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杂谈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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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故事都是从头开始的,但是这里的故事并不是这样的,我的故事都是从喝醉呕吐开始的……
我叫岚十,今年33,好吧,过完年了,虽然是地球的,但也算是过年,今年34了。
什么?这书没有过年特别篇?
你们在逗我?你们以为节假日的时候这个狗作者会更新吗?你们在看不起谁?就这种能一天24个小时有18个小时都是喝醉状态的作者,你还指望他勤奋更新?就现在这个时间都是喝醉以后半夜突然醒来没事干写书的。
噢,你们不会以为中午12点发的章节就是12点写的吧?有一种功能叫定时发送章节啦!
我以剑圣的名义给诸位担保,这个狗作者比起你们送礼物给他,更希望你们跑他家里请他喝酒,要不是他水字数太厉害,怕人发刀片,早就把家庭地址写在书里了。
这些闲话不说也罢,还是说说我这个主角吧。
我呢,少年成名,非常牛批,长得帅,人又强,下面有特长,简单来说就是天生的主角,放到汉朝少说也是个刘秀级别的位面之子。
剑圣这种名号,对于我岚十来说其实没有任何意义,我当年去挑战老剑圣,纯粹就是正义感作祟,那个老东西仗着自己是剑圣整天在街上摸小姑娘屁股,我岚十能视而不见吗?
当然不能,这种事情居然不带上……咳咳……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猥亵良家妇女,所以我站出来了,这就叫正气凛然,从此以后能在这条街上摸小姑娘屁股的只有我岚十。
那首歌怎么唱来着,无敌是多么寂寞……你们可能看了狗作者写的书,觉得我岚十不是很强,其实我真的很强,别的不说,就伊温妮那个小娘皮,不是我让着她,她凭什么比我厉害?
就凭她胸够大?屁股够翘?我剑圣会在乎这种因素吗?额……会吗?
伊温妮这种靠着外力强大的人,我压根就看不起她,真的动起手来,大家火力全开,我大不了就是跪下认输,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就不信她能杀我这么一个手无寸铁的人,还不是得乖乖的接受我的投降。
这就叫主动权捏在手里,都学着点,平日里可没人教你们这个,尤其是已结婚的男士。
今天这一章,主要就是想给大家说一些平日里没说过的东西,也就是我剑圣的辉煌战绩,不然很多人都质疑我岚十凭什么当主角,
就说我砍过的【永恒烈焰】,这特娘的是个神呢,老厉害了,大概有李长庚十分之一、额……二十分之一?具体我也不清楚,总之这是个神,很厉害。
但那有什么用?就算他在诡秘之主里登场过,那有什么用?就算他是太阳神的一种,那有什么用?就算你们觉得他名字很吊,那有什么用?
该死的时候,他犹豫了吗?他当场被爆锤呀,边上的人拦都拦不住的,甚至还有小姑娘在边上那个喊啊,什么别打了别打了,你们这样是打不死对方的。
我在乎吗?我剑圣会在乎这种话?今天就是人民网来了,我该唱就唱,该跳就跳,必要的时候rap篮球不会少。
“你在狗叫什么?”
岚十从自我独白中惊醒,有些迷茫的看着圣女:“你什么时候来的?”
圣女非常优雅的卷起了袖子:“从你说胸够大开始。”
“你为什么要卷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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