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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姐走前,我只知道吃饭、睡觉、和六姐玩;六姐走后,我只知道吃饭、睡觉、帮父母种地。
十五岁的冬天,父亲因病去世。
临终前,他求二大爷一定带我去大村。
此后,除了吃饭、睡觉、帮母亲种地外,我还知道了一定要去大村——但不知道为什么。
十八岁的春天,二大爷终于带我去了大村,安排在村委食堂工作,负责刷盘洗碗。
周一到周六工作,周日休息,工资每月六百元。
这是我第一次离开小村。
工作辛苦,能适应。
社会关系和生活的变化,难适应。
刚去的第一个月,觉的在大村不好,还是在小村好。
但当我第一次把六百元交给母亲时,才明白父亲为什么求二大爷一定带我去大村。
“小子终于有出息了,能挣钱了!妈给你存的,等存够彩礼,咱说个媳妇。”母亲从未如此高兴。
从小到大,除了吃饭、睡觉、玩、种地、工作外,我还从没想过别的——比如人活的为了什么。
记的上小学时,老师讲过,加法公式是加数相加等于和。
母亲的话,让我想到“人活的为了什么”公式。
“挣钱”加“存够彩礼”加“说个媳妇”等于不再是光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