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为情为利,早已分不清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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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不韦与嬴异人的结识的本质就是一场商业投资。吕不韦不满耕作和贩卖珠宝获得的财产,他想要得到百倍千倍的富贵和权势,所以才会找到当时的嬴异人,希望通过扶持君王这一方式而获得荣华富贵。
而这一投资,可以说是吕不韦一生中风险最大的一次投资。
嬴异人在赵国名声大起的资金,是吕不韦给的。
嬴异人能够有机会回到秦国,是吕不韦打通的人脉。
后来赵王起了杀心,也是吕不韦买通赵国的守卫后,二人仓惶逃出。
后来嬴异人回到秦国,改名子楚,得到了华阳夫人的喜爱,最终成功登上王位。可以说,嬴异人在靠近那个权力至高点的每一步,都有吕不韦的支持。
也许有朋友会问,这难道还不算是用情至深吗?那么,我想请你换个角度想一想。如果从商人的角度来看的话,吕不韦的行为就合理了许多。
吕不韦在嬴异人身上投资的越多,他想要脱身和后悔的概率就会越小。如果他中途想要抛弃嬴异人,那么他先前投入的成本都会石沉大海。到最后,他只能完完全全的和嬴异人捆绑在一起,向着那唯一的目标赶过去。这是立在他面前的唯一的道路了。
所以,不论是为嬴异人打通任脉所花费的金钱,还是生死关头舍命相护,都是吕不韦作为一个商人的本能反应。
等到嬴异人登上王位,他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了秦国的相邦。这一次,吕不韦是毫不客气地展现出了自己的私欲。他向秦王讨要了洛邑之地作为封地。
为什么要选择洛邑呢?一来,是因为洛邑是中原为数不多的没有遭受战火纷争的城池。二来,当时的洛邑是一个超级繁华的大都市,拥有十万户的人家。由于洛邑这个大都市的支持,吕不韦自己的生意也越做越大,终于实现了他当时想要获利千倍万倍的梦想。
如果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那毫无疑问,吕不韦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可是,到手的钱财和地位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吕不韦。他犯了一个商人最大的错误,那就是企图干预政治。
在吕不韦担任相邦的十二年间,形成了以他为中心的强大的政治集团。他手中握着的庞大的军功令也是功高震主。此外,他还招募选举众多人才,编撰了《吕氏春秋》,为自己的影响力打造出了一张响亮的名片。这如何不让君王忌惮?
当然,让吕不韦失势的,还是嫪毐发动的蕲年宫之变失败后,牵连到了他自己。毕竟转轮小王子也是他送到赵姬身边的。随后的事我们都知道了,吕不韦回到自己的封地,因为秦王嬴政的一封书信服毒自杀。结束了自己波澜的一生。
吕不韦的目标一直很明确,就是为了给自己获取利益罢了。就像当年他自己说的一样:“此奇货可居之”。在这场关乎国家君主的投资上,他运气很好地成功了。可最终却以为那无法克制的欲望葬送了自己,也是令人唏嘘。】
公元前235年,洛邑。
吕不韦听完天幕上对于自己生平的概括,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声中充满自嘲:
“哈哈哈哈,奇货可居,好一个奇货可居啊。”
嘴里品咂着“奇货可居”四个字,思绪好像又回到了三十多年前的那个下午。
他带着随从礼品去拜访公子异人。
公子当时不过弱冠之年,笑着对他说:“先生还是先光大自己的门庭吧,到时候再来光大我的门庭。”
公子当时不信任他,不过,他相信公子。
他相信有了他的周旋,公子一定会回到秦国大放异彩。
“你不懂啊,我的门庭要等到公子的门庭壮大后才会壮大。”
他向公子介绍完了自己的计划,公子居然对他说:“必如君策,请得秦国与君共之。”
公子当时还是年纪小啊,居然连“与君共之”这种话也说的出来。
不过当时他很是高兴,因为这就是他此行想要得到的东西。
他给了公子五百金,让公子去结交宾客。随后自己也带了五百金,去拜访秦国的华阳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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