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公民?可我是居民啊… (第2/2页)
“张三为什么要到野外?”
“我建议张三吃树皮挖野菜充饥,那可是国宝,它吃我不犯法,但是我吃它就一定会犯法。”
……
李晨发现,他根本无法和这帮整活网友友好互动。
“这位网友,首先你要搞清楚一点。”
李晨推了推自己的眼镜露出某视频一样的表情:“熊猫是什么,那是畜生啊,人怎么能和畜生相比较?”
“它不过是一个宝贝而已,而我们每个人都是无价之宝,因为生命是没有办法进行衡量的。”
“张三都快要饿死掉了,吃掉熊猫这叫什么?”
“这叫紧急避险。”
“在这种条件下,别说是熊猫了,东北虎都能吃。”
“第一天吃熊猫,第二天吃东北虎,第三天吃金丝猴,烧着吃烤着吃都可以。”
“捍卫生命权做出任何的行为,都是紧急避险。”
“因为人,永远高于动物。”
李晨看向直播间一脸正经,而直播间…
“请问一定要满二十天么?”
“我体内的洪荒之力要是没有爆出来怎么办?”
“我打不过熊猫,更打不过东北虎,要先去找金丝猴么?”
“兄弟,你想什么呢,真以为猴子好欺负?”
“如果…能变成光就好了那我绝对能够打败熊猫。”
“迪迦?”
“盖亚!!!!”
李晨:…………
没法聊了。
我在一本正经的给你们普法,你们在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我在讲生命权,他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你问我是不是一定要饿满二十天…
你们是来砸场子的么?
就真的正经人谁学法律呗?
“生命权是每个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我看了一眼自己的身份证,是居民,请问我还能享有么?”
“还真是,我的也是居民。”
“居民肯定不行啊,没听主播说么,生命权是每个公民的最基本的权利。”
“怪不得别人打我还手就是互殴,原来我是居民啊。”
“请问张三是公民么?”
李晨:…………
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开口说道:“居民就是公民。”
“那身份证上面为什么不写公民写居民?”
“傻啊,给你写公民你不就能吃熊猫了?”
“真相了,公民的生命大于天,居民……”
“主播,前两天斗音上很火的火车互殴案,你怎么看?”
“主播,你说我们是公民?”
“妈的,我准备去一趟武协所问问他们,我明明是公民为什么给我写成居民,这让我损失了好多合法权益,熊猫都不能吃!”
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