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再相逢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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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朱世杰还特意去翻阅了大明律。明律好像还有明文禁止,同姓结婚,一杖责六十,夫妻必须和离。
也就是说,同姓结婚是要各打六十大板,然后必须离婚。就算是民间的习俗,同姓之间也是不能通婚的。
殷商之前,是允许同姓结婚的。甚至于,一度还大力提倡。可到了西周之后,讲求礼法的西周就禁止同姓结婚了。
周礼中有明确的规定“娶妻不娶同姓”,上到官员,下到平民百姓都得严格遵守。
左传·僖公二十年里有这样的记载:“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意思就是男女同姓的结婚,对子女不利,不容易绵延子嗣。
其实古代人口稀少,同姓很容易造成近亲结婚,古人才有了这样的规定。
可是历朝历代中,道德规矩是不断变化的。人口繁盛的时候,讲求个三从四德,寡妇不可再嫁。
人口稀少的时候,国家为了鼓励生育。有的朝代,也是允许寡妇再嫁甚至于提倡再嫁的。
这就要命了,就因为自己姓朱,难道就不能迎娶公主了么。
答案显而易见,不能。尤其是,发生在皇家身上。
一度,朱世杰曾万念俱灰。甚至于,有和公主私奔的想法。
直到,朱世杰为此还专门问过萧敬。
不过从萧敬这里得到的答案却又不一样,同姓不婚,纯他娘的扯淡。你想娶公主,咱家可以帮忙啊。
大明律确实规定过同姓不能结婚,不过随着人口的不断繁衍。各大氏族也不断发展,只要不是同宗族的,即便是同姓结婚,也是被允许的。
只是明朝律法规定门当户对,凡家长与奴娶良人为妻者杖八十;女家减罪一等,不知者不坐。其奴自娶者,罪亦如之,家长知情者减罪二等。因而人籍为牌者,杖一百。若妄以奴婢为良人,而与良人为夫妻者,杖九十,各离异改正。
朝廷之所以这么规定,也是为了保护阶级稳定。有身份的士族,不能娶贫贱的奴仆为妻。这里的妻是正妻,妾不在其内。
也就是说。你是一个世家大族的长子,有着显赫的身份地位。你不能娶一个丫鬟或者一个下人为正妻,你只能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可是你明明非常喜欢一个丫头,你可以将她纳妾。
比如说南京城的都御史秦朝政,他娶了第七房小妾蓝翠花。实际上,是并不违反律法的。
可秦朝政是都御史,官员纳妾也是有规定的。你可以纳一个身份地位低下的百姓为妾,可你纳一个青楼女子,作为御史你就得注意影响了。
要不说,当时朱世杰高举着蓝翠花的红肚兜在南京城招摇撞市的时候,秦朝政羞怒之下差点投了护城河。
朱世杰并非是皇室家族,只是恰巧姓朱而已。他和朱元璋家族,只是姓氏上的相同,却不是同族。
也就是说,朱世杰真的想迎娶公主,也不是不可以的。明律例分同姓、同宗为二,表面规定两者皆禁止通婚,实际同姓而不同宗也可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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