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经营同馆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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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田豹借着贵族身份,托人做了丞相阚止的家臣。阚止见他品行端正,对政事亦有见地,对其颇为信任。
田豹平日住在阚止府上,偶尔才与妻女团聚,即便返家也总是准时回府,无论风雨,抑或寒暑。倘若不得已晚了几个时辰,他必定主动延长办公的时间,对待阚止亦会更加恭敬。田豹有着清晰的认识,自己的才干、智慧与气魄,没有任何可以傲人的地方,只能竭力对人对事尽心尽力。他不奢望做多大官,挣多少粮,只盼着说的话、做的事对得起良心。
田豹待人一向宽厚,吃亏不免接二连三,有人好心劝其收回愚蠢的善心,他却不思悔改,我行我素。不过有个人例外,他可算得是田豹的克星。
卢尚原本是个贼人,偷吃、偷喝、偷听、偷人,无所不偷。平日里不是正在占便宜,就是在找便宜的路上。卢尚不受田豹待见,可正是当年田豹施舍的几斗粮,才让身陷窘境的卢尚活了下来。
现在的他可不得了,摇身一变,成了田恒的宾客。他与田恒亲信田逆不同,田逆不论何事都认准自己的理儿,正大光明,坦坦荡荡,即便杀人也不遮遮掩掩。再瞧那卢尚,天生怯懦,胆若鼷鼠。可自打有了田恒这个靠山,身板便挺得直直的,谁都不愿招惹他。你退一步,他就进一步,你退两步,他就敢进两步半。就这样,一点一点占些便宜,直至你有了反应,露了底线。不过,倘若有人被逼急了眼,肯给他一个嘴巴,他定是连头都不敢回的。
卢国的首封君是姜太公八世孙高傒。当年,高傒与管仲、鲍叔牙一齐辅佐齐桓公称霸诸侯,因功勋卓着被桓公封于卢地,建子爵卢国。可眼前这一位,却实在称得上是卢氏的败类。他个子不高,极为灵巧,登城翻墙如履平地。他既贪财好利,又唯命是从,对主人而言特别好用。
卢尚曾瞧上过一位高门女子。此女长相标致,能歌善舞,就是不大知足。别人戴的,她要有,别人吃的,她亦要尝,身为小宗,却妄想过上嫡女的生活。卢尚可见得多了,他不失时机的抚慰、拉拢,耍尽了花招,其中就包括用看家本领为情人送来奇珍异宝、珍馐美味,直至把她搞得晕头转向。后来,卢尚唆使情人去勾引鲍氏宗主鲍牧的侄子,还故意将丑事抖露出去,令其失去了要害职位。这样还不够,他还屡次在临淄集市伏地不起,哭天抢地,搞得满城风雨。“我是天底下最不幸的人呦,四岁丧父,九岁丧母,做过苦役,断过手脚,如今又被恶霸抢了妻,前去理论又被痛打折了腰。人家是大户呦,仗势欺人喽!一辈子都受欺负呦,没法活喽!”那可怜劲儿,直叫人心疼。
田豹对无意之中救了这么个家伙讳莫如深,可偏偏卢尚懂得知恩图报。卢尚曾将一块木牌交给田豹仆人,告诉他们,倘若田豹有难,无论何事,皆可持此牌去寻他,有求必应。几个仆人深知主人心意,一甩手扔上了房。
卢尚并不死心,自打田豹开了逆旅——同馆,他有事没事就来捧场,钱花不了几枚,维持秩序倒是兢兢业业。有人砸了陈设,他定讨要赔偿,有人吃了白食,他必纠缠不休。遇上难缠的主儿,他就告诉对方:“这可是田氏宗主的产业,自己掂量着点儿。”有人问他缘何如此卖命,他就宣称田豹是其义兄,还将田豹的恩情添油加醋渲染一番。仿佛和田豹粘得越牢,他的形象就立得更正。田豹对他一半是无奈,数年之后,另一半亦成了无奈。
同馆平日里由伙计出面,交清只在必要时现身,而卢尚从不缺席。不过,他从不主动搭话,更不会做出格的举动。他曾与人讲,交清可与其他女人不同,她就像心中,那块净土上生长出的玫瑰,娇艳欲滴;又似梦里,云彩之中透出的一缕彩虹,高贵绚丽。那肉麻劲儿,别提多反胃了。卢尚时常做这个梦,他决不允许被人破坏。在同馆,只要听到有人对清秽言污语,恶言相加,他必定义正辞严地警告对方,甚至不惜大打出手。固然吃亏的次数更多,他的心却是无比满足的。
不知是否因为卢尚,经营三年后,交清将同馆交给了一位后生打理。罗叡,燕人,清新俊逸,风度翩翩,人称临淄子都。若论聪辩,他不如晏婴,若论经营,他不及计然,若论德行,田豹远胜于他,可是他的笑容,无可匹敌。他的笑,犹如冰霜雪月中传来的一声暖语,令所有不如意烟消云散;他的笑,犹如混沌纷杂中透出的一束光,使得一切朦胧都豁然开朗。
不少女子常来光顾,大多只是默默观瞧。偶尔有胆大些的,会送上亲手织就的腰带,带与不带毫不介意,收下即可;也有实在过分的,会借各种机会与他搭话,理与不理都要接近,趁机触碰。罗叡对她们着实厌恶,他不愿做集市上的牛马,不仅被人指手画脚,还要成为饭后谈资。罗叡有着自己的主意,他要凭借双手报答田豹夫妇的信任,更要成为计然那样受人尊敬的巨富。
同馆愈发出名。各地商人来到临淄,十之七八会专程至此,只为一赌这位传说中的美男子。久而久之,罗叡结识了不少富商,借此契机,他为同馆添了售卖各国珍奇的生意。一时间,这里竟成了国都最气派、最风雅的场所,王孙贵族、商贾巨富纷至沓来。
鲍氏宗主鲍牧速来与阚止交好,二人常来同馆议事,田豹特意为其备有专用隔间。后来,鲍牧之子鲍息推荐一位少年前来,田豹不好推脱,便安排他跟随罗叡学习。此人名叫王孙封,谦逊有礼,兢兢业业,罗叡对他十分器重。他的眼神很稳,很静,四目相对的时候,绝对不会闪躲,遇到蛮横的客人,也从来不慌,他会用自己的方法妥善解决。渐渐地,他成为了同馆另一道风景。
这一日,同馆刚开张。门前,两个乞人为争一个破碗里的剩麦饭打得头破血流,卢尚看个满眼,一股正气翻滚上涌,趁他俩激战正酣,狠狠踹上两脚,“知道这儿哪吗?长眼是干什么的,快滚!”卢尚拍了拍灰,进了同馆。
“伙计,上酒。”
“呦,卢爷,今儿个早啊。”
“什么话,哪天不早。”罗叡从后堂走了出来,“呦,子都,昨儿晚上几个呀。”
“卢爷,您别拿我开心了。”
“你说说,如此好的条件儿,何必苦着自己呢,我若是你呀——”卢尚一眼瞅见了王孙封,“子都,这人是谁呀?”卢尚侧过身,低声问道。
“哟,一瞧您就是许久不来了。怎么着,主人不到,您就不赏脸?”
“甭打岔。”
“王孙封。”
“哪儿的?买来的?”
“卢爷,如今说话可得小心,他是吴人,鲍大夫带来哒。”卢尚俯下身,小声道。
“我说呢,看着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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