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张伟:别再背刺我了! (第2/2页)
【张律:今天就说这么多,这次因为人数太多,希望各位可以将自己的案情以及自身情况整理一下发给我,重点在于评论内容、点赞以及评论回复数。】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盛广才作为公司高管,查了那么多资料,十分了解律师的职能工作。
当场就问了一句。
【盛广才:张律师,应该可以当面交代案情吧?】
【张律:当然可以,就算各位网络上将情况资料发给我,有些事该当面核实还是得当面核实。】
【某某某:那我还是当面说吧,这样心里踏实。】
【某某某:那我还是当面说吧,这样心里踏实。】
众人纷纷附和,复制粘贴。
张伟:……
于是,他一份课堂作业都没有收到。
都是交了钱的,能当面说谁跟你网上交代啊,那不是有毛病。
翌日,伟大律师事务所。
由于人数众多,张伟给这一千零八十个人分了十个组,分批分时间段进行工作。
百人一组,即使是这样,这可怜的会议室里,只勉强塞进了五十人,还有一半站在外面排队等候。
看来扩大会议室势在必行啊,下次一定!
张伟抬头看着众人,说话掷地有声。
“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开始吧,跟昨晚群里说的那样,评论内容、点赞以及评论回复数,大家依次上来交代案情。”
说完,他打开了录音笔。
人群中,江庆江闻言马上走上前来。
“张律师,我评论的是‘妈的,什么素质啊,就不能体谅一下底层职业吗?傻逼!’,有七千多点赞,评论回复大概是八百多。”
“张律师,我不过就说了‘妈的,傻逼’这两个网络上常见的口头禅而已,问题应该不严重吧?”
张伟淡淡瞥了他一眼:“看来你也知道你这句话是骂人的啊,知道什么是诽谤吗?”
“诽谤不仅仅是指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都算。
你都说脏话骂人素质差还有傻逼了,而且点赞数也超过了五千,达到了立案标准,你说严重不严重?”
江庆江神色着急地辩解道:“可是这些话在网络上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平时大家都是这么说话的,也没见别人怎么的啊。”
在其身后,一群被告连连点头,对这个说法表示赞同。
张伟顿觉无语,静静用目光来回扫视会议室里的人。
然后,默默打开群聊,按住说话。
“在网络上说脏话、骂人素质差、说别人是傻逼,这种事情在网络上是很正常的事情,平时大家都是这么说的。”
“但是,大家都是这么做的,这种事就一定是对的吗?”
“我可以告诉你们,不论是从法律还是道德上,这种行为都是不对的。”
“骂人是不道德的,它很有可能会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十日以内行政拘留。
而骂人若是情节严重的话,是会构成犯罪的。”
“你在网络上公然辱骂别人,贬损他人人格,而且点赞数超过了五千,在法律上来说,这就已经构成了诽谤罪。”
“犯了诽谤罪的,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所以,你还觉得大家平时都这么说,这种事很正常,那它就一定是对的吗?”
一番话下来,江庆江被说得面红耳赤,羞愧得低下了头。
“你说也没见别人怎么的,可能是你们在互相对骂,这种事双方都有错,这没什么。
或者说事情还不算严重,或者事情严重了,但是别人不愿意追究。”
“但是现在不一样,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而且当事人已经去法院起诉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严不严重我刚才说得很清楚。
以你这种情况,最低也要半年,如果你认罪态度不好,两年也不是不可能。”
会议室内陷入沉寂。
“咻!”的一声响起,在此时显得非常刺耳。
原来是张伟说完松开了手,往群里发送了语音条。
希望接下来的被告们,不要再问这种傻逼问题了。
半响无人发声,张伟淡淡开口:“下一个。”
盛广才踏步上前:“张律师,我发布的评论是‘不会尊重别人的东西,不配在酒店里吃饭。’,有六千多点赞,评论回复大概是五百多。”
有前车之鉴在,他直接问大概要判多久。
“半年以上,看你表现吧。”
张伟头也不抬,继续道:“下一个。”
……
王大嘴律师事务所。
王大嘴同样也在紧急了解当事人的案情,为接下来的庭审辩护做准备。
凭借着三寸不烂之舌,他这次接到了五百多个客户,心情十分激动。
这一波收到的律师费,比他过去近十年接到的案子加起来都多。
放在以前,这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而现在,仿佛活在梦里。
看着一个个上前汇报案情的被告入,王大嘴感觉像见了亲人一样亲切。
“王律师,我评论的是‘这种恶毒的男人不配在酒店吃饭,应该在厕所吃屎!’,点赞只有八千多,我这应该不用坐牢吧?”
说出这番话的人正是宋大俊。
而在他身后,几百人的队伍在辗转多地后,已经是分崩离析,仅剩下马日光等十几个人。
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啊!
王大嘴听闻此言满脸错愕,震惊地看向他。
“宋先生,我接委托的时候没跟你说过要做无罪辩护吧?”
宋大俊嘿嘿装傻:“王律师,我这不是听说有人在前些日子直接无罪释放了吗,您看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操作……我就说我围脖账号被盗了,那评论不是我发的。”
他说完,还在那挤眉弄眼。
王大嘴跟看傻子似的看着他:“你说不是你发的就不是你发的?你有证据能证明吗?”
宋大俊不以为意,反而大咧咧说道:“那我围脖账号被盗了,评论肯定不是我发的啊,他们又不能证明评论是我发的,凭什么定我的罪?”
在他身后,马日光等人频频点头。
这是他们商量过后找出来的脱罪方法,自以为天衣无缝。
王大嘴脸一黑,沉声提醒道:“我可提醒你,你光说没有证据,法官是不会采纳的。
如果你伪造证据来证明你说的是真的,那这种行为就是作伪证试图脱罪。
而伪证罪,严重的话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这刑期可不比诽谤罪低。”
“所以如果你想多坐几年牢的话,那就这么去操作,后果自己承担,我可不想陪你进去。”
宋大俊咽了咽口水,灰溜溜躲到了一旁。
很显然,在三年以下和七年以下之间,他选择了前者。
经此一闹,剩下的被告都很老实,没有再提出更‘刑’的操作。
与此同时,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发生着同样的事情,积极备战接下来的庭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