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王三之罪 (第2/2页)
到了菜市场的时候,太阳缓缓的升起来。
暖阳照在江阳的脸上,只看江阳穿戴好了县令的官服,一脸肃穆。
这是他第一次审案。
“本官接任县令,接到举报有人在本官辖区内荼毒百姓,为祸一方,今!本官搜集证据已齐,特审理此案。”
江阳说着一挥手让温关抬着一个箱子过来。
箱子打开里面堆满了银子,都是五两银子的银元宝,整整齐齐。
“哗!真有钱?”
“真的发银子了啊?”
江阳听到了百姓们的骚动,当即压了压手,朗声道:“先兑现承诺,本官将给提供证据者奖赏银两。”
另一边的温关也是准备好了,早就将手中半截的令纸都拿了出来,一次排好。
只要对得上就能拿走银子。
维持秩序让手拿令纸的百姓上前来,一个一个对齐之后拿走银子,并且这次还让他们在之前的供词上面画押。
看到那么多人都拿着白花花的银子,下面没拿到的人都羡慕死了。
“没想到真的能拿到银子啊。”
“是啊,五两银子够我一家人吃一年呢。”
“这县令说话真算数啊,有事他是真的给钱啊。”
“想起我们昨天还不相信父母官大人,实在是愧疚难当啊。”
下面的人议论纷纷,拿到银子的百姓看着白花花的东西都觉得不真实。
不过一炷香的时间足足近五百两银子就发了下去,江阳惊堂木一拍。
顿时喧闹的菜市场安静了下来。
“下面本官将当着全县百姓的面,审理此案,带人证物证!”
说着温关便带着刚才那几个跟在他身后的人走上前来,而陈智勇则是将一个大箱子抬到前面来。
江阳也是第一次看,本来昨晚就要看,结果偷了个懒。
此时拿过一看,当即是怒火中烧。
何止是罄竹难书啊,江阳望着三个人恨不得将他们撕了。
“犯人王三,三年前于下密县仓塘村,对一女子见色起意,奈何女子已为人妇宁死不从,王三便趁着夜色将一家老小十八口人锁在屋中,纵火烧死,之后奸辱女子,致其死亡。”
“此后王三不加收敛,强行将该女子家中田地据为己有,并祸害村中女子数十人,乃至七岁女童,皆不放过。”
说着身旁一个佝偻的老汉解开衣服,半面身子都是被火烧焦的模样。
“大人为我做主,当天夜里我起夜便看到屋里着火了,门窗都被锁住。”
“想要救我家孩子却....无能为力,最后苟活于现在。”
老汉的身上的惨状惹的下面百姓一众非议。
“啊,仓塘村的事情竟然是他干的。”
“我记得那个时候说是什么年久失修意外着火。”
“对啊,而且这王三真不是个人七岁的孩子他都下的去手?真他娘的操蛋,书都读到狗肚子去了。”
“这种人千刀万剐都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