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报应(四) (第2/2页)
价值六千万的房产、车辆等抵押物贷了三千万的款,期限是一年,贷款到期之后延迟了几个月才走的司法流程,前两次流拍第三次拍出。
这里提一句,孙诗雨父亲的贸易公司所拥有的资金肯定不止这些,不过因为事发突然,欠国内供货商的货款被起诉执行走了,贸易生意主要针对非洲,那边欠的货款可就要不回来了。
从卷宗的内容是看不出任何问题的,当然谁也不会傻到做卷都做不明白。可汪行长能坐在这个位置对里面的勾当怎么可能不清楚,调来卷宗只不过是为了确认下事情的真实性罢了。
“老丁啊,对方有什么要求?”
涉及这笔抵押贷款的三人都不是汪行长的亲信所以也不会保他们,不过各行有各行的规矩,汪行长冲着丁万松的面子可以帮忙,可却不会为了一个外人给自己惹上麻烦。
“事虽然让你帮忙但却不会难为你的。”
丁培康在父亲的示意下拿出来了一个档案袋。
“汪叔叔,这里面的材料都是我那位同学找人调查出来的,本来她是想直接递到总行的,叫我给拦了下来。”
汪行长接过档案袋打开一看,好嘛,这调查出来的东西是相当有意思。
想要知道一个人经济方面是不是有问题查他一家人的收支情况就知道了,赚一万花两万那肯定就有问题。
但是这种查法效率非常低,除非他们买了房子买车了,不然哪怕一年买几个好几万的包都属于正常消费。因为本身这三个人的收入就不低,不光是工资收入还有各种投资呢,借着银行工作的便利这很正常。
你还能像记账似的把他们每一笔支出都核算一遍么?
但是,别人做不到并不代表“繁星”做不到。况且拜电子支付的便捷性所赐,只要想办法查到三家人的银行转账和手机支付记录就行了。
一个木马小程序就可以做到这一切,别说什么在银行工作警惕性高,他们家属警惕性也都高?有一个上当了木马程序就能扩散出去。发短信带链接诈骗那种低劣手段都有上当的呢,更别提“繁星”出手了。
以权谋私也好、收受贿赂也罢,捞钱就是为了消费的。影视剧里那种贪了数亿每月消费不过几千的人不是没有,但却不是这三人。于是三人及其家属六年来的大笔可疑收入与支出被列了出来。
当然这种调查是不合法的,所以材料里也不会有什么照片截图,只是一个列得很清楚的表格。这种不合法的调查结果做证据肯定不行,但要是有人照着这些去实名举报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都是一查就能查出来的真事,哪怕这三人提前知道了想要消灭证据也做不到。花钱买了东西就有记录,把东西扔了就没事了?
比如说那位支行副行长的儿子在某酒吧办了高额会员卡,这位副行长的收入足够支持儿子这种消费么?
你说你溺爱孩子家里钱都给他花了?那你媳妇那张美容卡怎么解释?全家出去旅游住五星级酒店的消费怎么解释?一次两次叫体验生活,总这样钱哪来的?
汪行长看了这些资料后也没问这东西怎么来的,因为他估计对方也没告诉丁万松父子,但他知道丁培康这位同学是想把这三个人往死里整。
汪行长考虑了一下,既然这三个人是死定了那不如自己出手处理了,算是卖给丁培康同学一个人情。
毕竟现在东亚诗雨集团有限公司在魔都顶流圈已经有了相当的知名度,卖个好给对方说不定什么时候有用呢。
一个分行的行长想要收拾三个受贿的下属易如反掌。最后三人当中那名支行的副行长被判到了十年以上,其他两人也都是三年以上,这还是他们把钱给吐出来大半之后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