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她真的好会啊! (第2/2页)
真话?演戏?
如果安安继续撒娇的话,李维斯绝对不会犹豫,将安安送走。
撒娇耍赖可以,但必须有分寸。
可是,她真的好会啊!
“小戏精,我可真是被你拿捏住了!”
摇摇头,李维斯继续前行。
真真假假,懂事的让人心疼,分寸感也掌握的十分精妙。
“嘻。”
安安龇牙,小手握成拳头,一副得逞的表情。
以退为进,成功!
李维斯却是苦恼不已,不知该如何处理。
即使能看出,安安有演戏的成分,又如何呢?
送回去?卖给人贩子?
可是,总不能带着个孩子航海吧?
“哥哥,我能像你一样吗?”
“咻,咻,咻,大火球。”
安安追上李维斯,捡了根树枝模仿着李维斯的动作。
从小的生活告诉安安,没有价值的人,就没有活着的资格。
如果自己也能发射火球的话,就能一直跟着哥哥了吧?
李维斯陷入思索,继而遗憾的摇头。
魔法,自己教不了别人。
即使是有技能魔法书,也不行。
想要掌握魔法,就必须有法师的职业。
或者,是成为法师的魔法使。
要将人转职成法师,需要达到‘全知法师’阶段。
而魔法使,也必须‘知源法师’才能拥有。
自己不过是小小的‘法师学徒’,距离还太过遥远了。
见安安小小的脑袋,大大的失望,李维斯不由玩笑道:
“如果,你能拥有跟哥哥一样的红色眼睛,那哥哥就教你魔法。”
魔力红,正是魔法的象征!
“真的吗?”
失望的安安,立马惊喜起来。
李维斯重重点头。
“好!我会努力的,找到跟哥哥眼睛一样颜色的染料。”
安安挥舞着小拳头,为自己加油鼓劲。
“嗯?”
李维斯却是听得懵的。
染料?自己是这个意思吗?
没有解释什么,李维斯继续着杀戮。
一路而过,火焰熊熊燃起。
远方的枪炮声,依旧没有停止的迹象。
似乎,有人抵抗住了黑手党的进攻。
估计是贵族老爷们,一座城市总该有警卫队吧?
至于普通居民,可不是警卫队的守卫目标。
“哥哥,你说,苦难是一时的?还是,总是如此?”
一路看着倒塌的废墟,废墟里的尸体,安安低落的问道。
即使见过很多,可小丫头总还有不明白的事情。
为什么,要杀人?
抢劫了财物,还不够吗?
杀人,是什么感觉?
“总是如此。”
李维斯略作思索,语气冷漠。
苦难总是接踵而至,正是人生常态。
幸福是千篇一律的,而苦难,各有各的苦。
世人总将千篇一律的幸福,称之为平淡。
平淡总会被遗忘,于是人生仅剩苦难。
“哥哥,你也受过苦难吗?你这么强。”
安安沉默了一会,又笑着赞美李维斯。
“我?”
李维斯愣了愣。
自己,受过苦难吗?
除了穿越之初,十天的荒岛生存,似乎没有了吧?
嗯……荒岛生存,也挺简单的。
“没有。”
回想起美好的过往,李维斯有些遗憾。
“强者带来苦难,弱者承受苦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