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代理律师 (第2/2页)
普通人自然是不知道业内各项规定的,但丁翰才就是这方面的律师,自然是清清楚楚。而对于银行一方来说,真要是每笔贷款都按照规定一步不差的做到,那人力成本根本吃不消。
贷款到期之后银行自然是要催款的,可相关的手续和文书是他们按规定做了么,再说为什么能拖到现在?
对,有时候你不按规定起诉也是错。
“我这位同事也曾经在银行工作过,恰巧和两位做的是同一个职务,接下来的拍卖过程他会全程跟随,确保一切依法依规。”丁翰才继续说道。
两名银行的工作人员相互之间看了一眼,傻了。
起诉和法拍的过程极为麻烦,虽然这个过程的所有支出会从拍卖款里扣除,可如果一切依法依规一点猫腻都弄不了两人不是白忙活了么。
如果对方舍得房子不要舍得花钱请律师,就是为了和银行“抬杠”给他们两人“添堵”的话,那两人也真没办法。
“林小姐作为委托人的女儿,她已经准备好了钱,请给银行工作人员看一下。”
林清雅打开了手机银行,把里面的余额展示给了两人。
“你们也知道,这笔贷款其实就是我的委托人被亲戚给坑了。虽然贷款合同是他们亲笔签字没有办法,我的委托人也认了。但委托人的女儿林小姐并不愿意就这么算了,即便是拍卖她也能确保把房子重新买回来,”
“有什么话你们直说好了。”一名银行工作人员说道,他多少也能听明白丁翰才的意思。
“两位,借一步说话。”
于是在座的所有人一同来到了银行附近的一家咖啡厅。
经过双方协商,林清雅确保这三百万贷款会在一周内还完,因为刚才已经展示了存款数额所以银行工作人员也是相信的。
但条件就是两人回去申请,让银行方面减免贷款利息和滞纳金。
是的,丁翰才连利息都不想付给银行。
正常情况下这肯定是不行的,可贷款一方林清雅的舅舅人已经死于意外了,这就可以算作“特殊情况”了。
按照银行(这里不是所有银行都这样)规定贷款必须得有抵押物,而且放款要按照抵押物估值的一半。
虽然抵押物价值高出一倍可银行依旧希望贷款人能按时还钱,因为处理拍卖这些抵押物实在是太麻烦太浪费时间了。
比如说“天价青眼白龙事件”,虽然不是抵押物拍卖,可依旧代表了拍卖过程中出现的个别奇葩行为。两位银行工作人员听刚才丁翰才的语气,他们的委托方为了“抬杠”可不介意做些什么出人意料的事。
再说很多东西估值是一回事,可实际拍卖的时候又是一回事。法拍房也不是没有多次流拍的,个别最后低价卖了出去然后一算各种费用银行贷款本金都没全收回来,更别提利息和滞纳金了。
如果低价拍到房子的人是他们的“关系户”也行,可对方已经准备好了三百万。林清雅可以为了对房子的“感情”支付额外的情怀溢价,可拍卖价格一旦高于一定数量外人就要放弃了。
结果又是折腾一圈到时候可能连本金都不能全收回来,他们两人图什么?
所以在特殊情况之下为了收回贷款给予适当的“特批”是可以的,两人也当场保证只要能还本金申请就会被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