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四十一章 披萨馆 (第2/2页)
“老......老大?”徐岩岩哎呦一声扑上去问候,赵孟华捂着脑袋。
“你着急干嘛啊,外面是有美女还是有金山啊?”赵孟华推了徐岩岩一把,没好气的说。
“这不是太久没见赵哥你了,激动了激动了。”徐岩岩点头哈腰。
既然赵哥来了他也就不慌了。赵孟华怎么也得跟路明非有一战之力。
在这座小城里赵孟华也是绝对的传奇。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上清华,专业任选。因为家里有熟人在管理学院,于是选了管理,大三大四跟纽约哥伦比加大学交换学生的名单内定有他……一切一切都很耀眼。
如果没有路明非,想必赵孟华也是人称小子航,楚子航也就是个大孟华。在仕兰中学也是传说般的存在。
可惜的是一届里出了路明非,黑的跟煤球一样的黑马。
虽然仕兰中学的领导们也没听说过卡塞尔学院是何方神圣,但是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总是懂的。当他们知道路明非获得的是一笔大约三十万人民币的奖学金时,毫不犹豫地拜倒在卡塞尔学院的阔绰手面下,把路明非捧上了王座。
当年张榜公布成绩的时候,路明非和卡塞尔学院高居在赵孟华和清华之上,孤零零地挂着,仿佛古代科举取士出来的状元。当真是力压群雄!
赵孟华仰头看着高高在上的红纸榜单自己的名字屈居在一个bug人物之下,家长们议论纷纷说路明非是何方妖孽,就郁闷得恨不得一口老血喷出来,路明非?就那个平常怂不拉几,毕业聚会上还疑似精神分裂的神经病?
这次来赵公子请客,他倒是没邀请路明非,但是看见这尊神大马金刀的坐在包厢里,旁边的兄弟们阿谀奉承之声不绝于耳的时候。
他承认,他慌了。
那一天,赵孟华又想起了被路明非凌厉眼神支配的恐怖,以及被他的手按在肩头,丝毫无法反抗的那份屈辱。
驱逐他们,一个不留!(不好意思串戏了)
那天他是特意想耍耍路明非的,没什么特别的理由,就跟某位校园黑道小说家说的一样,“校园有时候比社会更残酷,因为里面是一群有破坏力却无容忍度的少年。”
踩在路明非的头上夺取陈雯雯的芳心,有种生杀予夺的快感,多年后江南老师曾经在他的新作天之炽里描绘过类似的场景,在雨夜里色眯眯的男爵踩着男侍的后背上,抱着喜欢男侍的姑娘上马车,因为他就要让女孩儿看到,这个男侍就是那种为了一枚金币屈膝跪下的贱人。(卑贱的贱)
没想到那个蔫吧的家伙突然像个泡水的芹菜一样抖了起来,赵孟华长到十八岁,第一次那么直观的感受到了所谓“杀气”的存在。他当时只有一个念头,跑!跑的越远越好!
那种所谓的杀气冲刷着赵孟华的身躯,仿佛赤身站在冰冷的北极!他不知道是不是幻觉,但是他真的是很想逃避。
赵孟华紧紧盯着路明非,包间里响起了一片“老大”声。
那天的事情好像幻觉,路明非脸上笑容淡淡,也跟着兄弟们起来鼓掌。毕竟有人请客还是还令人高兴的,芬格尔向来喜欢蹭饭,最多也就是跟他平摊宵夜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