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似乎是某种惯例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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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朱也觉得与宋歌心有灵犀,大概能明白他在想什么。
相处了半年,已经了解他的秉性,说要赚很多钱的意思,不可能是“我要为自己赚很多钱。”
哥哥不是赤裸裸贪财的人。
她感觉在宋歌眼里看到了某种担当。
“我相信哥哥只要愿意去做某件事,就一定会成功。”
很普通的鸡汤鼓励,不过阿朱说得很诚恳,而且带着感动。
她甚至下意识伸出了手想挽住宋歌胳膊,但很快缩了回去,还有些不好意思。
宋歌的确出于担当,不过不是源自情爱,而是落后的价值观。
就像父亲曾经说过:“好男儿马革裹尸,庸庸碌碌一事无成的就不是我儿子!”
没出息儿子都当不成,没本事凭什么给人当大哥?
宋歌也相信只要豁出去,百二秦关终属楚,三千越甲可吞吴。
不就拍戏么,又不是掉脑袋的事。
这不是他第一次立志建功立业。
在宋歌的记忆中也就是几年前,他不满足于凭祖荫以及从小与皇上建立的私谊而在锦衣卫里混日子,主动申请监军松亭关。
当时许多人从军是为了赚钱,他是为了功名。
只要足够能打,命也够硬,与鞑靼铁骑作战是当时既赚钱又升官的好买卖。
明军以首级论军功,而且明码标价。
首级榜上第一等是鞑靼铁骑,第二等是关外女真、西番苗蛮,第三等是境内反贼和倭寇。
一等五十两,二等三十两,三等只有区区三两。
差距很大,剿寇显然没多大意思,钱少就是功劳小,而首级在边关是更高价值的硬通货。
朝廷赏格,鞑靼首级一颗五十两,不过如果只收二十两的话,就可以官升一级。
听起来很像如今一些电脑游戏的兑换机制。
这个升官一级可不是品级,而是军中衔级,越往后升一级需要的首级越多。
三年间宋歌不但是锦衣卫监军,也参加一线战斗,凭军功升至游击将军,用了五十八颗人头。
五十八颗与古代某些大将比起来微不足道,但在明军里算非常多。
蒙古铁骑价格高不是没道理的,真的很难搞。
明军与鞑靼虽然定期冲突,然而经常在一场几千人的混战过后,战果少得可怜。
即便战胜,所能斩获的首级或是俘虏的人数,往往屈指可数。
最离谱的是应州之战,双方投入兵力合计十万,最终明军只搞到首级十六颗。
这的确离谱,毕竟是御驾亲征的大捷,不是大败而回,怎么会这么少?
这十六颗里,还有皇上亲手砍的一颗。
宋歌看到网上有人质疑,这是清人编撰史书时故意抹黑大明。
然而还真不是,当时情况就是这样。
虽然明军给的赏格很高,但架不住人家那边给出的更高。
按照蒙元法律,如果一名战士在战场上将同伴救下来,那么按照草原习俗,被救助者得将自己牲畜财产的一半分给恩人。
如果是从战场上将战友的尸体带回家,那么所获得的财富将会更高,可以获得死者的全部牲畜。
而如果战友的遗体是从敌人手里千辛万苦抢回来的,那么不光能获得死者的牲畜,还一并获得他的妻儿老小。
这些都是成吉思汗在《大札撒》中明文规定的法律。
所以应州之战不可能只杀了十六个鞑靼骑兵,
但只抢到手十六个,实在是太值钱了。
宋歌三年抢了五十八颗,绝对是战功卓著的奇迹,靠的是够快够狠,手起刀落,手起刀落……
现在立志搞影视,虽然起步低,可总不会比战场上抢人头更难吧?
不过目前的起步的确比当年低,手上有一万多元钱,未收账款四万元,距离很多钱有很大距离。
任重道远,下一步怎么走都还不知道。
宋歌已经有心理准备,大不了厉兵秣马,将当年手起刀落的狠劲再用上。
八月中旬,《天龙八部》终于搞了开机仪式。
都开拍一个多月了,搞这种仪式主要是给记者们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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