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钽硅战甲 (第2/2页)
苍火领这个地方,季星火此前听老师讲过,它位于烛龙星域的地理中心偏南一些。
自己要去的元磁领,跟苍火领之间还隔了一个龙领。
距离大约是四万公里。
很远,但也很近,至少比自己从千峰渊林飞过去要近得多,能节省很多时间路程。
辉烛关闭了地图。
“跃迁到苍火领,需要消耗120枚以太水晶。”辉烛开出了价格,“除了以太水晶之外,你还必须支付永昼功勋,作为对我族的贡献。”
季星火问:“要多少功勋?”
他还有1700多点功勋。
这些永昼功勋,原本打算留着积累到3000点,向晶英族直接购买天堂宝钻用的。
因为上次跟叶蓁一起击杀了藤榕复合体,拿走日蚀异种,很可能惊到了地渊星幕后的势力,他短期内都不敢再进地渊星,所以功勋一直没涨,也暂时失去了一个收割精神源能的绝佳地方。
这次出发前,蓁姐还特意叮嘱自己,没事千万别去地渊星。
至少要再等一到两年才安全。
辉烛说道:“1000点。”
“可以。”
季星火暗松了一口气。
如果对方提出的永昼功勋超过1700点,那自己只能飞去真龙皇朝了,绝不会为了永昼功勋,前往地渊星冒险。
“你什么时候跃迁?”辉烛问道。
季星火想了想,“我在永昼之城做一些准备,可能需要两三天,不知是否能等?”
“只要有以太水晶,随时都可以跃迁。”辉烛微微点头,“你准备好了告诉我。”
“多谢大人。”
季星火离开大厅,立马前往奇珍拍卖行。
真龙皇朝的危险性比千峰渊林和血腥高原都更大,强者如云,尤其是那些龙主,说不定就会碰上龙王,而自己作为外来人,更要小心翼翼。
保命的东西有多少就带多少,最好把钱财都换成实力,增加几分安全性。
进入奇珍拍卖行,他要把以太水晶和永昼功勋都用完。
季星火一眼就看到了“钽硅战甲”。
钽硅战甲是超能三星装备,跟黑恒晶战弓一样,也是晶英族独有的铠甲,主要制造材料是钽与硅的复合材料,蕴含了很高水平的以太科技,防御力很强。
它的拍卖起步价是60以太水晶+80永昼功勋。
经过多轮竞拍,当前出价是75以太水晶+130点永昼功勋,距离拍卖结束还有20多个星时。
季星火摸着下巴思考。
自己有流形屏障和圣鳞甲,钛钴龙之血又使皮肤像合金一样坚韧,防御力已经非常强了。
再穿上钽硅战甲,似乎有些多余。
不过,只要是战甲跟自己的异能不冲突,防御力自然是越强越好,关键时候也许能救命。
“买了。”
季星火操作徽章出价。
拍卖行的水晶面板上刷新信息,这套钽硅战甲的当前价变成了75以太水晶+150点永昼功勋。
他继续浏览其它拍卖品,刚过几分钟,就有人竞拍出价到80枚以太水晶,显然有很强的竞争力。
季星火马上加价,同样是80枚以太水晶,永昼功勋直接增加到了200点。
拍卖行里有人注意到了变化,引发小声交谈。
这个出价已经超过以往成交价了。
季星火等待了片刻,没有新出价,对手应该是被自己吓退了。
接下来,他又看上了一件超能三星装备,闪烁战靴,能够加快移动速度并附带瞬移和隐身,虽然对速度的增幅远不如“御空飞鞋”,但也是难得一见的辅助装备。
这双闪烁战靴是委托拍卖,并非晶英族的制造物。
季星火出价到200枚以太水晶,最终才拿下了闪烁战靴。
原本他的以太水晶不多了,在奇珍拍卖行也只有不到一百枚的库存,幸好在出发前,蓁姐给了一千枚以太水晶,还有一批上万枚的青空果,都放在次元胃袋中。
此后,季星火又陆续拍下了几样东西。
各种药剂、装备,价值都不如钽硅战甲和闪烁战靴,但总共也花掉了将近300枚以太水晶,永昼功勋也差不多消耗完了。
第二天。
季星火在酒店里住了一夜,顺利赢得了钽硅战甲的竞拍,从炫铭那里拿到了东西。
返回酒店,他研究手上的战甲。
钽硅战甲跟寻常意义上的战甲完全不同,它的外形是一块巴掌大小的玻璃,质地坚硬,重量还不到一公斤,在阳光照射下折射出霓虹般的光线。
季星火按照使用方法,握住战甲注入星力。
顿时,手中的玻璃片像冰一样融化成水,渗入手掌,一股冰凉的触感迅速流遍全身。
随着战甲被激活,季星火的皮肤上形成了一套水晶般的甲壳,完美贴合自己的身体外形,厚度约为半厘米,透明的战甲中有钢灰色的金属结构,却不影响自己行动。
季星火试了试,这层战甲兼具硬度和韧性,防御力比六级圣鳞甲差一些,但也非常可观。
他心念一动,战甲与皮肤之间浮现鳞片。
圣鳞甲不受钽硅战甲影响。
流形屏障同样也能跟两层防护一起生效,总共三层防御,让季星火充满了安全感。
其他拍下的东西也陆续到了,季星火都检查了一遍。
最后,他把钽硅战甲收回皮肤底下,穿上闪烁战靴,背着电势战刃和黑恒晶战弓,然后换上一身真龙人风格的修身战衣,走出了酒店。
青虹还是缩小藏在口袋里,灵弦之歌则藏在次元胃袋中。
季星火再次见到了辉烛。
“你这样子,说自己是真龙人,谁都不会怀疑。”辉烛看见季星火的模样点评了一句。
“见过辉烛大人。”
季星火用真龙语问候,脸色恭敬中又带着几分傲慢,似乎看谁觉得低自己一等,神态跟真龙人如出一辙。
“学得很像!”
辉烛不禁笑了,随即严肃道:“跟我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