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 他是个普通人,两世都是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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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成蟜最近状态很不好。
想要让阿母明白他很强,很厉害,不会有事,难度和变法相差无几。
他想要阿母好好活着,活的很好。也想要改变这个世界,使其贴近他梦中的世界。当现实和梦想发生碰撞时,他想要兼顾,却迟迟想不出办法。
他策马出城,要所有人不得跟随,连一直暗中贴身保护的越女都不例外。
朝阳自地平线起,初升。
他向着光与亮的源头进发。
半枯不枯的草飞速后撤,劲风不断打脸。
他胯下那匹养在雁门郡,许久不曾被放出来的骏马跑了一个痛痛快快,嘴上嚼头被勒住时前蹄上扬一米以上,咴咴长嘶不止。
他骑在马上,目之所及,唯蓝天与大地,皆辽阔无垠。
目之尽头,天地相接。
蒙恬驱逐匈奴七百里。
这七百里地,匈奴不敢在这放牧,秦人不敢在此生活——没有城郡的地区,不安全。
七百里地无人烟,这正合赢成蟜心意,他想要一个人静一静,与自己说说话。
他跳下马,牵着马,随便走着,没有什么目标。
猜着松软的草,吹着微凉的风,他苦笑一声,心头的乱麻依旧乱成一团,解不了一点。
这样的选择,他上一世就做过了,选的梦想,后悔至今。
“两世为人尽平凡,活不是人杰,死不为鬼雄。”
他突兀念叨了一句,然后停住脚步,用力吐了一口唾沫。
“靠!穿越太久,没人的时候说话咋也这么酸!”
他继续迈步,骏马跟着迈蹄子,时不时吃两口草然后吐出来大半。夏季过去,草都不嫩了。
在马吐草的秃噜声里,嬴成蟜开始回想上一世。
他出生在一个北方小县,虽然从小学开始老师就夸他聪明,但他自小到大的成绩却并不突出,中等偏上。
不止一个人说过他。
“就知道看那些没用的东西,考试能加几个分?你要是把精力放在书本上,早考全年级第一了。”
他的兴趣爱好极其广泛,一句话,对成绩没用的事他都感兴趣。
从秦始皇怎么死的,到百慕大三角之谜,再到历史上的奇人异事等等,他就是喜欢看那些在父母看来极其没用的书。
当然,这也怪不得父母,谁让他兴趣太广泛了呢?
什么都看一点,什么又都只看一点,广而不精。
要是能死钻一个牛角尖,比如历史,看完《史记》再看看《二十四史》,深入研究一下,上个头条,最后被名牌大学历史系破格录取,父母大概率就不会说他了。
自小就被父母念叨的他,刚上高中,就坚定决心要好好学,考一个高分远走,去外地大学。自家到学校往返至少五日,十一七天假都不适合回来的那种。
他坚持了两天,枯燥的数学,听着不顺耳的英语,还有上不了的体育课,让他又回归了老样子。
他每天晚上睡觉前都有些负罪感,忏悔不该不努力,每天闭眼前都对自己说从明天开始就好好学习。
说着说着,就说到了毕业。
高考,他依旧是中等偏上,二本有余而一本不足。他想报外地大学,但填志愿的时候,第一志愿最终却是一个省内大学。
他当老师的舅妈用他听不懂的专业知识说服了他父母,而他父母没有说服他,直接替他做出了选择。
“你分要够上清华的话,爱报哪报哪!”
他并没有愤怒,只是有些不开心,但很快就忘在了脑后。他在意上哪个大学,但在他能上的大学里,没有他特别在意的。
父母说的话不对吗?他的分确实不够啊。
那赖谁呢?赖他高中贪玩没有认真学习。
说后悔,确实是有一点啦,但也不多,他就不信上不了名牌大学以后就活不了。
中国十四亿人,能从名牌大学毕业的,有几个啊?考不上的也都活的好好的啊。
很快,录取通知书来了。
他被第一志愿录取了,省内大学,一本,父母办升学宴的时候,站在台上好好感谢了一番舅妈,掉了眼泪。
要不是有懂行的,自家孩子哪里能上的了一本?
大多数本地大学都对本地有优待,录取本地学生,分数线偏低,山东河南除外。
他也说了几句感谢的话,看上去情也真,意也切。
舅妈也动了情,眼圈红红得跟他说:
“你爸妈供你念书不容易,学习是给自己学,不是给你爸妈学,你爸妈能借着你多少光啊?你看你爸妈每天起草贪黑的,就为了多赚几个钱,那不都是给你赚的嘛?上了大学以后好好学习,少看那些没用的玩意,不然对得起谁啊!”
他的父亲上到初中就不念了,学了手艺,在工地上打散工。
母亲则上过大专,开了一家早餐店。
他重重地嗯了一声,看上去没放在心上,但这次是真的情真意切。
开学了。
第一次上大学,他对大学很有憧憬。
不管是小学老师,还是中学老师,都对他们说过。
“现在好好学习上个好大学,大学就没人管你们了,想咋玩咋玩。”
迎新的学姐很美,学长很装。
他住进宿舍的第一晚很兴奋,还没忘记舅妈殷切叮嘱的他想着要拿奖学金,要入学生会,要入党!
很快,军训就让他只想着一件事,下雨。
上了一年大学,他大二了,如愿以偿得在学生会度过了一年时光。
年底他退了会,他觉得学生会真装,无论男女。要不是入会的时候承诺做满一年,他早走了,跟这些傻逼在一起极不自在。
回去请四个好哥们大吃一顿,庆祝自己脱离苦海,邀请大家晚上包宿战个痛快,他请客。
因为入了学生会逼事太多,五人这一年五黑次数屈指可数。
四个哥们边吃边骂:
“早就让你退你不退!逗比!这破壁学生会也不知道你待着为啥!”
他换上一副男人一诺千金重的表情。
“老子入会时说干满一年,这叫承诺!整一年!多一天不干,少一天不行!”
他本以为好哥们会夸他一句牛逼,或者是傻逼。
他猜的非常对,四个人有三个人举着大拇指说牛逼,一个人不屑说傻逼。
但他没想到的是。
那个说傻逼的,他们五个人中最骚包,一年换了七八个女友的渣男,一脸恨铁不成钢地道:
“你倒是迎完新再走啊!咱们几个就你还是处!”
他恍然大悟,后悔莫及,咕咚咕咚干了一大杯扎啤。
接下三年的大学生活就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了,就是一个普通大学生日常,谈恋爱、挂科、逃课一个没少。
要非得提点什么,那就是他不只五一,十一的时候要回家,连清明都要回,让那些外地考来的羡慕不已。
大学距离家,普快一个小时。
这时的他早就忘记当初想考省外大学。
家近真好,不然回一趟家要三四天,真有些难受。
大四,毕业前的大补,他补考五科,都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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