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文才的人生巅峰 (第2/2页)
鸡肉,鱼肉,炒鸡蛋还有一些叫不上名字的美食。
他什么时候享受过这种待遇,平时在家吃上一次炒鸡蛋,都能笑个一天一夜的他,不知道吃完这些,能笑多久?
任老爷看着一旁站着发呆的文才,笑着说:“快坐啊!”
文才点了点头,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笑着询问道:“晚饭就吃这些?”
“怎么不合胃口?”任老爷愣了一下补充道:“不行,我让下人再做一桌?”
看到任老爷准备叫下人,文才急忙喊道:“怎么……!合胃……”
“什么?”任老爷听的不是清楚。
文才一脸尴尬,之前说那句话时候,也许字在口水里泡的太久了,泡蔫吧了,导致任老爷听不清晰。
文才将嘴里的口吞了下去,重新说道:“怎么会呢,合胃口。”
“合胃口就好!”
文才恭敬的笑了笑,做了下来,看着旁边的任婷婷夸赞道:“任小姐不光人长的漂亮,还做到一桌好菜,以后我如果能娶了你,真的是三生有幸啊!”
任婷婷没有说话,甚至还脸色都没有变,一旁的任老爷却急忙说道。
“这菜并不是小女做的,是家里的佣人做的,如果你不嫌弃,我可以给你引荐引荐。”
任老爷说完直接喊着佣人的称呼,差点将刚吃了一口饭的文才给炝出来。
不是吧,有没有弄错?
那佣人年龄差不多都可以当我师娘了(师娘=师傅的娘)。
这时任婷婷开口了。
“爹,我让王姨做完饭就回去了。”
“哦,回去了?那算了!”
“吃饭!”
接着众人又开始吃了起来。
文才平时在家里吃饭总是狼吞虎咽,可此时不一样,这可是在未来岳父家,总要表现的像绅士一样。
他不紧不慢的拿起筷子从鸡肉上将鸡腿拨了下来,放到碗里,瞧了许久。
这鸡腿我平时也没有吃过,这吃的要像绅士,那是怎么样的?
平时吃差不多是用手拿着吃,这次拿筷子吃应该没错。
确定好了,文才拿起筷子夹着鸡腿,准备将肉跟骨头飞快,可是拨弄了半天,骨肉相连楞是分不开,仅仅剥了一口小拇指大小的肉。
文才夹起那块肉伴着一口米饭就往嘴里送,接着一直吃着其他素菜。
任老爷一时疑惑不解询问道:“文才,你怎么不吃肉啊!”
文才愣了片刻,然后将嘴里满满的菜咽下去,解释道:“我平时吃饭只吃肉汁。”
听到这任婷婷夹了一口菜,刚放到嘴边笑了出来。
任老爷听完摇了摇头,“你这个毛病不好,吃肉怎么能只吃肉汁呢?”
“以后要改正。”
文才认真的点了点头,看到碗里的米饭所剩不多,便站起来说道:“我去打点饭。”
任老爷急忙挥手拦了下来,“让佣人去吗?”
任老爷这是记性不太好?
文才一边往厨房走,一边笑着说:“不用了,我可以的。”
刚走了两步,被地上什么东西滑倒了,碗也摔到了地上,成了两半。
文才看着地上的鸡腿,看着手里摔倒时,从地上抓的一把糯米。
不由得感慨道:“这难道就是吃鸡不吃拾把米?”
看到一旁的任婷婷准备过来扶他,又陷入了无限的想象之中。
人就是一个贪婪的动物,一旦吃饱喝足,便又开始胡思乱想起来。———温思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