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血溅公堂 (第2/2页)
“民女董晓璇来公堂为这二位公子作证,他们是冤枉的。
杀我丈夫的另有其人,我也不是被这两位公子将我掳走的。”
“此话当真?”那县官有些迟疑。
“那你可看清了凶手是谁?”
“看清了,凶手就是传闻中的采花蜂。”
采花蜂是前几日县衙花重金悬赏一个大盗。
他专挑年轻貌美的女子下手,且都是在女子成婚当日杀害新郎,与新娘同床共枕。
只不过那天他行动之时被人所打扰才情急之下把董晓璇打晕带走,却在半路上遇见了乌荫山大当家的乌平。
乌平仗义出手救下人后才发现她是自己一直倾慕已久的董家小姐,于是便把她带回了寨中,此刻才能上公堂为他两人作证。
那县官听到采花蜂的大名后,心生惧怕,不敢受理,让师爷执笔写方书信送到地方知府手中。
三个时辰后,知府下达命令,让他带着人去把采花蜂捉拿归案。
“董晓璇,知府大人让本官带人将那采花大盗捉拿归案,你可能协助呀!”
采花蜂一直很神秘,没有人见过他的长相,那县官想着她能从他的手里平安的活着,定知道他的弱点。
“我……我只偷瞄过他一眼,没瞧见他真实相貌,不过他的身材我依稀记得。
“他身材修长,着灰色长衫,脸戴面具,对了他脖子上有……”
她说道一半,一把锋利的尖刀飞进公堂,直插进她的心口,血液喷洒而出,溅在县衙的“正大光明”牌匾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