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停妻再娶 (第2/2页)
两个丫头一路疾走,侍候热水,递上帕子,“兰姑姑今儿起得真早?”
中年女子点了一下头,“有人告状!”
“是石庙镇苏氏状告未婚夫之父丁足粮。”
兰姑姑面露异色,“未过门的儿媳告未来翁爹?”
这倒是新鲜了,竟有这等奇事。
大周朝政治清明,周知县不敢耽误,万一被对头李县丞盯上,说他耽误正事,有人击鼓,必须在半个时辰内开堂判案。
哈哈……
赴任一年有余,他还是第一次遇到有人告状呢。
一个民女告未来翁爹的,颇有有意思,必须得端正民风,他正缺政绩,现在这桩算不算?
仁和县告状的百姓多,都是东家丢鸡,西家丢鸭的小事,像现下这种大案子,很少见。百姓们多是听过苏晴的故事,知道石庙镇的丁举人得未婚妻、表妹资助寒窗苦读,得中举人。苏晴一度成为女子典范,而丁大平则是儿郎典范。
可是没想到这两个人,居然还有另一段故事。
苏晴跪在县衙告状时,丁足粮夫妇正带了十几个丁氏族里的汉子、三个嘴利的妇人前往王庄,一路风风火火,洋洋得意,就听王庄的妇人们三五成群,聚在一边议论起来:
“乔六婆家收留的丫头,今儿天未亮,就入县衙告状去了?”
丁庄的一个妇人听到这儿,吓了一跳,当即问道:“你们说苏晴去县衙告状?她告谁?”
八婆打量着一行人,道:“听说是告一个叫丁足粮的,说他一子配两妻,停儿子未婚妻再娶,告丁足粮忘恩负义、背信弃义……”
一行人齐齐望向丁足粮。
丁舅母惊呼一声:“苏晴怎的不识好赖,我们送她去享荣华富贵,她……把老爷给告了?”
丁足粮一生从未进入官衙,“她……她怎么告我?”
八婆是昨儿夜里才听说的,一晚上都没睡好,得了这么新鲜的事,她必须得告诉村里的妇人、姑娘们啊,多有趣的事。
“知道谁是苏晴罢?就是那个卖身为婢,用卖身银子供未婚夫读书,还数年如一日,将月例供给未婚夫读书的,助未婚夫得中举人的那位……”
说到这儿,王庄的妇人们哪里不明白,丁家背信弃义,不愿娶人不说,还把苏晴卖给马员外做侍妾。
这姑娘为了逃走,跳了碧水河,后来被王明、王巧儿兄妹所救,而今,她更是连夜去县城告状去了。
丁舅母道:“苏晴真去县衙了?”
八婆答道:“可不是么,天未亮就走了,都这么久了,人肯定在县衙。”
丁舅母跺了一下脚,“谁给她的胆子,她连我家老爷都敢告?”
不能去乔六婆家闹了,只怕这一会儿,整个县城都传遍了。
这可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