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庶女归来 第155节 (第2/2页)
那一万五千人中,囊括了所有跟蓝玉有书信往来,甚至是几面之交的官员,一时朝野为之震动,人心惶惶。可那一万五千人之中,却无一人是常家人,可见皇帝对常家的信任和宠幸有多深。这样的宠幸,全都是用他们素日谨言慎行,对皇权惟命是从,数十年如一日地良好官声换来的。而孟家也受到这样的宠幸,甚至更盛于常家,在“官场经”上被称为“万年青”,举朝竖拇指,独一份儿的恩宠和荣耀。
这种极高极贵重的位置,一旦跌下来,会有多痛多伤可想而知。到时举朝动荡,惊天巨变,会不会又是另一场“蓝玉案”呢?
孟瑛被宁王拉拢之后,心中一直忐忑于这样那样的臆想。会否有一天,老皇帝朱元璋还没归天,宁王朱权就已经收敛不住他的野望和利爪,要裹挟着他这些年来积累的所有势力,或武装压境京师,或逼宫迫使皇帝禅位,或发动朝野哄变,强迫皇帝立他为东宫。会不会有这样一天,而孟家也要因为自己的缘故,被绑上宁王的战车呢?
尽管孟瑛非常希望逃离这一切,可朱权却偏偏用各种各样的方法不让他抽身。硬的也来,软的更多,让孟瑛渐渐迷失自己,明明心里清楚自己失身于贼,早晚孟家也会被自己连累,可宁王府的温柔乡,却一度让他欲罢不能。
没错,朱权对他大方得令人咂舌,不只让他住在王府,还叫各色娇艳颜色的歌妓和俏婢,乃至朱权他自己的姬妾来伺候他。孟瑛自小在孟府守惯了规矩,一言一行都有家法家规的条条框框在约束他,骤然离家,走入宁王那个圈子里,顿时有一种“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的畅快感觉。再加上朱权赠他的美人中不乏人间绝色,他心道,愁也过一天,乐也过一天,索性就苦中作乐罢。
就这么着,他在温柔乡中实实在在地缠绵了数月之久的光景,还在梅林中撞到了朱权抱着一名绝色美人抵着树枝行乐的风流事。本来登一撞见,孟瑛也是羞惊交加,打算立马回避,可是接下来的景象着实骇到了他,让他屏息驻足,瞪眼瞧完了全过程。
一开始,朱权与那美人极尽缠绵,对她更是温存俯就,惹得她水眸迷蒙,溢出更多的泪来。孟瑛心道,这女子一定是朱权的心爱之人,常听说朱权对女子极冷漠绝情,见他将正经娶来的小妾随意叫出来待客,当家妓使唤,就可见一斑,而朱权对那美人如斯怜爱,可见他也有柔情乍现的时候。
可刚这样想完,可怕的事情乍现了,朱权在欢好中突然惊变了脸色,他的眉间显出一种红黑夹杂的竖条花纹,然后整个人也从内而外地散发出迫人的气势,与孟瑛一向熟识的那个朱权大不相同,比后者的霸气、戾气和煞气都重了好几倍不止。“变身”后的朱权对身下的美人毫不怜惜,动作也变得狂野粗暴,将美人折磨得哭叫求饶。
他将美人死死按在梅树中间,上下推动其人,只几下子就将美人的雪背擦出二十多条深浅不一的伤痕,血流如注。有几根还直接刺入了女子的臀和背中,随着朱权的起伏动作而更深地陷入皮肉之中,美人哭得脱了力,渐渐陷入半昏迷的状态,恐怕等到云收雨散的时候就要断气了。孟瑛看得十分不忍,没想到朱权在床笫之间的爱好如此残忍不仁,有意阻止他这种变相杀人的性事。
可朱权却先一步自己清醒过来,停止了暴行,抱着美人大哭不止,口中直唤着“逸逸”“逸逸”,还输气为美人治伤,可美人不堪蹂躏,最终气绝而亡。朱权登时又“变身”成魔头,不止继续对断了气的美人施暴,还狂性大发地四处发掌,转瞬间就摧毁了整座梅林,并仰天暴喝“何当归,纳命来!”“何当归,你负我何其深!”
香艳情事转瞬就变成了凶案现场和硝烟战场,而朱权彻底变成了另一个人,时而大哭大笑,时而擂胸劈树,一会儿泣声叫“逸逸”,一会儿又大骂“何当归”。
孟瑛终于被吓走,不敢再看下去,接下来的日子,他在王府中住得极忐忑,想走却走不脱,简直是度日如年。直到半月之后风扬来大宁,孟瑛跟他说了此事,才从风扬处得知,朱权变成这样,是因为两年前在扬州爱上了一名叫做“何当归”的女子。
那女子容貌如仙,却也心如蛇蝎,生生就将一个正常的朱权逼成了这副情状。可是朱权深爱此女,立意给她正妃之位,如今还在筹措之中,所以为了解决平日的相思之苦,就从各地寻来了十几名跟她容貌有相似之处的美人来当她的替身。因为何当归的小字是“清逸”,因此那些替身美人的名字中统一都有一个“逸”字,穿跟何当归一样的衣裙,作跟何当归一样的打扮,供朱权解一时之渴。
孟瑛对此事咂舌不已,等回到了京城,又在段府见了一个同样害着“何当归病”的段晓楼,对何当归此人的印象可想而知。所以,当得知他最优秀的弟弟孟瑄也深爱此女的时候,孟瑛自然在心中首先就划了个叉号。其后,无论是宁王的人找他,还是段晓楼找他,为了那名叫做“何当归”的神奇女子,孟瑛都是满口答应着帮忙。
而这一次,他对垂死中的孟瑄坦白了段晓楼找他的事,却还是瞒下了宁王朱权找他的事——虽然宁王那一日见到何当归的“丑陋”容颜后心生厌恶,立刻就将积攒了三年的炽热爱恋给丢进长白山里去了,可是宁王事后又来找过孟瑛一次,让他帮忙将何当归弄到手,一为报仇,二为练功,三为掩盖去一个跟何当归身世有关的秘密。
当然三条原因,朱权只对孟瑛说了前两条,又是一番威逼利诱,一定要将何当归给他毒哑了绑来。只因朱权日前自己去捉何当归,却遭遇了跟段晓楼一样的事,那就是他发现何当归的屋子外竟然布了一个很怪的桃花阵,来来往往的人都可以如常通过,只有他连半步都不能接近。
柏炀柏的“桃花百杀阵”创于永乐年间,虽然他什么都教给朱权,可是这个桃花阵他自己现在还布不出来呢,现在才是洪武三十一年,那朱权就更不能破解了。上门迎娶的正常途径,朱权也嫌太麻烦,易旁生出变故来,因此就想到了一个跟段晓楼不谋而合的法子,那就是利用孟瑛的有利地势,近水楼台先得月,直接一瓶药翻到之,打横抱走之,秘密贮藏之。
☆、第369章 蛇妖迷恋书生
更新时间:2013-11-28
此时在何当归的闺房,孟兮还在对孟瑄传功,孟瑛努力驱散心头的妒意,转身去外室凭窗望月,纾解内心的苦涩感觉。“”明明都是同一个爹娘生出来的儿子,在同样的环境中长大,为什么七弟就出类拔萃,步步身莲,即使遭遇了逆境,也立刻有贵人现身相救。而自己就处处比他差一截,运气也比他差,想要游历四方以增广见闻,却遭逢了宁王朱权那样的野心家的觊觎,从此不能自拔。
孟瑛对着天上的明月叹了一口气,难道自己往后都要受制于朱权,做一个任由他摆布操纵的傀儡?瞧老七对何当归那种“生则同衾、死则同穴”的死心眼儿情状,就算不知道何当归对老七是什么样的心,也不能一错再错下去,去盗走老七的命根儿何当归。
之前答应了段晓楼,又应承了朱权,是因为自己不知道老七对何当归的情竟有这么深,深到让一个聪明绝顶的男人变成了呆子傻子。问世间情是何物,能将一个从来不变的人,彻底变成另一个人?老七才开了情窍几年工夫,怎么说生死相许就许下了,他是什么时候认识的何当归。又是怎么喜欢上她的?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是什么样的?
“喂,那个,孟三公子?”甜脆如甘蔗的女声响起,孟瑛不用回头,就知道这是廖青儿在说话,“我想问问,小逸她究竟出了什么事,怎么才能救她?”
孟瑛蹙眉看向内室,果然,廖青儿话音刚落,孟瑄又咳嗽气喘起来,孟兮又纠正他说,“意守丹田,意在神间,再这样下去,我也不能阻止你走火入魔下去,你不全瘫也要半瘫,怎么去追你爱的女人回来?”
孟瑛的目光又落在身前的少女面上,横眉立目地表现出自己的愤怒之意,吓得廖青儿连忙道歉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孟瑄的情况这么危急,可小逸将他一个人丢在这里,她自己倒不见了,这也太急人了吧,她的爱心充沛,连猫猫狗狗都会努力救,没道理不救孟瑄,会不会是她现在连自己都救不了了?”
这乌鸦嘴的断言让内室的孟瑄再次变得躁动不安,孟兮又是一番耳提面命,危言恫吓。于是,孟瑛对廖青儿气恼非常,一把扯住她的胳膊往外带,一直拉出门去,拉到离卧房很远的桃花林中才停下来,甩手立定,双臂抱胸,俯瞰着她说:“廖小姐,你不该再在这里逗留,快走吧,何当归不在桃夭院,就算想救她也不该在这里浪费时间。你去城外看看吧,城外十里坡,何当归中毒了,怕是活不成了。“””
廖青儿大惊失色,恶声骂一句“见鬼,现在才说,刚刚就该让你抹脖子!”转身跑开,边跑边回过味儿来,十里坡是锦衣卫据点,小逸中毒的事跟锦衣卫有关系,那么,锦衣卫中跟她恩怨情仇牵扯最深的人是……段晓楼!怎可能?那家伙也耐不住动手了?!
孟瑛在原地默默望了一会儿她的背影,不由又想起了三年前做的一个光怪陆离又愚蠢之极的梦。在梦里,自己做过什么蠢事就姑且不提了,只记得身边的女子就是这个廖青儿,不过她在梦里可比现在漂亮多了。一句“没想到廖之远的妹妹这么丑”,好像立刻就得罪了她,其实他想说的是,“梦里的你很漂亮”。
当然,比她漂亮十倍的女子,他也见过不少,眼光早就被养刁了,怎么可能说出“廖青儿,我暗恋你整整四年了,你再不嫁给我,我就切腹自杀了”这种可怕的话,真蠢。虽然她比较奇特,但他的口味很正常,他还是喜欢像娘亲那样的传统美人……不过,三年前她递情书的样子,现在想起来真好笑……那封情书好像还留着,被他搁哪儿了呢……
穿“油纸雨衣”的身影越跑越远,越跑越快,孟瑛忍不住又出声叫她:“廖小姐!廖小姐!廖小姐?”不理他?“廖青儿!廖青儿!姓廖的!”
她还是咚咚咚地跑远了,孟瑛得出的唯一结论就是,女人果然是不能得罪的动物,真没气量,不就是那一次在应辉书院让她下不来台么,竟然记恨到现在。可她怎么不能站在他的角度考虑一下,十三岁的男孩子,对女人的兴趣本来就缺缺,有个十五岁的胖大姐来递情书,第一反应当然是惊吓,而不是自豪或感动或,呃,萌生好感。
可那件事过去三个月后的某一天,他突然听娘和庶母们议论“连续剧戏目”,据说是廖府的一位小姐的“专利权”,在官府新设的“专利司”报备过的,只要哪个戏班子唱她写的连续剧,就得二十抽一的分利钱,即使不唱她写的戏,而是戏班子模仿连续剧的形式排长了剧目,又打着连续剧的名号对外宣传,那也得五十抽一的将戏班子的收入分成给她。
要是戏班子不肯给,那就是犯法的事儿,根据新兴的那套《专利法》,戏班子犯了盗版罪,银子要加倍的罚,最高可罚到十抽一的高分成,由当地县衙衙役强制执行。最绝的是,“专利权”乃是终身制和继承制,不止她可以终身收取这样的红利,连她的子孙后代都能继续拿这个钱。不想给?那就别唱时下最受欢迎的连续剧!想少给?那就别唱正版的《新白娘子传奇》,用你们戏组浅薄的智慧自己写盗版的《蛇妖迷恋书生》吧!
——廖青儿的古代第一桶金,就是用连续剧的提出和推广赚来的,当然,为了让《专利法》变得合法,她不停地用小鞭子在家里抽打其兄,其兄又去麻烦锦衣卫众人,足足谋措了三年才梦想成真。“连续剧是廖青儿发明的”,此事只有少数作为连续剧迷的夫人小姐知道,不过也渐渐变成了廖青儿乃京城名人的理由之一。
廖青儿在京城住了几年,特立独行的各种杯具事,除了将她变成“丑”名远扬的人之外,还带动了一点名人效应,有一些年少不懂事的小姐,竟然开始模仿起廖青儿的怪人做派来。
比如扎光秃秃的马尾辫,将辫子甩得很高,自以为很帅很潇洒可以去骑马;比如雨天把油纸伞的伞面拆下来穿身上,美其名曰雨衣,比蓑衣轻便比雨伞方便;比如对“封建制度下的包办婚姻”勇敢地说不,爹娘给定的亲事统统要退掉,因为老人家眼神儿不好品味太陈旧,选的女婿个个像古董;比如从此不再吟酸溜溜的闺阁清词,却在闺房中挑灯写连续剧的剧本,将心目中最向往的爱情述诸笔端,让男人看看新时代的女强主义;再比如牛13地将各种稀奇古怪的自创新词挂在嘴边讲,看到别人露出困惑的神色,就洋洋得意地以女大学士自居,装13并忧郁地说一句,姐已经超越了现今人类的智慧,不用崇拜姐,姐已成传说。
这些举动都是廖青儿成为名人的来由,但廖青儿自己却把这些当成是“古代不适应排异症”,是她的一种病。自从魂穿到明朝来,她就生了一场一直好不了的大大的病。
其实她在现代的时候也没那么时尚,需要时时刻刻将新新词汇挂在嘴边上讲,多数时候,她不过是一个钻完实验室再钻小黑屋看书的山顶洞人,早就被时尚甩出去八百条街。那时候,她最爱读的书是关于古人爱情的小说,觉得在那个没有手机,一封信要走上半个月才能从a点到b点的时代,谈恋爱一定是一件前所未有的又唯美又浪漫又古风又忧伤的美好的事。
试想一下,男人没了手机,就不能偷偷给各种异性发暧昧短信,不能再以“哥们儿”或“闺蜜”的名义跟别的女人精神出轨。在古代,只要将男人栓得够牢,那他的精神和肉体就能高度统一了。而女人如她,只要表现得像所有穿越人士一样,集所有美貌智慧才干和人格魅力于一身,那她玩转古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那时候的她不喜欢现代,不喜欢跟别人包括家人讲话,还偶尔做着穿越的美梦,觉得她自己上辈子一定是个古代人,所以才会对“古代”这个词这么心仪,提起来就心波荡摇。
而她穿越的经过,其实她也对何当归隐瞒了不少。首先,她是被她爸在外面跟情妇生的女儿抢走了男友兼未婚夫,可她立刻就安慰自己,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况还是棵烂草,于是就没伤心出来。其次,她又被一辆单行道逆行的自行车撞倒摔破了膝盖血流了一地没人管,可她还是安慰自己,今天是十三号的星期五,人人都倒霉,喜大普奔。最后,她接到了一个电话是医院里打来的电话说她妈妈哮喘发作打120送去医院还是没救过来半路上就没了。
于是她就走进最近的公园公厕里,开始发声大哭起来,一想到自己平时沉浸在精神世界里而忽略了跟妈妈的言语沟通,一想到自己平时厌烦听妈妈怨妇式的诉苦而戴上耳机把音量调到最大,再一想到自己从来不知道妈妈患有哮喘症今天第一次听说就是噩耗传来,她顿时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渐渐就真的喘不上气来,仿佛溺水的鱼儿一样,明明大自然里有无限的免费的空气,可就是不能钻入鼻腔,透过肺叶,滋润她的全身。
她这才惊觉,他们家是不是有什么家族遗传的突发性哮喘症,今天又是十三号的星期五,老天爷发威,赤井秀一那么强大的男人都中招了,可见今天有多凶险,而自己家走了大霉运所以要一天被带走俩!天!人家家里都是家传古董花瓶,怎么我家只家传哮喘症!天!你既然要带走奴家,为什么不赶在高考复习之前,害奴家平白多受了那些等苦楚!
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哎,只落得两泪涟涟。
在她凄厉的血泪控诉中,前年从布达拉宫外面的小地摊上买的一串红绳穿佛珠,据说是高僧喇嘛开过光的,能牵引魂魄的厉害东西,她虽然附庸风雅地戴着但从来没当真的饰品,那串偷工减料到只有四小颗檀木珠子的佛珠,突然就爆发出一阵惊人的蓝色镭射光线,将哮喘发作的她给整个儿包裹住了。
于是,她带着“外星人将我抓去做实验”的最后一念闭上眼睛,睁开眼睛后,却瞧见之前用自行车轱辘来轧她的那个二百五穿着一身古装,傻笑着问她:“妹妹,你醒了?你头还疼吗?我买了糖浆炸排叉给你吃,你别跟爹娘说我带你爬树,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