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拿龙钱财,替龙消灾 (第2/2页)
一条青金色的龙影从天空坠落,化作光柱砸在地面上,而麟羽身处光芒的核心区域。
四大王座中,大地与山之王拥有无上的威能,只要踩在地面上,他们的力能贯通万里;海洋与水之王拥有哺育和生长的特性,一滴水,便能被他们演化出长河;青铜与火之王的力量代表精炼和进化,他们的火焰给人类带去智慧,如万古黑夜中的一盏烛火。
天空与风之王的力量是灵性与感知,风覆盖的地方,便是他们的意念和权柄所延伸到的地方。
所以当初为了斩杀赫拉斯瓦尔格尔,麟羽曾追着他从尼罗河一直飞到黄土高原。
感受着纯粹的风的元素和意志融入体内,麟羽身体的每一寸皮肤都竭力张开毛孔,将青金色的光吞入。
“不要忘记你的承诺。”风暴渐渐远去。
“拿龙钱财,替龙消灾。不过这次交易,我只会帮你解决掉那只白王血裔。如果你想要她的龙骨,自己去日本吧。”
顿了顿,他问:“很有意思的是,耶梦加得说她的新名字叫夏弥。你呢?”
“李雾月。”
几分钟后,天空中不再有回响。赫拉斯瓦尔格尔的投影已经离去了。
天空与风之王并不是能实时监控全球的卫星,若非此处是他的尼伯龙根,他也感应不到发生的事情。
不过如果是两位双生子完全融合后诞生的君主,倒是有可能让自己的风笼罩整个大气层。
回到村子里,在麟羽的感知中人们依旧睡得很熟,没有任何异常的气息。
他的嘴角微微弯起。
真是有意思,白皇帝的触手都伸到这里来了。
不过他现在并不想揪出那个隐藏的家伙。明天夏弥就要到了,况且刚获得的“刹那”权柄也需要消化。
他虽有堕天意志海姆达尔的血统,但这份血统并不完美。掌握连接异次元这种bug级别的能力的同时,堕天意志的血统需要龙王的骨血和权柄才能进化。
其实他之前跟诺顿接触的时候,也有提出过言灵权柄的交易,只是那时诺顿自己也半身不遂。至于耶梦加得……算了,再交易她可能就真的打不过混血种了。
麟羽呼唤出龙胆磨齿者,它张大嘴喷出如蜘蛛丝一般的物质,却有远超过普通金属的硬度和韧性。丝状物编织出一张大网将他的身躯包裹,从外面看,仿佛一颗茧。
……
次日上午九点,阿胡金从朦朦胧胧的状态中醒来。头胀得不行。昨晚又喝大了。
他做了个梦,梦里暴雨倾盆,他看到血一样粘稠的雾气弥漫整个森林,村民们如行尸走肉般毫无意识地列队行走,带着他们狩猎的兵器奔赴未知的战场。
那是只有在电影里才会出现的史诗一样的战争,两个庞然大物对撞攻击,凡人的兵器在逆天而起的龙卷风面前毫无作用。
他说不清两个庞然大物到底是什么东西,他们头角峥嵘,骨骼伟岸,是天使,也有可能是魔鬼。
这样的梦可不常见,以往他最多只是梦到村民们列队而行。
他推开门,发现麟羽已经在吃早餐了。是昨天捕到的河鱼,还有好几尾没吃,他自己生了篝火,撒点辣椒作为佐料放在火上烤。
有几家村民出来,带着玉米、番茄、黄瓜和面包之类的食物,另煮了一锅杂菜汤,配着烤鱼,一次能量满满的早餐。
这个村子太小,哪怕只听脚步声都知道来者是谁。这里的生活太长,所以大家总是一起行动,不论是耕种、捕猎还是吃饭。
以麟羽的记忆力,和谁一起喝过酒,和谁一起吃过肉,和谁一起跳过肆意放纵的舞,都深深地印在脑海里,所以只是一顿早餐的功夫,他就已经和十多个村民打成一片,像一个吟游诗人般讲述外面的世界。
空气清新,草木间氤氲着阳光和雨露,有光洒在男人侧颜。火焰安静地燃烧着,枝叶斑驳细碎,温暖湿润的气息满溢。
“早啊。”麟羽跟他打招呼:“今天有什么安排吗?”
阿胡金感到有些奇怪,这句话本应是他问才对。不过性格爽朗的他很快把违和感抛到脑后,说:“昨晚看起来是下雨了,现在的季节,说不定能抓到鳄鱼和鲶鱼。如果有河豚那就更好了,我在日本学的刀工可以派上用场。”
“?!”麟羽眼睛一亮。
阿胡金会心地笑笑,继续说:“河水涨起来,森林里的动物也都会跑出来喝水,森蚺那种东西没什么好吃的,但是会有羚羊、鹿。野味没有什么脂肪,营养非常丰富,可以拿来做烤肉……”
麟羽的眼睛已经跟灯泡一样圆且发光了。
“对了,今天我有位朋友会过来,晚上多整些美食吧!她可是个肉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