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庭外和解 (第2/2页)
自知大势已去的原田弘毅和法务代理交头接耳商量了好一会儿之后,再次向法庭提出庭外和解的诉求。
从事了大半辈子销售工作的原田弘毅心里清楚,声誉就是一家企业的生命,这么大一宗商业欺诈案败诉,日铁株式会社承受不起。
从江城钢铁厂1.7m轧机工程到东海钢铁厂成套生产线,日铁株式会社一直是中国市场最大的既得利益者。
败诉不仅会让日铁彻底失去中国市场这块大蛋糕,甚至会影响到他们在整个发展中国家的商业信誉。
为了加快庭外和解的谈判,日铁派出了更高级别的领导层,同时不断通过外交途径给内地主管部门施压。
迫于压力,廖庭轩也不得不做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庭外和解:
1日铁株式会社对东海钢铁厂一期工程在建高炉炼铁车间、焦化车间、炼钢车间转化炉设备,按照合同约定,限期整改,并赔偿中方包括材料、工期延误在内,共计3.7亿美元的损失。
2 二期成套自动化生产线供货协议暂时中止,直到日铁公司的整改措施获得中方谅解。
3 前期签订的二期成套生产线的销售价格有商业歧视嫌疑,中方有权在一期工程整改完成之后,要求重新议定一个合适的价格,中方保留重新遴选设备供应商的权利。
东海钢铁厂的胜诉,不仅缓解了外汇窘迫的困境,具有标杆意义的是把日本装备企业从神坛上拉了下来。
这些日本装备企业,享受着中国打开国门的红利,抢占了大部分装备市场的份额,还一副高高在上的神情,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在合同中设置大量陷阱。
设备出现故障时,本该按照国际惯例提供免费维修,日方不但在合同中刻意添加免责条款,收取高昂维修费用,维修过程中,不让中国技术人员接近,以商业机密的理由,刻意隐藏导致设备故障的关键数据。
更令人叹为观止的是:出售机器设备之后,日方本该免费提供相应的设备使用方法,这几乎是不用合同约定的国际商业惯例,日方却一样能在合同中设置陷阱,你买回去的机器不会用不关我的事,想学可以,拿钱来……
这一点就连海盗出身的西方人都自愧弗如,日本装备制造商通过各种五花八门的手段,以“低报价、高收益”的手段抢占装备市场。
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随着中国重装备企业的崛起,日本恰好也是因为这些坑蒙拐骗的“高明”手段,敲响了重装备工业的丧钟!
东海钢铁厂和日铁株式会社的商业纠纷,唤醒了杨墨久远的记忆,冶金和化工,两大重资产运营的支柱产业,一路走来,承载了太多的憋屈和艰辛,被歧视和卡脖子是家常便饭,个中滋味冷暖自知!
建设一流现代化钢铁企业的梦想像一座大山一样,压的杨墨喘不过气来!
致远钢铁公司那样的中小型特种钢铁厂,可以给他带来源源不断的现金流,可这点钱,永远无法建成一流的成套生产线。
而东海钢铁厂和日铁株式会社,关于二期工程成套生产线的采购谈判再次破裂,让杨墨突然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