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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犹怜 第7节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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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放低了声音,接下来的内容让沈慎微眯了眼。

显王府里的那位,他怎么会千里迢迢跑到这儿来?

“那位公子好像在寻什么人。”这人顿了顿,“不过找得很隐秘,属下也打探不到所寻之人的身份。”

沈慎颔首,“不跟,那边的人都很谨慎,不要另生枝节。”

此行是为留侯秘密办事,不能让任何人察觉。

“是,不过他们好像与我们之前的路线相同,这样一来就要绕路了,而且……”瞄了眼在打理自己乱糟糟头发的阿宓,“和另外几人恐怕只能到京城再会合。”

他们自然不介意,就怕这姑娘知道短时间都见不到自己姨母会闹。

但沈慎显然没在意这点,摩挲了下剑柄后再度点头,“走水路,往游城去。”

阿宓尚不知与翠姨重聚的日子要再度延后,没能得到答案的她此时正专心和满头乌发作斗争。她头发是被雨水打湿了再在火边烤干的,又胡乱压了一整夜,失了柔顺,她费了好大力气才让它们散下来,然后开始笨手地自己编发。

她努力得脸都涨红,那一团头发还是时不时从手上散下去,手忙脚乱的模样叫那些注意到的人暗地发笑。

暂时没事做的这群人中有几个实在看不下去了,他们刚承了这小姑娘的情用她打来的水洗漱,这时总不好一味无视人家。

虽然初见时阿宓给他们的印象十分惊艳,但这大半天和一夜下来,阿宓这狼狈的模样和瘦小的身形在他们看来更像个可怜兮兮蔫巴巴的小动物,除了觉得弱小以外能有什么想法?

“头发不是这么编的。”如响雷的粗粝声突然在阿宓耳畔惊起,吓得她下意识松手,头发就被那人接了过去,“我以前给小妹编过,姑娘看着啊。”

然而在后面的动作阿宓哪儿看得了,她也不好动,只能听着几个人在自己身后讨论。

明明最初看起来都是些冷漠又凶狠的青年,这时却像姑娘家一样争论起该怎么给她编发。这人说她年纪小得扎两个小辫,那人说得束起来才好看。阿宓的头发在他们手里接来拿去,有几次拉扯的动作不轻,疼得她小脸都皱成一团,也没阻止。

沈慎交待完事情往回走,看见的就是这么一副几个属下围着小姑娘头发讨论的画面,神色顿时有几分古怪。

作者有话要说:

这大概是阿宓的金手指之一吧,亲和力比常人高那么一丢丢一丢丢hhhh

第8章 穿衣

沈慎御下并不严苛,甚至可以说很少管束。他天生性格漠然,双眼总是含着戾气,不用特意教训只一个眼神就能叫人心里发慌,导致身边的属下格外顺从,同时继承了他一贯作风,寡言冷淡,行事绝不拖泥带水。

这是他第一次见他们待人如此“和善”的模样。

沈慎最终还是没说什么,只在路上时不时不经意看一眼阿宓。

阿宓最终被扎了两条小辫儿垂在胸前,手艺说不上精致,比她自己折腾的总要好许多。不过阿宓的脸摆在那儿,即便是狗啃似的发型也能看得过去。

经过梳发这一遭,阿宓无形中和这些人熟悉了些。走水路时他们雇了艘大船,顺着河流一路朝东去。

大船分两层,一层内舱,一层可以上去看风景或喝茶下棋。

沈慎在上面静坐,阿宓没有跟上去,留在了下面看几人拿工具在那儿捞鱼。

阿宓起初蹲在那儿望,过了会儿觉得看不清就干脆探出脑袋半趴在那儿。船速不快,水流也很平稳,她肉眼就能看到好些游水的鱼虾,只一眨眼就被他们捞了上来。

这条河好像鱼类特别丰富,仅小半刻阿宓就看他们收获不少,甚至还有一只河蟹。河蟹本来是靠岸边的,也不知怎么就倒霉到了这水中间。

一只河蟹没什么好食的,几人随意把它甩在了板上,它慌张得很,胡乱横走几下就到了阿宓身边,一钳子夹住了阿宓裙裾。

阿宓睁大眼望着它,抖了抖裙摆没挥下去,便伸手去掰,不妨又给它夹住了手,疼得她差点掉眼泪,一时也不敢伸出另一只手去与河蟹斗争。

秦书笑起来,一步上前帮她把河蟹拿下,“离远些吧,当心掉下去了。”

早先帮阿宓扎发的人也笑话她,“小丫头就是小丫头,连只蟹都怕。”

阿宓有些不服气地看着那只蟹,她不怕它的,只是不防备被夹疼了而已。

“周大。”秦书半玩笑地叫了声,让他给小姑娘留点面子。

阿宓的手被夹红了,好在没破皮,担心她再出什么意外,秦书着人把她带回了内舱,给了她一本书打发时辰。

对着手上的《云氏游记》四字望了会儿,阿宓慢慢翻开,很快就沉浸在了里面。

《云氏游记》通俗概括就是笔者游山玩水之作,记载了他所到之处的风土人情和特色,有些生涩的字阿宓还看不懂,但不妨碍她的想象。阿宓从不知世上竟有这么多奇怪有趣的东西,如一年四季如春的山谷、足足有几十丈高的巨树、像传说中凤鸟一样拥有五彩羽翼的雀鸟……

阿宓的心跟着游记在飞,脸上的神情也十分丰富,惊叹感表露无遗,这样的她叫人着实难以想象会是某个人派来的探子。

沈慎看着手上只写了寥寥几句的信笺,上面汇报的正是对阿宓身世的查探结果,也在他意料之中,陵西并没有哪户姓洛的人家里有个这般大的女儿。

秦书犹疑,还是偏于相信阿宓的,他始终觉得这姑娘不像别有心思。

他看沈慎脸色也看不出这位在想什么,现下倒是没说任何有关阿宓的处置问题,只是让人加快了船速往游城去。

一日半后,游城就到了。

游城位于出海口,位置好占地广,商船来往便利,相较其他地方便格外热闹繁华,也因此出了好些富商。

其中最有名的富商名郝金银,光从这名儿就能知晓当初他爹娘期盼。郝金银不负众望把家业做大,成了这南来北往赫赫有名的人物,十多年前组建的游商商行也颇具规模,天下第一富商许算不上,但论生意遍布之广,绝对排得上名号。

沈慎并不认识郝金银,不过郝金银与留侯熟络,为拓广人脉做生意,他暗地与留侯勾结,借留侯的权势为两人大肆敛财,可以说留侯盖半的家产都是从郝金银这处的孝敬得来。

郝金银凭留侯的势认识了不少达官显贵,又因留侯胃口太大,每年做生意所得有七八成都要被揽去,他早就心生不满,很有脱离留侯另谋出路的想法。

留侯这等心狠手辣的人,上了他的船岂有安然下去的道理。察觉到郝金银有异心时,他就暗地和游商商行的另外几人联络了,如今已达成共识,就待把郝金银做掉弄来他的家产和账本。

沈慎此行来游城,就是要帮留侯做好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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