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判决 (第2/2页)
姚紫睡过一觉已经恢复了精神,她不知从哪知道了诱拐之事,倒没说什么,只是轻声问:“结果如何?”
闻言李旭放下手上的筷子笑得很含蓄:“原本是杖一百流三千里,加役三年的,我不忍心求了情,最后判在郡里采石场工作一辈子。”
采石场?
周石头‘咕咚’一声咽下嘴里的饭,眼睛因为吃惊瞪的滚圆,要知道采石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采石场更是月月都服刑犯人暴毙。
姚紫更是摇摇头,叹息道:“林县令竟然会答应!”
“林县令怕是被上次的事吓到了,对我客气的很,一听完求情的内容想也不想就下了判决,我都没来得及说那男子多少算和他沾点亲戚。”
“亲戚?”
“嗯,我们去府衙的路上碰到了气势汹汹的吴癞子和他那伙同伴,他们看到我和激动的直哼哼的人渣后”,说到这李旭没忍住哈哈大笑出声。
“姚紫姐你不知道,看到他们没有半点犹豫的掉头就走,那人渣都傻了,哈哈哈哈那脸色变的,别提多解气,哈哈哈”
笑得太过猖狂的后果就是岔气了,李旭咳的眼冒泪花,好不容易停下来就想喝口汤水顺顺喉咙,正好小月和青曼都端着汤盅进来了。
青曼离的近些,他笑着说:“青曼这汤先给我吧,你再给姚紫姐盛一碗”,边伸手去接汤盅。
“啪——”
清脆的巴掌声响彻整个房间,饭桌上的其他几人面面相觑,下意识的低头将脸埋进饭碗里。
“姚紫姐?”
李旭委屈的摸着右手,你也想喝就说呗,为什么要打他?
姚紫脸色微不可查的一滞,旋即无奈的白了他一眼,“少爷也不看看是什么汤就乱喝。”
不是
排骨汤吗,李旭疑惑的掀开盅盖,只见里面有三四块排骨、几个红枣和萝,萝卜须?
“是当归红枣排骨汤,给姐姐调理气血的”,青曼掩嘴偷笑:“不过,少爷想喝也是可以的。”
调理气血?
听着身边三子没忍住发出的‘噗呲’声,李旭顶着张红透了的脸结结巴巴的摆手:“不,不,不用了。”
出了这么大糗他也不说想喝汤的事,低头拼命的往嘴里塞饭。
直到第二天午饭,看到饭桌上的鸡汤齐二他们还潜意识的想笑,李旭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当下也不吃饭了,径直往门外走去。
“少爷你去哪?”小月探头大喊。
“我外面吃去——”
在酒楼吃过饭,李旭心里记挂着昨天那两个妇人,便寻着道去了城西。
到了地方一看,摇摇欲坠的破木屋,干瘪的老人和皮包骨的小孩让他的心情变得沉重起来。
等找到妇人家后,李旭惊讶的发现那对被威胁吃“和骨烂”的爷孙竟然也在。
一问,原来年轻妇人叫惠娘,老爷爷是她夫家公公,小孩是她儿子,听到这李旭又在心里骂了一通那人渣,竟然连外甥都想呸,禽兽!
待问起中年妇人的情况时,惠娘脸上浮现一抹庆幸:“大夫说被踹的有些重,好在没有伤到内腹,只要休息一段时日就好。”
李旭放心了,又把男子的判决说了出来,说的时候一直注意着她的神情,生怕她会哭。
但自从昨天鼓起勇气喊了那一嗓子,惠娘像是被打通了全身筋脉一般,满脸平静的仿佛说的是陌生人。
这让李旭舒了口气,就怕那种帮了她还不领情的情况发生,只是可怜中年妇人嫁了个人渣丈夫。
惠娘诧异道:“可嫂子不是我哥的娘子啊,她是我夫家嫂子。”
哈?
又闹了个乌龙的李旭干咳一声,转移话题聊起了她们家现在怎么生活。
“我和嫂子给人洗衣,一天也能赚上十几文,公公会编藤框,有时也能赚几个铜板。”
随意聊了几句,李旭表示话已带到店里还需要帮忙,就先走了。
回店铺的途中路过家米铺,李旭想起方才惠娘她们的午饭,一碗能数清米粒的稀粥,又看了看米桶上三十文一斤的木牌。
三文vs三十文,涨了十倍!
李旭心里又沉重了几分。
有成年男丁的还好,只剩老弱妇孺的人家怕是一顿稀饭都难吃上。
想到这他烦躁的扒拉了下头发,出手帮忙吧,怕太引人注意,不帮吧,心里又难过的紧,况且一时间也没什么很好的办法。
纠结了许久,李旭晚上向众人宣布了一个决定。
“家里仓库不是还有上次施粥时剩下的碎米吗,从明天起齐二、石头和三子,你们轮流每日提5斤去城西灾民那售卖,就说东家有喜,让他们沾沾喜气。”
“米价定为五文一斤,但按人头卖,一人限买一两。”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纷纷出声应是。
李旭叹息,先这样吧,其它的等自己明天回现代后,再上网查查看有什么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