或者死咸鱼都是合适的词汇,阳夏城街巷里的三姑六姨们觉得他是个笑话,陈家王家李家以及一些叫不出名字的小家族的人觉得他是个耻辱,萧家自家的人则觉得他是个错误。

但是他身上最突出的特点,其实是怂。

作为一个丝,萧煜可以说是把“丝”这两个字发挥得极尽所能淋漓尽致。作为废物界少有的天才少年,尽管不知道在整个龙崎诺斯大陆有没有跟他一样的废物,但至少在洛国,在瀚南,萧煜的天赋可以说是旷古绝今了。

而作为丝的必修课,在“怂”这门课上萧煜也是少有的满分。基本上不管是什么人用什么样的方式嘲讽或是排挤他,他都能很坦然地怂着,既没有“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雄心壮志,也没有“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抗争精神,甚至连“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想法都没有,可谓是教科书式的软蛋。

但他也不是一直都这么怂的。跟所有的热血少年一样,在一开始他嚷嚷着“命运是生来就应当被打破的东西”这种从中二小说里看来的台词,然后相信自己只要拼命修炼拼命修炼,笨鸟先飞勤能补拙,就可以不比任何人差。

然而事实是,别的孩子随便冥想半年,每天嘻嘻哈哈跟同龄的孩子一起皮,都能升上两三级,反观我们的萧煜同学,每天起早贪黑的冥想,苦修一年之后,终于从初阶半级升到初阶一级,真是可喜可贺。

但是萧煜是个很坚强的怂包,在他用事实证明了“有干劲不一定能做出成果”这一残酷的事实后,他开始寻找新的可能。

于是,他迷上了各种废柴流小说。

而且还把小说里的情节当了真。

受某部废物主角被退婚之后在金手指的帮助下一路装逼报复社会的小说激励,萧煜开始翻箱倒柜地寻找一枚住着白发老爷爷的戒指。萧煜觉得自己跟小说里主角的遭遇简直是一模一样,不仅是天生一张吸引各色人等在各种方面的不爽和歧视的嘲讽脸,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都姓萧,搞不好五百年前俩人还是一家。

抱着这种心态疯狂寻找的萧煜不仅没有找到戒指和老爷爷,反而在老爸卧室床底的暗格里找到了一堆绳索眼罩之类用途不明的物品,更作死的是当萧煜左手拿着蜡烛右手拎着一条皮鞭的时候,萧凌伯爵正好推门走了进来,向来山崩于前面不改色的萧凌伯爵当场就黑了脸。据萧煜自己回忆,那天他被挂在房顶上吹了一晚上的风,顺便一提当时是一月,而且那一年阳夏城的气温极其罕见的达到了零下。

自此以后萧煜就放弃了寻找金手指的想法。这倒不是因为被挂在房顶上差点冻成哈士奇,而是因为他终于明白自己和那些小说里的主角的差距,人家只是耽误了三年时间然后被一群有眼无珠注定要被主角踩的傻叉当成了废物而不是真废,但他萧煜不一样啊,这货不仅是真废还废出水准废出了新高度,古往今来都蝎子粑粑独一份的大神,就算戒指里真有个老头估计也会被这货的无上天资吓到跪舔求放过金手指引路人也不是万能的好吗,跟着这种人不仅没有前途搞不好还会把老命搭上去啊。

而且最重要的是,同样是姓萧,人家的妹妹是个温柔可爱清丽动人,对哥哥的话唯命是从还没有血缘关系可以亲亲抱抱举高高的干妹妹,而自己的妹妹......萧煜不禁回想起萧给萧振宇最后时,那凛然众生的姿态和睥睨群雄的眼神。

好吧,真是个霸气的小姐姐。萧煜在心里吐槽道。

天色已经接近黄昏,萧煜离开道场后没有回家,而是在阳夏城漫无目的地闲逛,夕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像一条被晒干的死蛇,耷拉着脑袋。

萧煜穿过人来人往的街道,穿过弥漫着臭味的黑暗小巷,从一条近道绕到萧家后院的山上,坐在山顶上那棵树的树荫下,俯瞰这座城市。

虽然在道场被萧振风兄弟俩逼着道歉,但多年来顶着嘲讽光环的萧煜已经习惯了这些事情,所以他没有生气也没有觉得很委屈,虽然他很希望有一个“胸怀宽广”的小姐姐能温柔地把他抱在怀里给他一个“洗面奶”式的安慰。

但说心里话,他的确不怎么委屈,只是有点沮丧。因为他觉得自己辜负了妹妹的好意,萧为了帮他出气在场中痛揍萧振宇,可转眼间萧振宇就把这口气全部还给了萧煜。

小丫头知道了估计又要气得跳脚了吧。他想。

就像之前说过的那样,萧煜是个怂包,还是个丝,所以从一开始他就没有生气,尽管那天在家族晚宴上萧振宇当着所有人的面羞辱了他,他还是不生气,只是默默听着,默默受着。

萧煜就这样受了四年,从一开始的反抗,渐渐变得逆来顺受,最后就无所谓了。

可是萧不能接受,也不允许萧煜接受,所以她出了手,教训萧振宇。

何必呢?萧煜想。这么多年了,早就习惯了。

他不想回去继续看比赛,本来如果不是萧各种威逼利诱的话,这个点他大概还在睡懒觉,反正大家都知道他不能修炼,也不会有人管他。

其实他也不是总被人找麻烦,虽然萧煜是个废柴,但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没事找事来嘲笑他,正相反,同龄的孩子们都很羡慕萧煜,因为他们每天要盘着腿冥想四个小时,还要在烈日曝晒下学习各种武术。

而相比之下萧煜的日子简直逍遥如神仙,每天除了睡觉以外就是闲逛,从来没有人在意他去了哪里,也没有人在意他做了什么,萧家的门禁对他从来没有效果,所以他可以在阳夏城逛到深夜,可以去看马戏也可以去放花灯,缺零花钱还可以直接找账房要,毕竟他是萧凌伯爵的大公子,这点钱不会有人磕碜他。

其实这样也挺好的,毕竟有个伯爵老爸,尽管他没对儿子抱有什么期待,但是萧煜觉得自己活的挺好挺滋润。虽然他既不看马戏也不放花灯,更不需要很多的零花钱,只要够给萧买零食吃就可以了,他自己并不怎么花钱。

更多的时候,他会一个人蹲在萧家后院山头上那颗树下,一个人默默地看着这座城市,看着火红的夕阳渐渐被地平线吞噬。偶尔萧煜会跑到厨房里做饭,那是他为数不多的爱好,他想过如果未来不呆在萧家了,他还可以当个厨师,开餐馆的钱可以找老爸要,闲的时候还可以给萧和老爸做做饭。

萧煜这么想了也这么做了,不得不说,虽然在魔法上面萧煜没有什么天赋,但在厨艺上他却学得很快,学了不到两年,萧煜现在已经学贯东西,洛国的豆花鱼酱棒骨他会做,艾尔提亚的白鲟鱼配烤芦笋他也会做,他甚至还学会了大陆东部海域一个岛国的料理,用紫菜卷起上好的鱼膛米,配上煎过的三文鱼和酱油。

但他还是没能给妹妹和父亲做上一顿饭,绝大多数时候他只能自己做给自己吃。萧是家里的重点培养对象,每天的饮食都有专人准备,老爹则忙着公务从来都抽不开身,偶尔抽空也是去看看萧修炼的情况,然后再加紧提升自己的修为。

萧煜的目光望向那座道场,每年那里都会有很多孩子被带过来参加比赛,成绩好的自然是开开心心,糟糕的无非就是被带回去训一顿臭小子如何如何,他知道今年大概也是这样,年年都是这样,最后毛孩子们长大了结婚了,有了自己的人生道路,白天上班工作,晚上回家上缴公粮,于是毛孩子们又会有孩子,重复着一个又一个轮回。

多好啊,他想,除了自己以外,家族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不论是优秀的,或是普通的,都会有人愿意给予他们期待。

萧煜抬起头,公爵府就在山脚下,他看着那栋被高墙围住的宅邸,城堡的尖顶在阳光下变得模糊。他忽然觉得这里像一个笼子,他想远远的逃离这里,可是回过头看着人来人往的街道,却又不知道该逃到哪里去。

真烦,他想。

“萧煜哥哥。”如风铃般清脆的声音传来,萧煜不用回头就能猜到是谁,那绝不会是自己的妹妹,萧对他的称呼从来都是“笨蛋”“蠢货”的一类词,就算叫自己哥哥也一定会在前面加一个贬义的字眼。

这个世界上,会用这样温柔的声音叫“萧煜哥哥”的,只有一个人。

萧煜回过头,女孩穿着白色的长裙,银线勾纹的刺绣出自顶级裁缝的手艺,黑色的皮鞋碰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银白色的长发垂在脑后,没有戴发饰,因为任何发饰都只会破坏这银色长发原本的美。

尽管已经认识很久了,但当萧煜看到她的一刹那,还是觉得世界仿佛在那一刻突然安静下来了,所有的光都集中在这个女孩的身上,在这个秋风瑟瑟的季节,女孩就像是提前降临的雪花,那样柔弱,那样纤细,仿佛一不小心就会碎掉一样,让人忍不住去呵护。

她是阳夏城的另一个魔道家族,罗斯夏塔家族族长的独女,莉斯特罗斯夏塔。

她也是和萧煜从小玩到大的青梅竹马,更是萧煜心目中唯一的一个朋友。

莉斯特径直走到树下,金色的落叶覆盖了脚下枯黄的草地,远远看上去就像金色的流苏,纯白的女孩就坐在由落叶和枯草编织的流苏上,紧紧挨着旁边的萧煜。淡淡的花香钻入萧煜的鼻腔,像是小猫轻轻地抓挠,他觉得有些痒,摸了摸鼻子,脸却莫名有些红。

女孩却没有在意他的表现,她低头看了看脚下,然后缓缓地说道:

“我去看了统考的比赛。”

“嗯,我也去了,小丫头的表现很精彩啊。”萧煜说道。他没有提萧振宇,也没有提萧在比赛中那些故意找茬的话,不知为何,他不希望她知道自己和萧振宇之间的事。

但是莉斯特却沉默了一会,良久,她抬起头,说道:

“我听见了,萧振宇和萧振风的话。”

萧煜的身体震了一下,他看着莉斯特,女孩仍然低着头,她有着明亮的玫瑰色眸子,可现在那双眸子却有些黯淡,银白色的发丝微垂,她继续说道:

“我不是故意要听的,只是不小心听到了。”她小声地说着。萧煜问道: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猜的,”她说,“萧煜哥哥每次不开心的时候,都会来这里。”

此时的太阳正发出火红色的光,夕阳将这座城市染成了红色,再过一会儿,它就会沉没在地平线下,夜幕就将降临。

萧煜和莉斯特的关系,不是青梅竹马这简单的四个字就可以描述的。萧家和罗斯夏塔家族是世交,两个家族的家主萧凌和亚伦罗斯夏塔,就是过命的交情,他们既是一起长大的发小,也是一起上过战场的战友。虽然后来亚伦离开了翰南,接受了帝国皇帝的册封而留在王都,但是却将女儿留在了老家阳夏城。

也正因父辈们的交情,萧煜和莉斯特从小一起长大,一起爬树一起下河摸鱼,他们,还有萧,三个人一起度过了童年时期,然而在十一岁那年,萧煜却被检测出只有先天半级。

从那以后,他们见面的次数就越来越少,因为罗斯夏塔家族的人开始限制她和萧煜见面的次数,但对萧的态度却还和曾经一样,甚至比以前更为友善。

萧煜和莉斯特都清楚这是为了什么,年轻的男孩和女孩之间很容易就会产生朦胧的好感,如果萧煜不是个废物,罗斯夏塔家族或许会很乐意看到这种好感的出现,两个拥有优秀血统的孩子,生下的后代也必然可以继承双亲的天赋,而双亲中有一方的血统极其低劣时,这样的结合就是对优质血脉的污染。

千百年来,魔法师的家族就是这样一代代继承下来的,不论是翰南的这些三流家族,还是灵域乃至更为广阔的大陆上那些一流家族,都是遵循着这样的规律,一代代优化着他们的血统。

这是规律,是法则,没有人能违背,即使是双方的家长也不行,而且不论是亚伦还是萧凌,都对这件事没有任何意见。对萧煜来说是意料之中的事,老爹对自己并没有抱有什么期待,也不会同意自己儿子去祸祸老友家的小姑娘。

可是对莉斯特来说,萧煜依然是她曾经最重要的萧煜哥哥,她曾愤怒地和父亲争执过,但最终还是无济于事。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莉斯特并没有因为这些困难而放弃,年少的好感依然没有消逝,反而在时间的酝酿下更加醇香。

对于莉斯特的感情,萧是很为哥哥高兴的,作为莉斯特的闺蜜和萧煜的妹妹,她由衷希望两个人能走到一起,可是萧家的其他人并不这么看,莉斯特是阳夏城最美的少女,阳夏城是很少有雪的,可每当这个女孩白裙轻飘的时候,就仿佛轻柔的雪花正在风中轻舞,玫瑰色的眸子仿佛能将人带入那个飘着雪的纯白世界一样,美丽而魅惑。

莉斯特是阳夏所有少年的梦中情人,而她却喜欢上了这座城市最没用的那个废物。

这也是萧振宇总是找萧煜麻烦的原因,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自己憧憬的女孩轻轻靠在萧煜怀里的画面。

事实上这幅画面至今还未曾出现过,因为两人都没有打破他们之间那层薄薄的窗户纸,尽管如此,在很多人眼中,萧煜还是成为了他们每天晚上咬牙切齿的诅咒对象。

其实不用别人说萧煜也是知道的,自己配不上面前的女孩,她那么美,又那么温柔善良,这么多年,她从来没有在意过自己的天赋,更没有在意过自己那该死的怂蛋性格,在两人的父亲从中作梗时,莉斯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冲到亚伦面前争论,而自己只是躲在房间里默不作声。

就连萧煜自己都讨厌自己,讨厌这个没用的,懦弱的,令人作呕的自己。

可为什么呢,即使自己是这样的败狗,她还是喜欢自己。

萧煜不知道,也没有人知道。

“我没有不开心的。”萧煜说道。

莉斯特摇了摇头:“你有的哦,每次你觉得难过的时候,都是这个眼神。”

萧煜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太熟悉自己的眼神了,每天都能从镜子里看见那双毫无生气的死鱼眼直挺挺地朝自己翻着,像极了一条晒干的咸鱼,在莉斯特口中却变成了文艺小说里“抬头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然后悲伤逆流成河”的文青眼神。

他想笑,但是却笑不出来。在女孩用温柔而坚定的声音说“你很难过”的时候,他忽然觉得心底里有什么东西被打开了,悲伤如同潮水一般,漫过身体的每一个角落。

其实自己并没有那么坚强不是吗?其实表面上永远若无其事,可以笑着被赶下家族聚会的饭桌,在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房间里独自吃着残羹冷饭,也可以面无表情地对那个一直欺负自己的人弯腰道歉,还可以满不在乎地向那些嘲笑自己的人打招呼,像个智障一样傻傻地笑。

可是终究还是躲不过悲伤的不是吗?无论装得多平静,可还是逃不过自己的心不是吗?多少个夜晚曾躲在被子里偷偷流泪,第二天却仍然得平静面对一切。

毕竟是这样的自己啊,又哭给谁看呢?

他不想在莉斯特面前露出自己没用的一面,可是这一刻他忽然很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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