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无法否认的证据 (第2/2页)
“是以前堂兄借给别人的,已借出去很久了,听说直到他被害的头天晚上才把钱要回来的。”
“被害的头天晚上,那就是说钱是星期六晚上讨回来的了?那笔钱的事你先生知道吧?”
“知道,他星期天给堂兄打了个电话,电话中,堂兄提到过,说是讨回了很久以前的一笔旧债,很是高兴。当时,我丈夫还说,家里放那么多钱不保险,劝他将钱存入银行。”
“这是你听到的,对吗?”
“对,我当时听得清清楚楚。”
“你还记不记得那是在星期天的什么时间?”
“大约在下午一点钟。那天,我丈夫原本与堂兄约好,要骑摩托车去探望他,但因为身体不适,临时改了主意,因此特地打个电话向堂兄道歉。他们在电话中曾提到了钱的事。
”
“那么,你先生后来就再也没外出吗?”
“对,他在家中呆了一天。”
“和你一起呆在家中吗?”
“不是的,邵界明先生,就是这位先生,来家中玩,我和母亲还有邵界明先生,我们三人一起到外面看了一场电影。”
“女仆呢?”
“那天该她休息,因此她不在家中。”
“噢,那么,家里只有你先生一个人了?……你们回到家时是什么时候了?”
“傍晚的时候,回家后,我们才听到消息说是堂兄被恶贼杀死了。第二天,我丈夫就被抓走了,他们说他是杀人嫌疑犯。”
“你的先生有什么嫌疑呢?陈警官提出了什么证据?”郎小白紧紧盯着这位年轻的妻子,问道。
“有,有证据的,……而且那种证据令人无从分辩。”
“凶手逃走时,骑的是一辆摩托车,而这辆车子的轮胎可正与我丈夫的摩托车一模一样,另外还有把手枪,也是我丈夫的。”
“哦,这证据的确无法否认。”
“更何况,附近有人说,那天下午大约三点钟的时候,我丈夫曾骑着摩托车出门。另外有个证人说,曾看到我丈夫从外面回到家里,时间是四点三十分左右,而凶手作案时间经法医检查推断,正是下午四点种左右。”
“原本是这么回事,但是,对这些人证,物证,你先生是怎样为之解解的呢?”
“我丈夫说:他那天整个下午都在睡觉,而且还睡得很沉,一定是有人起此机会从车库中偷走了摩托车,骑到外面。此外,在车库的墙壁上挂着一个袋子,里面装着手帕和手枪,凶手肯定拿了这些东西,这是有意来陷害我……我丈夫的辩词就是这样的。”
“哦,是这样,……这样辩解很好呀。”
“可是,法官却不相信。首先,每个星期天我丈夫肯定会骑摩托车出去兜一圈,但是,唯有那一天,却没有骑车外出,这很让人不解。何况,没有人能为我先生的话作证,证实他那天下午的确睡了一下午的觉。”
“总而言之,他无法提出反证。”
“其次,据说凶手杀人后,曾去过附近的酒店喝酒。他没用酒杯,而那个酒瓶子上的指纹,清清楚楚正是我丈夫的。”
“事情越来越不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