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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再也不见 (第2/2页)

秦慕仙跟她并不在同一个城市工作,他在省城,而她在老家县城。两人的上下班时间也有些不同,他是教师,她在法院执行局工作。

秦慕仙从买第一个手机起就一直把手机调成了震动,而且上课时他从不接电话,所以他并不能及时回复她的消息,而她也从不在意,她说她自己的工作更是如此,两人都互相体谅着。

她会跟他发外出执行的照片,让他看看乡下的风景,当然还有她。秦慕仙最喜欢的就是她扎麻花辫时拍的那张照片,满树银花不及你笑弯的月牙,这张照片完完全全击中了秦慕仙的点,让他无法自拔。

下乡执行工作是有危险的,她竟然被打了,她是委屈的,明明是为了那个人好,不但不被理解,还被人动手相向。秦慕仙是事后才知道的,也是她偶尔才提及的,秦慕仙不知道怎么去安慰她,他就想如果他在她身边就好了,他要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而不是用些空洞的话。他向来做的多,不喜欢说话。

秦慕仙说他回去见她,她不让,她说等她实习结束回学校后两个人再见面,他尊重她的选择。

她总是提及自己以前上学时不努力,现在也不爱看书,就问爱看书的秦慕仙会不会嫌弃她,秦慕仙一次次告诉她,他喜欢的就是她,而不是别人的样子。

每次当她提及时,秦慕仙绝不会厌烦,他每次的回答也都不相同:“你,我都没看够,看什么书啊”、“你不喜欢看书,那你就喜欢看我呗”、“你不喜欢老老实实的坐着,那你带着我去看世界吧”……

两个人互相说着喜欢,但从没人开口提“做我女朋友或者做我男朋友”的话,他们都在等待那个时间的到来。

……

“额,你不是说你都快一米八了吗?怎么就比我高个头尖儿?”

“你不是说你除了是包子脸,其它地方都瘦吗?我怎么就感觉就脸瘦呢?”

两个人见面之后就相互吐槽,他抱着她,有些重;她搂着他,整个人缠在他身上,要是再高点就好了,还有他的肋骨搁到她了。

“你减肥吧。”

“你增肥吧。”

两个人同时说道。

“你不减肥我都要抱不动你了。”

“你不吃壮点你怎么抱得动我?”

还是异口同声。

她扯他的耳朵,“我可是小孩子诶,你不是说会让着我吗?”

“可是男生都喜欢自己的女朋友该胖的地方胖,该瘦的地方瘦啊。”

其实她不算很胖,跟他体重差不多,都是六十公斤左右,而且她的个子在女生身高里算是高的了,快一米七了。姑娘说的没错,秦慕仙确实只比她高了个头尖,但谁让秦慕仙是个弱鸡呢,平时也很少锻炼,抱起她来有些吃力。

“我都跟你说过我的体重了,你也说你能抱得动的。再说了,本姑娘的身材怎么了,这不大吗?”她揪着秦慕仙的耳朵道。

秦慕仙语塞:“那你不减肥,别怪我看别的女生啊。”

“那我陪你一起看,嘿嘿,我有时候也很羡慕她们那样的身材的,不过我才不会委屈自己。”

秦慕仙知道她是个吃货,也知道,她其实不会做饭。

第一次见面,说着些恨不得分手的话,秦慕仙陪着她领了毕业证书,陪着她拍了照片,还好这段时间疫情有所减缓,她的同学还能聚在一起。

秦慕仙和她的同学互相认识,姑娘在她同学中还是比较受欢迎的,有恭喜的,有羡慕的,但说的最多的还是离别的愁绪。

她托家里的关系继续留了在县城,但她和秦慕仙说她坐不住想出去溜达溜达,秦慕仙就带着她去了雪区体验了一次朝圣的感觉;去了壮区看了山水;就是冬天太冷,不想去东北受罪。

两个人都是把年假给用了,所以就很幸运地避过了新年时家人的唠叨。不知是谁给说了出去,反正两边的家人都知道他俩在处对象,秦慕更他娘更是三天两头打电话,说儿子你早点结婚吧,结婚了你爸跟我都算了了一个心事。

但两个人都认为自己还年轻,还想多玩两年,现在还不想结婚。有了对象,村里人的闲话就会少了一点。

两个人都不是特别放得开的人。第一次见面时,两个人除了牵着手,其它的事一直都没出线。

两个人也都很珍惜这段缘分,都在慢慢地释放着自己的热和爱。慢热,是因为怕被辜负,毕竟每一次付出都是倾尽所有。

七夕节,秦慕仙向她表白了,没有什么轰轰烈烈,人尽皆知,就他们两个人。那天秦慕仙从省城返回去找她,她也知道他今天会回来,也格外精心打扮了一番自己,可能相爱就是你不说,我已知吧。

那天晚上他第一次吻了她,这也是他这辈子第一次吻一个女生,两人都很笨拙,没有付费剧情。

两人就沿着马路走了很久,夜深了,各自回家。第二天两人还都有工作,而且秦慕仙还要坐车返回。

她喜欢唱歌,会录些她唱歌的视频发给秦慕仙,而秦慕仙却五音不全;秦慕仙喜欢看书,他就会摘抄些优美的句段,写下来拍给她。她喜欢他的安静倾听,他喜欢她的笑,她的活泼开朗,给他安静的生活带来了起伏波澜。

春天到了,又到了万物复苏的季节。小姑娘去郊外看花的时候却过了敏,脸上起了好多红点点,她好害怕破相,好害怕秦慕仙不要她。

为了不让她胡思乱想,秦慕仙请了假去陪她,然后一切水到渠成。

周末两个人本来就会互相奔波见面,这下更值得期待了,他们说着以后,畅想着未来,憧憬他们结婚后的日子,幻想他们年老之后,膝下子孙环绕的场景……。

可是,没有以后啊!秦慕仙消失了。

她是不敢相信的,她懂他的,他骨子里就没有不安分的因子,怎么可能会抛弃她,更何况他的家人还都在。

她四处打听他的消息,他的同学一个个都问过了,哪怕那些他已经好久都没联系的人她都去问了一遍,希望有个奇迹。但他真的无影无踪了,没有留下丝毫的蛛丝马迹,就像从不曾来过这个世界一样。

她憔悴了,一次晕倒她被同事送进了医院,医生告诉她,她怀了宝宝。那一刻,她痛哭,这个好消息他听到了一定会开心地蹦起吧,毕竟他那么喜欢小孩子。

查出了身孕,她家里人却发愁了,秦慕仙要是还在还好说,可是已经找了两三个月了还是杳无音信,警察那边虽然还在努力,但希望并不大啊。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没了。

她家人劝她打掉孩子,她还年轻,未来还很长,没必要为了一个可能已经不在的人去受苦受累。而且,生了孩子,说出去就不好听了,以后再找婆家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她不听,她是不相信他已经不在了,说好的要携她的手,敬四方来宾的酒,说好的要掀她的红盖头,说好的要生个可爱的女儿,说好的一起变老呢……

她怀了身孕的事并没有告诉秦慕仙的家人,因为他的家人已经乱成一锅粥了,听说他的奶奶已经病倒了,妈妈也快要疯掉了,所有的压力都在他爸爸身上。她是不想麻烦那个未来公公的,但被家里人逼急了,她只能向未来公公求助。

公公听到消息时就急了,安慰她说不要急,他马上就赶过去。儿子可能没了,那这个可能的孩子他是一定要保住的。

到了她这里,公公几乎是哭着跟她说话的,他哀求她把孩子生下来,而她也是想要这个孩子的。但她家里人看不下去啊,虽然他们也是为了她好。双方动了手,警察登了门,但还是让他们协商解决,毕竟这是家事。

她跟着公公去了那个家,她守着他的遗物郁郁寡欢,她也知道这样对孩子不好啊,但她怎么能开心的起来。

孩子早产了,她觉得自己要死了,“这样也好啊,可以去见你了”。

没了求生意志,她带着孩子去找他了,却始终没见着他。

她走的那天,他的奶奶怕她在路上孤单,就陪着她一起走了。奶奶要给她探路,要替她呼唤他的名字,因为她带着孩子呢。

……

天亮了,阳光越过树梢照射过来有些刺眼,照在秦慕仙的脸上,照在她的坟墓上。

人世间的面,总是见一面少一面。

你错过某次回头,于是这一辈子,泛黄的书本,厨房里的灶台,小巷的藤椅,所有你熟悉不熟悉的场景里,你便再也找寻不到错过的那道身影了,从此,目力所及的,都是她的影子,可望不可即。

你试图用尽全身的力气去对抗悲伤,用所有的负面情绪向这个世界说着你很彷徨,只是时间不懂转圜,岁月不知苦痛,你错过的便过了。或许,上帝会蹲在你身边,摸着你的脸,但他只是笑着说,孩子,你真的错过了。

除外,别无其他。

这人世间的面,见一面少一面。

而后的多年,你便只能够回想你和她曾在哪里留下过足迹,回想着自己曾和她说过什么话语,轻轻凭吊,你唤不回它们,而它们也带不走你,你们就一直拉扯着,眼泪是维系你们之间关系的唯一媒介。

每一次离别都要好好说再见啊,此生能够相遇是一种缘,无论以什么方式,也许一转身就是一辈子,再回头,那人已不在。这世间从没有什么来日方长,许多人都是乍然离场。这辈子太短了,短到我们根本来不及说再见那人就已不在了。

秦慕仙静静地站着,站着,似乎要站成永恒。他还没跟她说再见啊,她怎么就离开了!以前她总说会相见的,所以两个人相爱的时间很短很短,可是你为什么不愿意忘记啊!

我们总说来日可期,可是我们忘了时间的残酷,忘了人生的短暂,忘了生命本身有不堪一击的脆弱。

我回来了,你却不在了,我好想见你的啊。我都没说再见,你为什么要离去啊?!

秦慕仙在心里一遍一遍呼喊她的名字,除了鸟鸣虫叫,再无回音。他们只有死别,再无生离了。

秦玉梅看着自己的哥哥,一夜之间,他白了头,银发和灰发相互掩盖,眼角的皱纹也明显可见。

她能怎么办呢?奶奶去世她看着,嫂子去世她也看着,妈和爸去世她还是看着,她无能为力啊。如果不是爸临终前的遗言,让自己等着他,她恐怕也早去了,这世间,她早已呆够了。

人生就是一列开往坟墓的列车,路途上会有很多站,很难有人可以自始至终陪着你走完。当陪你的人要下车时,即使不舍也该心存感激,然后挥手道别。——《千与千寻》

PS:今天就一章,另外秦慕仙和赵一帆的故事我写成了一本10万字左右的言情,可能还不如这章精彩,所以只能给自己看了,就不放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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