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想一口咬死这个混蛋 (第2/2页)
她亮出身份证后,所有大酒店和旅馆都拒绝她入住。
凌晨的夜很深很深。
拖着行李走了很远很远。
找了十几家大大小小的酒店旅馆,结果都拒绝入住。
她像无魂的傀儡,乱了阵脚,拖着行李漫无目的地游荡在繁华的街道上。
在这最无助的时候,她掏出手机,看看这个陌生城市有没有可以投靠的同学和朋友。
突然,冲出两个扒手,把她的行李背包和手机都给抢走了。
“抢劫…抢劫啊…”她拼命追喊着,路人稀少的街道上,并没有人帮她,劫匪拿着东西坐上小车,消失在她眼前。
行李没了,手机没了,空荡荡的手上什么也没有,连最后的一丝丝安全感也荡然无存。
忍了一整天的泪再也控制不住涌动,她蹲在角落里黯然神伤,偷偷擦泪。
她才24岁,只是一个怀揣梦想的女生,独自一人来到这个有她母亲在的陌生城市,希望在打拼梦想的同时,还能享受到一丝一毫的母爱。
她做错了什么?
为什么要这样对她?
偶尔路过的行人放慢脚步多看她两眼,并没有人愿意多管闲事。
余暮夕泪眼朦胧,抱着双膝缩在墙角,身心疲惫地坐在地上。
突然,一双黑色男士皮鞋进入她的视线。
她顺着皮鞋仰头往上看。
黑色西裤的修长双腿,健硕的身躯套着洁白的衬衫,直到看清那张俊美如斯的脸,她全身神经绷紧,吓得哆嗦。
凌晨的夜,男人犹如伏击在黑暗中的野兽,阴鸷危险,只要她稍微一动,就咬断她的脖子似的,让人不寒而栗。
恐惧蔓延,她慌张地往后缩,可再怎么缩也缩不进坚固的墙壁。
洛挽风缓缓下蹲,单膝撑着手肘,掐住了她精致的下巴。
他像欣赏一副满意的优秀作品,细细品尝,颇有感触地呢喃:“小可怜,感觉如何?”
余暮夕满眼恨意,恶心在胃里翻滚。
她平凡而渺小,他财权滔天。
斗不过,惹不起,也躲不了,恨意让她失去理智。
控制不住内心的恨,快速咬上男人的手臂。
这攻击来得猝不及防。
洛挽风紧皱眉头,淡淡地闷声“嗯”。
余暮夕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用力过。
她用尽全部力量咬着,口腔满是血腥味。
只想一口咬死这个混蛋。
就像小时候,被同村孩子骂她是没爹没娘没人要的野种,再弱小的她也能咬得他们怀疑人生,不敢再欺负自己。
洛挽风皱眉看着咬人的“小狗”,猛的握拳,肌肉瞬间绷紧,结实如磐石,护着他的筋脉和骨头。
他另外一只手掐住余暮夕的脸颊,稍微用力就撵开了她的嘴巴。
鲜血在余暮夕嘴角缓缓流出来,她怒瞪着他。
洛挽风不痛不痒似的:“我本想让你像狗一样流浪街头的,没想到你还真是狗,竟然会咬人。”
后面的贴身保镖紧张冲上来:“三少,你没事吧。”
洛挽风一把拎住余暮夕的手臂,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她拖入旁边的豪华轿车里。
他挤上后座,保镖见状,立刻启动车子扬长而去。
余暮夕缩在后座里,此刻她是懊悔万分。
如果不咬他,是不是就能到此为止?
而不是挟她上车。
“对不起,对不起…”余暮夕双手合十,楚楚可怜地向他哀求。
即使这样很没骨气,但她不想再经历未知的恐惧,她受不了。
洛挽风抬起手看着血淋淋的伤口,声音如鬼魅般阴冷:“咬伤我,一句对不起就想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