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阴曹地府庭审纪实4 (第2/2页)
我知道,这是魏征正在与旁听席中我遴选的陪审临差神交,必然是有陪审临差在上书法王,发表自己对于本案的看法。
时间过去了好久,法王魏征依然定身未动,稳如泰山。我并不担心会有陪审临差有太多相左的意见,反而有可能是陪审临差们有太多的情感、观点需要抒发。
被讼人之恶罄竹难书。谈柴氏的哭泣,加上黄爷翻译的演绎,已经使案件真相大白,何况事无巨细镜早已证明谈柴氏所言非虚。
鬼魂会虚伪吗?鬼魂会说谎吗?鬼魂会搬弄是非吗?其实也会,但相较阳间社会,缺单纯的太多太多了。至少在阴曹法庭,事无巨细镜的照射下,谎言、虚伪、欺骗、坑害……无所遁形。
鬼魂的世界比阳间人类世界确实更纯粹,更简单。
阳间世界,物欲横流,而阴曹地府,除了这一缕魂魄,这最后一点残存的能量,还能追求什么呢?
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句话说的就是,将死之人知道,除了最后的一缕意念、思想、意识得以保留,其他的一切都将消散,成为过眼云烟。
什么都放下了,何必再伪装。
什么都不求了,何必再欺骗。
人之初,性本善。
错了!
人之终,性始善。
……
许久,魏征眼中赤光渐渐暗淡。应该是陪审临差都已经发表完了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魏征终于开口道:“本案现事实清楚,谈柴氏受冤屈死确已定论。阳间杀人者,谈柴氏前夫一门,皆极奸极恶之徒。他日下界地府,定然不脱孽镜台善恶之鉴。就此丧尽天良,泯灭人性之举,必然押送各地狱遍尝极刑,非一百年并改恶从善而不休。因阳间当地律法怪异,杀人不用偿命,使其一家可苟且偷安半世,不得原讼人心,不伸原讼人冤,不解原讼人苦,特此加罚一百年。今日判令,事无巨细镜皆已录下,备案判官司,抄送一殿孽镜台。”
谈柴氏听闻判词,立马道谢,感激涕零片刻后随即一愣,问道:“法王大人,如此判罚,令其依旧逍遥阳间几十年,难道不可为冤妇做主,让其杀人偿命?”
魏征微微叹气,回答:“阴阳有别,人有命数。若阴曹索命,反而令其获得口实。不过天理昭张,因果循环,本官料其一家半世,夜夜噩梦,魂不守舍,何况本案已加罚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