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诗人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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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田前,刚刚浇完粪水的农民们找了棵树乘凉,在烈日的暴晒下,他们的皮肤变得更加黝黑,和背靠着的树皮也没两样了。
“估计再有半个月就能冒芽了,到时候还要除草,真是有干不完的活,怎么到哪都这么累啊!”一名恒霜人看着脚底下的水泡,啐了口唾沫,他以前是金衣阶级,从来就没干过农活。
“再怎么都比给尖耳朵当奴隶强,听说一进矿井这辈子都出不来了,他们每年还要拿活人献祭,邪恶得很。能跟着陛下算不错了,至少能吃饱,还有住的地方。”另一名金衣也叹了口气,“当然,要是能回国就更好了,离开恒霜,才知道我们恒霜的生活多优越。”
“哈哈,好个屁!”旁听的土衣农民咧着嘴笑道,“你们是以前没种过地,我们祖祖辈辈都是种地的,祖祖辈辈都这么累,谁也没抱怨过,抱怨也没人听,听了也是被揍一顿,说不定还要被淹死。这才让你们种了几天地就受不了了,以前吃饭的时候怎么不想想我们?”
这些天,恒霜人原本的信仰基本上已经支离破碎,先是焚衣被像杀猪一样砍了脑袋,然后又让其余人不分衣色混在一起劳动,尽管私底下仍然有人抱怨,但没人敢再不听罗曼的规矩。
土衣们对这种局面倒是能欣然接受,毕竟他们的生活质量似乎还上了个档次,这也是许多土衣把罗曼当成神明信奉的原因。
而且不止罗曼,恒霜人发现那些负责仲裁的城堡官员同样不在乎恒霜人的身份,他们根深蒂固的信仰在外人眼里和笑柄没什么两样。
就这样,衣色的差异逐渐在一次次繁重而密集的劳动中被消解,大家都认清了自己当牛做马的命运。
毕竟用于劳作的牛马,没人会在乎它们的毛色,能耕地就行。
“今天都把脸好好洗洗。”阿米尔听腻了这些抱怨和争论,他扣了扣脚底的泥,“等会儿我们要去城堡里,这是莫大的荣幸。”
阿米尔是这支劳动队的队长,土衣出身,身体健壮,额头上有颗显眼的黑痣。
他是罗曼的狂热追随者,热忱于打听罗曼的事迹,然后又添油加醋地转述给其他恒霜人。比如前天和断脊海盗的作战,还有袭击黑鸦号的战斗,在他的丰富想象力影响下,罗曼在恒霜人心中的地位愈加神圣。
“队长,咱们去干什么?”农民们齐刷刷地看向他,神色都有些紧张:“陛下又要杀人了?”
他们上一次集体去城堡就是看罗曼杀人。
“不知道,反正下午的农活不用干了。”阿米尔站起身,“去池塘洗洗脸上的泥,这是陛下的要求。”
就这样,一队洗干净脸的恒霜人排着队走向了黑石堡的大门。
今天,罗曼打算把黑石堡所有人的脸都录入到数据库中,这样一来,任何陌生人想进入城堡或是他的房间都会被立即发现。
“第三劳动队,共二十三人。”阿米尔陪着城堡守卫一起核查了人数和姓名,然后才被允许进入城堡。
“一个一个进。”守卫挡住了阿米尔身后的农民。“因为陛下的仁慈,你们今天下午可以好好休息,每个劳动队都有一桶麦酒。”
得知这个消息后,农民们心中紧绷着的弦松了下来,脸上也露出了微笑。
酒水可是稀罕物件,他们自从被带到岛上后还从没喝过酒。
阿米尔按捺着激动走进了城堡,他甚至不敢抬头,在劳动之余,他一直在学习通用语,为的就是能和罗曼亲自沟通。
“把头抬起来,看着这颗宝石。”马文坐在椅子上,指示着步骤。
阿米尔连忙抬起头,他发现自己的面前有一颗类似于鳄鱼眼球的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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