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必须要离婚吗 (第2/2页)
这个文件袋里面的信息,完全要把她给摧毁了。
她已经下定决心,必须去出席赌王之夜。
四个小时之后,林星晚回到了她的公寓。
明明也就才离开七八天的时间,可是这七八天对于林星晚而言,就像是过了七八十年一般。
她疲惫不堪的坐在沙发上面,手中拿着自己母亲留下来的那些首饰在发呆。
不知道过了多久,外面传来了敲门声。
林星晚一点都不想要开门,当做没听到一般。
只是下一秒,林星晚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是刘梦琴打来的电话。
林星晚只好将其接起。
“星晚,你在家吗?我来给你送晚礼服了。”
紧接着薛曼婷的声音也从电话那端传来,“林妹妹赶快开门,我给你准备了好多漂亮的晚礼服。”
林星晚无奈,只好把门给打开。
她还没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什么事情,就被薛曼婷奖励了一个热情的拥抱。
“哎哟我的宝贝,可想死我了,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上次如果不是因为我非要约你去青溪镇的话,你也不会出事,我想要去看你,但是苏墨尧这个坏人把我软禁起来不让我出去,呜呜呜……我真的内疚死了。”
在林星晚出事的那天晚上,薛曼婷就打算在第一时间赶去燕京医院了。可苏墨尧告诉她,受伤的人是东方君泽,她要是过去道歉不仅仅会被东方家族惩罚,甚至薛家也会受牵连。
薛曼婷一时间怯弱了,她可以不管自己的生死,但不能不管自己家人的生死。
等到她写好跟薛家的决裂书准备赴京的时候,没想到苏墨尧这个狗男人却已经悄无声息的让保镖监视着她,别说是去燕京了,她连别墅大门都出不去。
“哪怕我不去青溪镇,叶清凝也会找另外一种方式来杀我,上次的事情只是一个巧合而已。”
林星晚不怪薛曼婷,然而薛曼婷还是小心翼翼的问道,“那东方君泽先生呢?他会追究我们薛家的责任吗?”
林星晚摇摇头,“不会的。”
听到这,薛曼婷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不追究就好,我这几天是吃不下睡不着,就怕我愚蠢的行为株连九族。”
“既然事情都过去了,周先生也转危为安了,一切都在朝着好的一面发展,我们就不要沉浸在过去的悲痛当中,来试试这些漂亮的晚礼服吧,都是曼婷从燕京带回来的,不管是料子还是设计,都比榕城的好看。”
刘梦琴打开袋子,将一条酒红色的碎钻晚礼服拿了出来。
“星晚,这条裙子我第一眼看到就想起了你,也就只有你这样的冷白皮才能够驾驭得了如此优雅高贵的红色了。”
林星晚将目光落在这套晚礼服上面,虽然拿在手中只是一堆布,可布上面闪闪发光的钻石,还是挺惹眼的;
“还有这一套黑色的深v礼服,你别看它深v,实际上穿上一点都布媚俗,这一套也很适合你。”
刘梦琴又连续拿出了好几套晚礼服,每一套晚礼服的款式都不一样,但林星晚还是开口问道,“好端端的,为什么要让我试晚礼服?”
“当然是去明天晚上的赌王之夜了。”刘梦琴解释。
“你们也要去赌王之夜?”林星晚将诧异的目光落在眼前的两个女人身上。
“对啊,赌王之夜可是会有很多大佬出没,如果我能够拉一两个投资商,不就是为我们公司立了大功了吗?”刘梦琴一双眼睛里面满是斗志,“总不能公司所有的工作,都让你去做,这样我领着工资也不踏实。”
虽说刘梦琴这些天也一直在公司里面忙着,但其实她做的事情远没有林星晚作用大。
她也想要成为像林星晚一样的女强人,一个女人只有拥有了聪明的头脑,赚钱的能力,美丽的皮囊才是加分项;甚至优秀的女人,才有资本去寻找爱情,如果一个女人不优秀,她只有洗不完的衣服跟碗筷,还有擦不完的地板跟厨台。
“我不一样,我之所以出席赌王之夜,是因为朋友圈有几个小婊砸一直在炫耀,明天我要惊艳出场,亮瞎她们的狗眼。”
薛曼婷那一张巴掌大的精致小脸上,满是一副恨得牙痒痒的表情。
“星晚,我带你去试试晚礼服,看看哪里不对。”
刘梦琴已经迫不及待的将晚礼服挂在手臂上面,然后又推着林星晚往卧室里面走去。
至于薛曼婷则坐在沙发上面好奇的看着林星晚的家,虽然比不上苏墨尧的豪宅,但也很温馨。
薛曼婷的注意力,很快就被茶几上面放着的那个螺钿首饰盒给吸引住了。
这个螺钿首饰盒极为精美,薛曼婷将其打开,只一眼她就愣住了。
好清透的镯子!
好璀璨的钻戒!
好极品的木簪!
还有……放在最底下的那一条海螺珠项链!
薛曼婷根本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词语来形容她看到这条海螺珠项链时候的心情,是恐惧,是震惊,是怀疑,怀疑这条项链是假的!
可是她珍藏着一条海螺珠手链,这些年来又在富贵圈混得风生水起,所以她可以肯定,这个首饰盒里面的东西都是真的,这一条海螺珠项链也是真的!
与此同时,卧室的门被打开,穿着酒红色晚礼服的林星晚从里面出来。
站在一旁的刘梦琴止不住的夸赞,“你看我的眼光是不是很好,我就说这套晚礼服穿在你身上一定很好看。明天晚上你要是去赌王之夜,不知道多少贵公子要为你折腰,看来我们周先生情敌很多啊!”
林星晚却将目光落在了拿着海螺珠项链研究的薛曼婷身上。
糟糕,自己忘记将首饰盒收起来了!
一瞬间,林星晚脸色焦急,连忙往薛曼婷身边走去。
她想要将这条海螺珠项链给拿回来,薛曼婷却眼疾手快,直接将这条项链给放到了她的lv手提包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