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初来乍到(2) (第2/2页)
没有想他们想象的那样,千穿百孔,破碎不堪,而是捏着一坨碎肉,连皮带水,还有些许的毛发。
血液混杂这水滴,逐渐的滴落在地上。
滴答,滴答……
恐惧蔓延就像是附骨的剧毒一样,他们都是剧毒的囚徒。
惊慌在人群之中传播,蔓延开来,原本还算整齐的队列开始散乱。
逃窜,斥骂,哀求,祈祷。
那机械手的男子颤颤巍巍的又点了一根烟,深吸了一口,他想到了一种可能性,一种已经被人当作了谎言,当作了都市传说的可能性。
只有如此诡异,强大的存在,才会是魔都存在的理由。
他将一条信息发送了出去,他尽到了自己的职责。
那是一条短信:祂回来了。
……
这是一场屠杀,原有的三十四人现存俩人。
屠杀者和卫镜。
卫镜已经看呆了,这是一场充满了血腥味的屠杀。
待到那位搭车者轻轻的拍打他的脸,他才从恍惚内回过神来,“你叫什么名字。”
那诡异的男子想了想,回答道:“我的名字叫做陈文。”
又顿了一会,补充了上了一句:“大概吧。”
卫镜的那辆车已经无法使用了。
不够倒是也没有什么影响,毕竟这边还停着非常多且无主的车辆。
这车俩坐起来的感觉比卫镜那辆车舒服太多了,无论是座椅,亦或者是车内的撒的沉香亦或者一切其他的东西,总之气味还算不错。
让人的心情都变得预约了不少,起码陈文是这样想到。
不过很快,他的注意力被他眼前的景物给吸引了过去。
因为路上耽搁了不少的时间,到达魔都的时候,天空已经有些微微的暗淡。
但是这座城市依然像是亮如白昼,甚至亮的有些刺眼。
地上,盘踞着的,如同网格一样的纠缠着的,错综复杂的道路占据着没有被高楼占据着的任何一寸土地,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像是流淌在血管里面的血液一样,在灯光的浸染下成为了这个城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道路的俩侧,林立的钢铁高楼上面挂着数之不尽的霓虹灯牌,霓虹色的灯光照亮了这个城市,让它即使在夜里也依然有着刺眼的光。
天空中,浮空车穿梭在钢林之中,在百年的研发中,公司助它们克服了引力,获得了在空中行驶的权利。
最高处还游荡着一个名为空中堡垒的浮空战舰,那是代表这个城市对天空的绝对掌握。
高楼和浮空战舰一样,它们的金属绝壁上挂着各式各样的广告牌,为根本不需要宣传的东西做着无意义的宣传,加深,维护着它们的通知。
城市的中心,有着一个通天的建筑,它的高度远远的超过了其他的楼塔,那是公司的地盘。各式各样的广告牌都在宣传公司,公司的科技,公司的食品,亦或是公司的生活器具。
整座城市被公司所掌控着
刺眼,复杂,公司。
这是陈文对于这个城市的第一印象。
三天之后。
时间的流逝就像是水一样,不知不觉就到了三天之后。
这三天的时间,陈文花着卫镜的钱,住着卫镜的房子,卫镜对此倒是没有什么怨言。
一间叫做世界的酒吧之内。
陈文坐在一个脚落里听这酒吧里面的人吹牛逼。
这时的陈文不再是那套老旧的制服,而是换成了皮夹克牛仔裤然后脚踩一双黑色马丁靴。
他的鼻梁上带着一个半圆框的眼镜。
这半圆框的眼睛是脑机之前的产物,有着脑机的大部分功能,像是支付,收钱,接受信息,查看新闻,换而言之,就像是一部眼镜模样的手机,只是看起来很高级,不过在当地人的眼里,就像是智能机时代还在用诺基亚一样,当然陈文是没有钱的,这是卫镜付的钱。
卫镜卖掉了那些小团伙的义体,给陈文买来了这一副眼镜并把卖义体剩下的钱一并转到了他给陈文创立的账户之内。
值得一提的是,像这种黑义体的买卖并不少见,甚至这种黑义体的买卖才是主流。
“嘿,我当初特酿的一个人冲进去北区的最大帮派,翔龙帮听说过吧,我一个人冲进去,那那个帮派的老大拿枪指着我,我连抖抖没抖,枪,玩具罢了。”
陈文顺着声音看了过去,只看见一个人指着自己的后背,“这玩意知道吗?军用的!我花了大价钱才从黑市那里买来的。”
“你这算个屁。”坐他身边的那位回答道:“当初老子面对公司的人都没有后撤,死神你知道吧,老子朝他开过枪还能活着,二十年前的传奇知道吧,老子哥们。”
那人的已经上了年纪的脸色泛着奇怪的红晕,显然已经喝醉了,他说的话也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他的身边也坐了一些其他的人。
人一喝醉嘴上就没有把门,身边的又在附和他,那人紧接着说到:“卫钟那才是真牛逼,他义体改造的程度很低,但是就是人牛逼,懂吧,一把特制的手枪,一只射击辅助的手掌改造,这个城市的无冕之王,公司狗都拿他没办法。”
那醉鬼眯起了眼睛,像是在回忆过去一样,他的嘴角上扬,似乎回忆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
有人听到吐槽道道:“不还是死了吗。”
那醉鬼听到直接就站了起来。
直到他占了起来才众人才发现,那醉鬼的身材异常的高大,壮硕。
那醉鬼挥起拳头就往那人脸上猛砸,一边砸一遍说:“你懂不懂什么叫活着的传奇,他可是唯一一个还活着就被称为传奇的人物。”
吐槽的那人因为一句吐槽就被打得血肉模糊,已经看不出一个人样了,周遭没有一个人上去的制止他,他们只是冷漠的看着,更有甚者拍手叫好。
“周振金你别在我这闹事,要闹事就滚回你的地盘。”冷冽的女声从楼梯口处传来,这是这间酒吧的吧主刘曼妮。
刘曼尼的身材并不高挑,显得有些娇小可人,但是与此相对的,是她的气场冷艳,有些不可一世。
“我的地盘不允许任何人杀人,杀人就是和我过不去。”她的周遭围绕着真枪实弹的护卫,丝毫不让人怀疑只要周振金说出一个不字,就会被人打成筛子。
这时众人也反应了过来。
“周振金,那不是近期最炙手可热的人物吗。”
“难怪,敢在刘姐的地盘揍人也就只有这种狠人了。”
只见那周振金对着刘曼尼说到:“我给你这个面子,我不在这杀他。”
说完,他拖着那个血肉模糊的人走出了这个酒吧。
看戏的人也非常识趣的给周振金让出了一条道路。
那人的流出的血液在地上刷出了一条血路。
刘曼尼看着周振金的离开的身影,眼里有幽光闪动。
“看来他也要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