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三:天哪,我错过了什么! (第2/2页)
这几天的时间,骆云充分的展现出了在刀尖上跳舞,哪怕一切都准备的差不多了,现在也只屎保持了一种平衡微妙的状态。
利用了现在这个时代信息流通不顺畅,要是有手机与互联网,随便几个电话,都必可能让骆云这个骗局被戳破。
“对了,云哥,我们现在去干什么?”
“去人才市场!不过我先带你去吃饭。”
一听道吃饭,张晓晓的动力又满了。从上午一直到现在,都已经快一点了,骆云现在连一口饭都没吃,宁稳稳给自己留的饭还在家里的桌子上,真是应征了只有努力的人才有可能会给你回报这一点。
来到面馆里,二人一人点了一碗刀削面,配上一瓣蒜,二人狼吞虎咽的吃着,不到一刻,一碗分量足足的面就被吃的汤汁不剩。
张晓晓抹了抹嘴,冲着骆云说道:“云哥,我可能再过几天就不能骑车出来了!”
骆云也抹了抹嘴问道:“为啥?”
“还有几个月就要收粮了,我家里的地还要最后锄一边草,很忙的”
骆云看着张晓晓,他不知道以后他的命运会走向何方,但自己也能预测个差不多,顶多就是一直种地,到了九零中旬,去城里打工,秦小月估计也会跑了也说不定,毕竟骆云见过秦小月,而骆云知道秦小月是朵玫瑰,不过是带刺的,不可能和张晓晓结伴到老的。
这段时间与张晓晓接触下来,发现他憨厚,但不是傻,骆云每次都撒谎,他也都知道一点,但是只说自己好的,从不说自己哪里的坏处。
骆云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尽管有疑问他也听骆云的,对比上一世,骆云从商十几年,商界的聪明人太多太多了,那些聪明人每时每刻都在想的是如何算计被人手中的钱,更有一些手段比骆云还要残忍。
“晓晓,我想问你一件事?”
“什么事情?云哥你说!”
“晓晓,你喜欢种地吗?”
张晓晓丝毫没有犹豫的开口道:“云哥,我不喜欢种地,很累,很热,很辛苦,亲戚想要让我去城里打工,可是我爹娘说去城里,像我这样的智商容易被人骗,在村里种地就是我这辈子最好的选择。”
“那你...”
没等骆云开口,就被张晓晓抢先说道:“我知道云哥你以后肯定能发大财,你这么说想要拉扯拉扯我吧,但是对不起了云哥,虽然种地累,但是我现在很幸福,我也很喜欢这个地方,不想要跟云哥你去大城市里。”
骆云愣愣的看着张晓晓,是啊,他的确是想要让张晓晓跟着自己去更大的城市里见见世面,但他忘记了这个时代人的思想老化,只期望当下的生活美好就行,不期望未来。
但是骆云还是想要帮他一把,说道:“嗯好,不让你小子跟着哥去大城市里,那你既然喜欢这里,回头我的零食厂在这里正式运转了,你就去哪里帮帮忙,成不!”
“嗯好,这个没问题,云哥”
骆云笑了起来,给这个帮了自己几天的兄弟,找了个不是每年都要种地的未来,他还是非常开心的,而骆云也想着张晓晓的话。
他说的也没有错,骆云把张晓晓带入大城市里,开启新一段的未来,但自己不能每天都在张晓晓的身边教他如何去适应,他没有空管张晓晓这些,也许对于张晓晓来说农村就是最好的家吧。
二人吃完饭后来到了人才市场,这里人头涌动,而且人也很是杂乱,基本都是进城打工的人,从事体力劳动,像大学生什么的根本就没有,现在年代大学生可是个香饽饽,还没等毕业就被各类企业抢完了。
“老板,招工嘛?什么活都能干!”
“老板,盖房,修水管的要不?”
“老板,做饭收拾家里的要不?”
骆云穿的很是体面,不断的有人来问,跟了几个人打听了一会儿,对于人才市场的情况摸索的差不多了,像什么流水线的员工,一个月给个几十块钱就行。
“零食加工厂,要二十个人,工资一个月三十五块钱,十个男人,十个女人,手脚麻利的,身体没有毛病的,四十五以上的不要!”骆云站在人群中朝周围喊了几遍。
三十五块钱的工资,但并不是很高,像干苦力的一个月能拿四、五十快钱。三十多养不了家,看向骆云的有不少,但是实际过来的却没有几个。
“老板,什么时候可以开工啊?”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问道。
“明天就可以开工,从明天开始就可以算工资。”
陆陆续续的就有人过来询问,骆云也都拿起笔记上了名字,但女人是招够了,男人还差那么几个,混搅材料的和搬货卸货的都需要的是男人,刚巧有几个男人过来询问,工资也在谈,但从不远处也有人在招工,是罐头厂的,一个月工资给五十块钱。
这么一说,跟罗云谈工资的几个男的,也都掉过头去问他们卖罐头的那一家了。
“云哥,他们卖罐头的那一家五十块钱。”张晓晓一旁说道。
骆云也抬起头,眼睛望去,是一个四十多的男人,也穿着西装,不过腰间别了一个小喇叭,声音比骆云这里大的多,势头也是很豪气。
罐头是一门不错的好生意,现在也是正值粮食局变革,向农村出口罐头确实是不错的好主意,但骆云却不这么认为,倒卖罐头,第一没有合适的货源,第二,像现在的这些人的头脑短时间里想不出骆云想的从农村换取粮食这一点,第三,则是最重要的,这里没有玻璃厂。
罐头换粮食的确不错,但是自己的辣条换粮食则是在这点上面显著的升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