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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好老师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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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以乌鸦的名义......嗝儿......赋予这段话语复原的能力!”

瑞文蹲坐在一朵巨大的红蘑菇伞上。大蘑菇头上长了个中蘑菇,中蘑菇头上长了个小蘑菇,小蘑菇头上顶着一颗超小蘑菇,只有瑞文半个巴掌大,扭来扭去,像在跳盂兰盆舞。

瑞文深吸一口气,把手掌慢慢覆盖到了超小蘑菇上。下一秒钟,它“呼啦”一声消失不见,冒出一股散发酒味的青烟。

一大杯滚烫的麦芽威士忌从他掌心里蹦了出来。

嘶......怎么我到了梦里还是醉的?瑞文只依稀记得,托疯导演的福,他喝高了,被金搀回了房间,迷迷糊糊地往嘴里塞了一朵鲜花,嚼吧嚼吧,然后一头栽倒在了床上,沉入了梦者之屋,以为能就此摆脱体内的酒精。

没想到,梦者之屋里也变得歪歪扭扭的。花草东歪西倒,就像磕了一年份假药一样。

那只怪物倒是再没出现。不过,瑞文敢肯定,就算它突然冒出来,肯定也是一坨飞天意大利面加两个肉丸之类的形象。

飞天意面大神......

嗝儿!

瑞文一个响嗝,直接从蘑菇上起飞,撞到了果冻般的淡紫色天空,又弹了回来,连续弹跳了四五下才终于停下,轻飘飘地落在地面。

他郁闷地放弃了尝试,身边的草地上早已堆了一堆酒杯。

昨天他已经来过一次,证实了在这里施展异咒的确不会积累诅咒,用“扰乱之丝”在蘑菇杆间荡了好一会,尽行蜘蛛侠之所能,最后,还在丝线搭建的吊床上悠闲地看了一会天。

昨天兔子没有出现,一切安全,而他也找出了离开梦境的最快捷方法——除了依靠外力唤醒,还能通过在梦里憋气,把自己给憋醒,坚持一分多钟左右就能醒来。

但是瑞文不想宿醉,决定在这里慢慢把酒精消磨掉再起床。明天晨昏,他要准时前往守林人小屋入梦,绝不能再拖。

梦里有句话说得好:当兴趣变成了任务,它将会成为你最讨厌的事情。

倒不是说他不想到那边去,只是他还有着不小的忧虑,随着自己一次次主动造访梦境,重要之物只会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冰冷的目标。

还有一件让他有些忌惮的事情,“永恒”。

火松林里的腐叶可不是一般的多。

不管怎么样,自己都已经锚定了入梦地点,不能随便更改。瑞文很快就想到了解决方法,他可以带一个“保镖”外加一群鸟去,就算自己误把对方当成了敌人,那群风魔鸟也能把自己给啄醒。鸟类算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不属于宝琪女士口中“不属于自然的声音”,叫得再大声也不成问题。

唯一需要注意的,就是提醒金安静,安静,再安静。

嗝儿!

“扑通”一声,一朵金黄色的云软绵绵地砸到了他的头上,弹了开来,留下一鼻子酒味。

嘶......够了!

再待下去,这里迟早会出现一座脱衣舞场和一座喷发啤酒的火山!

瑞文叹了一口气,捏住了鼻子,放空思绪,很快就感受到了胸腔内部的窒息感。

讽刺的是,窒息比女人更让他感到兴奋。

在窒息感快让他失去知觉之时,瑞文侧头看向了远处爱丽丝的遗体。

也许是错觉吧,感觉她好像翻了个身......

............

瑞文自梦中醒来。

胸口的沉闷感还没完全消失,但已经到晨昏了。他半滚半爬地翻下了床,从地面爬起身,打开房门,看见了在门厅里熟睡的金,就像大猫一样缩成一团。最近,他的小窝从地毯变成了沙发。

“金,醒醒,跟我去火松林一趟。”瑞文抓起夜蛾粉末塞进衣袋,摸进厕所洗了把脸,拿刮胡刀随便比划了两下出来,摇了摇金的肩膀。

在听到“火松林”这个字眼的瞬间,金一下子弹了起来,差点没磕到瑞文的下巴。

“欸!瑞文先生,真,真的吗?您知道我要去干什么?”金语无伦次地说道。

今天周一,刚好是他和老大准备去火松林狩猎鸟王的日子,他本来决定不麻烦瑞文先生,自己硬着头皮上。

瑞文纳闷地挑起一边眉毛,揉了揉差点遭殃的下巴,随即猜想道:这小伙子和我日程撞了,他也想去火松林?

正好顺路。

“是的。我可以帮你,但你得把详细内容告诉我。同时,你也得帮我,不能透露半点口风,尤其是对卡梅隆。而且,一定要照我说的做。”

金剩下的话全都噎在了喉咙里,点头如捣蒜。看着他那副感动至极的模样,瑞文耸了耸肩,拍了拍小伙子的肩膀,什么也没说。

............

晨昏两点,火松林边缘地带。阳光照耀着鲜红的针叶,让它们仿佛熊熊燃烧。

没想到他是要去狩猎风魔鸟王......瑞文踢了踢脚边的枯叶,确定它们不是活着的。

换作平时,面对一大群食肉猛禽,他可能还有点心虚,但火松林里有守林人小屋,想要完成这件事轻而易举。那栋房子易守难攻,确切来说,有“卡之印”的庇护,鸟类根本攻不进来。

而他和金却可以通过门口发起猛烈反击。

多亏你碰上了我这么个走运的“好老师”,“老师”又刚好犯了几天拖延症。瑞文暗自骄傲,一切都是那么完美地契合。

下一秒,他又开始隐隐不安起来——一想起巧合,他就会联想到疯导演,自己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

也许他此刻还在某个地方盯着我......

算了,随他怎么样吧。瑞文至今没想到该怎么摆脱疯导演的监视,但事情也不能总这么拖着。

我就不信了,那家伙还能窥探奥法守秘人的梦不成?

“金,你本来打算用什么猎杀风魔鸟?”瑞文将疯导演抛到脑后,随意地询问道。

“我自己做了一把手弩,用装修剩下的木料、铁钉和弹簧。”金向瑞文展示自己的成果:“它是用弹簧发射的,装填非常容易。”

做得还真像那么回事。瑞文露出鼓励的微笑,尽管他还是打算用五响左轮,百发百中的追踪子弹比弩箭要好得多。

“待会你负责把它们吸引到目标地点,为我排除干扰,我来一击致命。鸟王有什么显眼的外表特征吗?”

金偏过头,看了看肩头上的老大:“书上说它们个头较大,拥有健壮的脚爪和健康的羽毛色彩。颈部的一圈冠翎非常醒目,但......老大好像没有这些特征。”

瑞文看了看老大,瘦瘦小小一只,飞羽整齐,但色泽算不上漂亮,冠翎残缺不全,还少了一只眼睛......

你这只鸟王,管的怕不是丐帮?

“那就让你的老大去找,它应该比我们更清楚。找到之后,想办法让我认出来。”

其实,只要看上一眼,有了“它就是鸟王”的认知,自己就可以随便朝哪里开上一枪,将其击杀。

除了少数极端情况,鸟群实在太密,弹道完全受阻,或者在子弹飞行过程的后半段突然冒出一只鸟,子弹来不及拐弯。

瑞文抛开身后的老实人一段距离,漫步在碎叶和着火般的树影间。很快,陌生的风魔鸟啼鸣就自耳畔传来,连绵不绝。

听习惯了,感觉和金那群的确存在本质上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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