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人口普查 (第2/2页)
可天下的总户数就只有那么多,国家掌握的户数多,贵族们手中就少;而现在贵族们手中的户数多,国家掌握的户数就少了。
户数一少,国家就缺少税收,国库里就没有钱,但各项政策的实施和推动都是需要钱的,国家没钱则继续向百姓收税,但百姓已经交的很多了,再交也交不起了,只好卖掉土地去给贵族们当奴仆,由此就陷入了恶性循环,国家的财政也岌岌可危。
为了解决这件事,蒙哥下令“诸王、公主、驸马并诸投下不得擅行文字、招收户计”,对于所有贵族和官员手下的百姓重新统计,无论什么人都以现居住地确立户籍,重新纳册入户,并且执行当地的徭役政策,如有违反之人,直接处死,家产充公,这个政策一出,汉地百姓竟然凭空多出了二十多万户。
但二十万户的百姓并不能让多次被搬空的国库富足起来,于是蒙哥又想了一个办法,叫做收“包垛银”。
在当时的汉地,百姓们除了要交每年定额的赋税外,还会面临着大批临时摊牌下来的加征税,而且这些加征的税通常都是因为战况紧急才由朝廷下令征收的,各地官府往往无法马上凑齐,所以总是受到朝廷的责难与批评。
于是当时负责治理真定府的史天泽想了一个办法,他先是以官府的名义向西域商人们借钱,用来缴纳税费,而后再向百姓摊派,拿回来的钱再还给这些西域商人,但因为利息实在是太高,也被称为“羊羔息”。可这样一来,百姓们要被承担的税费就更多了,史天泽在亲眼目睹了百姓们卖田卖妻都交不上这些税后,又主动上奏朝廷,由官府代民偿还一本一息(即一分本钱和一分利息),但即便是这样也无法应对越来越高的赋税,眼看着百姓们欠的钱越来越多,他索性心一横,倾尽家财,与族中亲属和当地官员一起出资偿还了这笔债务。
但史天泽这样的好官毕竟是少数,大多数地方依然还是威逼百姓们拼尽全力去交税,蒙哥不曾治理汉地,也不知道这些情况,他认为汉地富庶,能多薅点羊毛就多薅点。
现在他成为了最高领导人,又面临着国库空虚的情况,于是大笔一挥,将这类临时税命名为“包垛银”,并且将其变为定额税,每户每年纳银六两。
六两银子是什么概念?据同时期的《宋史食货志》记载:“熙、丰以前,每石不过六七百”;意思就是一石米差不多折合300~600文铜钱左右,而由于银子的储备量比较少,在当时差不多2000文铜钱才能换一两银子,宋代一石相当于现在的66公斤,一两银子可以买4~8石大米,相当于现在的924~1848元,我们取个中间值,一千五百块钱。
哪怕是扔到现在,一年要多交一万多块钱的税恐怕也让很多人承受不起吧?
但百姓们是没有办法拒绝的,因为一旦拒绝面临的就是闪亮的马刀。
他们只能忍气吞声,甚至卖儿卖女地来换取银子交税。
可即便是这样,百姓们依然无法交齐所有的税。
1255年,朝廷再次下诏,要求各路府衙征收百姓们之前欠下的税,而且责令严收,不得私自以百姓疲惫为名打折扣。
这时,一个名叫史楫(史天泽之侄)的官员终于忍不住了,他上了一道奏折,有一段是这么写的:“兵后生意未苏,民恐不堪。如银与物折,各减二数,庶民力少宽,且无逾负。”
意思就是,连年大战之后,百姓们都没啥钱,不如把这些要征收的银子减少一点,让老百姓缓一缓,他们也不至于饿死,赋税也不用拖欠。
面对着这种合理要求,蒙哥这才知道汉地的惨状,于是同意了他的请求,允许“包垛银”从六两降为四两,其中二两直接交银子,另外二两则可以折算成丝绢、棉花等抵制物,也算是减轻了一些百姓的负担。
通过对于汉地的户籍普查,蒙哥意识到,蒙古帝国在所占领区域内肯定还存在有不少的问题,于是又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人口普查,并且重定赋税的额度,以此来加强蒙古帝国对于这些地区的统治。
除此之外,蒙哥还从自己的秘书团队(必阇赤)中抽调出了一名亲信,令他带着符诏引信去统计诸王流落在外的部众;因为按照蒙古旧例,在打仗过程中俘虏的人,是可以归个人所有的,但蒙古大军南征北战,又无法带着这么多人一起行动,于是普遍便将这些个人的私有部众寄留在当地,蒙哥在西征时就有不少这样的属民留在了斡罗斯,而术赤一系的诸王也有很多人将属民留在了华北这边。
至此,蒙哥逐渐把朝政都掌握在了自己手中。
除了积极处理政务之外,蒙哥甚至还抽空断了一宗案件。
什么案子还需要一国之主来断?
我们来看一下案情回顾你们就知道了。
原告:佛教
被告:全真教
陪审团:喇嘛教、景教(基督教)、伊斯兰教、萨满教
我说过好多次,信仰的力量是无穷的,当两种信仰相碰撞的时候,那结果一定是灾难性的,比如十字军东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