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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7章 有些人面无表情,实际上每根头发丝都在用力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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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总不如意,世上没几个人开心。

夏一杰忽然张口问道:“子窈给那孩子起了名?还姓沈?为什么?”

沈要于是凉冰冰的嗯了一声。

“就姓沈。”

他很是不耐的重复道,“姓沈怎么了。”

夏一杰一瞬微哑。

是时,天光正好,营帐之外,照样有小孩子的笑笑闹闹吵吵嚷嚷,就仿佛,眼前小盒里装的不是一捧孩子的骨灰一般。

然,前些天,沈确分明还是那群吵闹的小孩子里的其中一员。

一时之间,夏一杰实在觉得有些委顿。

“我不是嫉妒。”

他说。

“而是我猜,你和子窈应当都没听过一个说法——你们俩现在还没有孩子,就最好不要在外捡些猫猫狗狗的小孩子乱起名,哪怕要起,也不可以用自己的姓氏,据说那会抢了你们未来孩子的命数。”

沈要冷然问道:“他都死了。他抢什么。”

他其实问的并没有什么不对,却只有一点疏漏,便是他忘记了一个死人在人心中的分量,远远不止一把骨灰的重量。

夏一杰于是道:“梁耀也死了,可他死后抢过你的东西也并不少。不止梁耀,哪怕是子窈的哥哥姐姐们,那些死了的人,从你那里抢走的子窈甚至会比梁耀还多。这一点,你难道不应该是最清楚的吗?”

他难得一见的一针见血,却话里话外都几乎不见任何一丝恨意。

这也许是他唯一可以胜过沈要的地方了。

所以,他根本没道理遮遮掩掩。

只不过,他平生的确欺瞒萧子窈无数,无论是与她的情意或是为她做过的事情,从来都是遮遮掩掩的。

他甚至连如今也不例外。

喜欢的是白月光,睡的却是红玫瑰,就连表白前夕也闹得很是不堪——他分明是从小金铃的房里走出来的,然后才跑到公馆去向萧子窈表的白。

偏偏,晚来风急。

他来得到底还是太晚了,实在是太晚了,如此这般,留给他的,便只剩下冷风拂面了。

他至今难忘那块毛玻璃后面的两只手。

一黑一白,一大一小,沁这血也浸着汗,抵死纠缠,欢愉如禽兽。

——好在,她的手上并没有戒指。

夏一杰心想。

然后,日子又是一日一日的翻过去了,天色已晚,沈要比他抢先下职。

他偶尔也会听到些下面人说的小话,好的坏的都有,说的大多都是沈要,说他原来也并不全是个没心肠的混账,不过是唯一一点心思都放在了女人身上罢了,更何况,这种事情本来就是说不清的,说丢人也不丢人,说不丢人也丢人。

夏一杰既爱听也不爱听这些八卦。

其中的缘由多简单,他自然是不太爱听沈要的事情的,却独独爱听那些事情里的萧子窈——之前有人说瞧见军长夫人在营里陪孩子玩,沈军长便躲在帐子下面偷偷看了她整整一个晌午,结果再一看公文,上面居然连一个字都没动过;还有说军长夫人强拉着沈军长陪孩子一起玩的,玩的是做动作猜词语,几乎是所有人都看见了,那个一向面无表情的沈军长,竟然真的会无比听话的、却又一脸冷漠的同几个小孩子模仿起一只动耳朵的兔子来。

“沈军长?学兔子抖耳朵?”

是时,一个卫兵听罢,便觉毛骨悚然,于是凉飕飕的说道,“你倒是命大,看到了这些,居然没有被军长拖出去枪毙。”

那人就说:“你懂个屁!你管沈军长学什么呢?人家可把自己的媳妇儿逗得有多开心呢!军长夫人本来就漂亮,那一笑,哎呀,脸就笑得跟朵花儿似的!可好看了!”

“那要是沈军长没把手脚比画好,输给小孩了呢?”

“那就谁赢了夸谁呗。”

那人又道,“军长夫人那阵子天天来城北,你难道还看不出来?她对谁都好,小孩子赢了就夸小孩子,沈军长赢了就夸沈军长,我觉得她要么可以去训狗,要么可以去做保育员……反正,你们别看沈军长当时满不在乎云淡风轻的,我猜他背地里肯定连头发丝都在努力和一群小孩较劲。”

每每此时,夏一杰便只管听着。

恍惚之间,他似乎隐隐约约都能看得到萧子窈的笑眼了,与旧时那般并无二致,他与她也曾玩过比画手脚的游戏——萧从月站在她后,手里举着一张白纸,上面是白纸黑字的三个大字,林妹妹,他于是想也不想的就指住她道:“你是我的什么?子窈,你是我的什么?”

萧子窈诧异不已,却又觉得好笑,边说:“夏一杰,你犯规,这种游戏是只能用手脚比画的,不可以开口说!”

如此,他便坚持不懈的望定了她去。

只不过,直到最后的关头,萧子窈到底还是没有猜中。

“哎呀,你比画林妹妹,就做几个弱柳扶风咳嗽的动作不就好了?干嘛非要指着我?我又不是林妹妹!”

不。

你是的。

夏一杰心想。

你是我天上掉下的林妹妹。

可他却从未将此话说出口过。

于是,暮色四合了。

夏一杰这几日都住在外面,借口只说是为了方便出行,很有点儿光明正大却又不敢公之于众的意思,所以总是故意拖延着点钟下职,倒也不全算是沈要硬压着他做事。

是时,又一夜,晚来风急。

煤渣胡同没有亮灯,他便照样将车子停在了路口。

第十三间里很不太平。

白孔雀的罩灯还亮着,灯下黑,小金铃只如死猫一般,垂滑在地。

夏一杰捂着口鼻道:“请你稍微讲讲卫生好吗?我最近都是要来这里过夜的,没人愿意睡在臭烘烘的地方。”

紧接着,他话音甫落,小金铃便呀呀的叫了几声。

“灯、灯……唔,灯……”

夏一杰眉心微皱。

“灯?你是在说灯吗?灯怎么了,难道是你眼睛好了,能看见灯了?”

然,他一语不停,又渐紧,偏偏其中没一句话是猜对了的。

因着那厢,小金铃闻言,便只管指了指自己的腿间,道:“灯……这一……这一灯……”

夏一杰一瞬了然了。

“啊,你是在说,疼,对吗?”

他于是又点儿好笑的问道,“所以,你喊疼又能怎么办呢,让你吃止疼药你又不情愿——孩子早没了,再吃吗啡又不会影响什么的。更何况,根据书上讲的,吃药流掉的孩子往往会在身体里下血块残余,本来就应该吃药清干净,如果放任不管,很可能会发炎,害你以后再也生不了孩子。”

他讲话很是冠冕堂皇。

就仿佛,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似的。

小金铃呜呜咽咽的又哭了起来。

真奇怪。

她最近总是哭,可她分明从前都不怎么哭的。

不知不觉,夏一杰竟直觉自己居然有些怜悯起她来了。

于是便踢了踢她瘦骨嶙峋的肩膀,轻声说:“别哭了,不如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你若是觉得好笑,就笑一笑,如何?”

话毕,他便不由分说的开了口,也不管小金铃应是不应,就道:“我小时候和子窈总待在一起,她每次拉我一起玩,胜负心都特别重,一开始,我为了不让她输,便处处让着她,可是久而久之,到了后面,我竟然真的赢不过她了。唯独有一次,我跟她玩猜词,猜的那个词是林妹妹,我便指着她指了好半天,可她最后没猜中,还怪我是个傻的,说我敷衍她,你说我冤不冤枉?”

小金铃自是说不了话的。

偏他毫不在意,便接着说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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