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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即使这样,我还是不甘于当配角。
我是在照片点赞量破千的时候去找靳译肯的,就像四年级时被同校的大孩子欺负,哭着去他班里找他,这一次我揣着笔记本,发着抖站在他的面前,他那长期以来的漠然终于被我打破,从我手里撂走鼠标,麻利地进行撤销,但已经来不及了,那么多熟悉的不熟悉的用户id涌入我的主页,他们对我点评,复制我,黏贴我,传阅我,热火朝天地围观着我的堕落。
我用哭腔说:“我不小心的。”
但他肯定是不相信的,他把鼠标丢桌上,不看我第二眼,走的时候顺走了我的笔记本。
这让我想起小时候。
他小时几乎是不搭理女孩的,相比起应付我,他更爱和司柏林凑一块捣腾工具箱研究炸泳池,为这,俩人都没少被家里人揍。直到初中,他拔高了长相俊冽了玩法也越发多了,女孩们的情窦一个一个都被他撬开了,他心里知道得一清二楚,但偏偏不管,而他越无视情爱,这些酸酸涩涩的小心思就生得越张狂。
那时候正是我们两家关系最紧密的时候,他爸做了一场大手术,拿走了我爸的一个肾。
他爸是个大人物,大到生病是一件会上新闻影响股市的事,我爸是他爸的旧时战友,在初中以前,我和他青梅竹马,初中之后,我和他的潜型关系成为那颗肾的友好交换物,而他妈妈从来都想要一个像我这样乖巧听话的女孩儿,靳译肯的自我意识和主见太厉害了,所以她满意总是顺着她的心意行事的我。
在成为一个完美的女友之前,我先成了一个完美的儿媳。
可惜。
我接着说:“我给妈妈也发了一份。”
他在房间门口停了下来,我喜欢看他的背影,隐忍,又拿我没办法,又必须对我寸步不离,他连侧头回我话的意愿都没有,就那么停顿一两秒后,继续出了我的房门。
不出半小时,我家里和他家里的来电都来了,他接的,我不愿接。
靳译肯有一个优点我妈非常喜欢,就是说话上道,尊重长辈,他在同龄人里再嚣张再称王也好,他对长辈总是有该有的耐心和说服力,他不喜欢我,但他顾着两家人的关系总要称我妈一声姨,他是跟我成功分手了,可买卖不在人情在,他妈妈认我做了干女儿,论辈分他是我哥,所以我在英国的一切都得他照顾,我自甘堕落,他得负责。
所以我妈和他妈打国际长途训他两小时,他必须听。
对,他才不是因为我的奔放照片被全校视奸了才生气,他那么会玩的一个人,根本就不会管我活成什么样,这些照片,在他看来也只是龙七高一时的水平。
龙七,该死的龙七。
我没想要模仿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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